我们知道非法占地是农村地区的违法建筑的一个普遍问题。很难管理,也很难禁止和拆除,这一直是一个难题。
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施工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就私自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定义好下,界定当然也不难,具体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
1. 农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农业用地是不可以进行非农业的建设的,《土地管理法》相关条约规定了,不可以占用农业耕地上建设窑、建设坟墓,紧着在耕地上建设房屋、采挖砂、采集石头、采集矿产和取土等等。
如果不得不在农业用地上进行建设,那就必须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如果没有专用手续就私自进行建设,就属于违法建筑。
2.农村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宅基地、乡镇村办企业用地、乡(镇)村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需要的使用的土地是用来建设的农村土地,但是必须要取得建设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根据土地规划建设。否则,这个建筑就是违法建筑。
3.村集体以外的人或企业违法建筑?!锻恋毓芾矸ā饭娑ǎ魏蔚ノ缓透鋈吮匦肷昵牍型恋夭拍芙ㄉ?,不包括村内居民建设住房、乡镇企业或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土地。因此,如果村外有人或企业在本村里建房或者建工厂。如果他们不遵守合法的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使用权,这绝对是违法的建筑。
根据上述标准来定义,农村地区有许多违法建筑物。是否所有违法建筑物都要拆除?当然不是。这不仅会造成财产浪费,还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些违法建筑,如果符合规划标准,可以通过补全需要的手续,接受处罚后进行建筑合法化,由于政策关联和其他原因,一些没有证件的建筑不应被归类为违法建筑物。
以下5种情况,不管有没有证件手续,都是不宜拆除的。
1.相关法规出台之前建成的老宅院。这其中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时间点,例如1982年出台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才对农村建房进行了面积方面的规定;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把相关规定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城乡建设规划法》实施,规定了建设房屋必须要取得相关证件,经过相关审批。
因此,1982年以前建造的房屋,不管房屋的面积多大,都是合法的,应确认为合法建筑;住房建于1982 – 1987年,由当地政府处理超出面积外的部分之后,可以确认其合法性,如果没有获得相关文件,2008年之前建成的房屋可以进行补办。
2.因制度衔接原因的无手续建设。在许多农村地区,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很通畅。公安部门规定必须有独立的居住地址才能分隔住户。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在户籍进行分户后才能批准使用宅基地,从而导致一些符合住房建设条件却未分户的农民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建造了房屋。对于这样的房屋,可以根据需要完成相关程序,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的登记了。
3.家庭唯一住所。虽然有些农村房屋不符合规定,但它们是一些农村家庭的唯一住宅。一旦被拆除,就没有地方可以居住了??悸堑脚┟竦幕咀》啃枨螅绻》棵婊∮谄独ё》康谋曜?,则可以暂停拆除。
4.不影响他人的房屋附属建筑。一些农民在主楼建成后又建造了车库、阳光房、简易储藏室等等。这些简易的附属建筑通常就不去上报审批了,只要它们不影响村貌,没有占用公共区域,没有产生邻里之间的纠纷,没有损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这类违法建筑将不被拆除。
5.符合规划的农业设施及工业厂房。一些农业设施或进行工业生产的房屋,虽然在建设房屋时缺少手续,但是如果符合相关规划,没有影响生态环境和占用基本农田,可以接受处罚后再补办手续,不一定要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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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闲置土地建房 农民在村集体闲置的土地上建房,作为种植或者养殖用途的情况,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这种情况只是不过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而农民只享有使用权,只要有合法的手续即可。所以农民可以大可不必担心被???。
第一、父母和孩子没有分户但有几处宅基地
在农村家庭中,一般孩子都比较多,而且很多情况下孩子已经成家了但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如果这一大家子人拥有几套房屋的话是暂时还不会对其一宅多户追责的他们多余的房屋也不会拆除,因为他们符合可以分户的情况。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户了其余的宅基地就没有被收回的情况。
第二、农民住的是违章的住所但是是唯一的。
在农村里面土地使用也是非常有限的。并不是所有的人在申请需要宅基地的时候都能够得到他自己的地,需要通过层层的审批才能同意宅基地的申请。所以有时候为了不让农民没有地方住,这些违章的宅基地也不会被拆除的。
第三、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也不会被拆除。
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的建筑面积是有一定的使用面积的,超过的面积都是属于违章建筑,但是在农村很多地方都有养鸡养鸭养?;蛟踊跷莸刃⌒徒ㄖ?,这些虽然是违章的建筑,只要这些建筑不妨碍其他集体成员的利益且没有占用公共用地是不会被拆除的。
土地确权非常的重要,而且对农民来说也是非常的有好处的,一经确权后农民就可以说是成为土地的主人,土地就是我们农民的资源,也是农民的资产,农民对此也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了,对土地的权力更大,没有确权之前,很多开发商都可以不通过农民来征用土地,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发生。经过这回土地确权之后,无论是谁使用这块土地,都必须经过农民的同意才能使用,这样就极大的?;ち伺┟竦暮戏ㄈ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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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让很多农民十分纠结的事,我们知道,非法占地、违法建筑在农村是一个比较普遍,治理难、禁止难、拆除难,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没有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土地上擅自动工建设的建筑物。
定义好下,界定当然也不难,具体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
(1)农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农用地是禁止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如果要在农用地上搞建设,必须依法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没有转用手续而擅自在建设,那就是违法建筑。
(2)农村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宅基地、乡镇村办农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是用来建设的农村土地,但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取得建设规划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就属于违法建筑。
(3)村集体以外的人或企业违法建筑?!锻恋毓芾矸ā饭娑?,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申请国有土地,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办企业或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除外。所以,有本村以外的人或企业在本村土地上建房建厂,如果没有走依法征用程序,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使用权,那肯定是违法建筑。
用以上标准去界定,农村违法建筑是很多的。是不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要拆除?当然不是这样,那样不但会造成极大的财产浪费,而且还可能引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违法建筑如果符合规划,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接受处罚后合法化,有些由于政策衔接等原因造成无证建筑,不应划为违法之列。
以下5种情况,不管有没有证件手续,都是不宜拆除的。
1.相关法规出台之前建成的老宅院。这里面有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1982年出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才有了农村建房的面积规定;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把相关规定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城乡建设规划法》实施,规定建房必须经过审批、取得证件。
因此,1982年之前建设的住房,无论宅基地面积有多大,都是合法的,都应给予确权;1982年-1987年建设的住房,宅基地超占的经地方政府处理后,可以确权;2008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如果没有取得相关证件,可以予以补办。
2.因制度衔接原因的无手续建设。在很多农村地区,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衔接不太顺畅,公安部门规定要有独立住址才能分户,而基层国土部门在户籍分户后才能批准使用宅基地,导致一些符合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的农民,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对于这样的房屋,可以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3.家庭唯一住所。有些农村房屋虽然不符合规定,但由于是一些农村家庭唯一的住所,一旦拆除村民就无处居住,考虑到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如果此住房建筑面积要小于贫困住房的标准,是可以暂缓拆除的。
4.不影响他人的房屋附属建筑。有些农民在房屋主体建成后,在房边建造车库、阳光房、简易储物房等,这些简易附属建筑一般不会去报批,只要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占用公共部位的面积,也没有损害其他人利益,没有邻里纠纷,此类违法建筑就不会拆除。
5.符合规划的农业设施及工业厂房。一些农业设施或农业生产用房,虽然建设时手续不全,但如果符合相关规划,不影响生态环境,不占用基本农田,可以接受处罚后补办手续,也不是一定要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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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自然资源部日前通报了10起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其中就有9起涉及违法侵占耕地,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少。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占地的,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梢运?,在农村耕地上违规建房,注定是“短命”建筑,都要拆除!
如何区分违法占地?农民在耕地上建房算不算违建?法律将如何处罚违法占地行为?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下面拆迁律师就为大家具体科普。
这里的违法主要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土地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土地的法定用途。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ぁJ褂猛恋氐牡ノ缓透鋈吮匦胙细癜凑胀恋乩米芴骞婊范ǖ挠猛臼褂猛恋?。
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都属于农用地。农用地未经批准是不能变为建设用地的,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否则就违法了。
经常有当事人问我们:“我的房子是建在耕地上的,现在上面要求拆除,这合理吗?我这房子虽然没手续,可建的时候,村里也没反对呀?!?/p>
大家要清楚,《土地管理法》严禁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虽然你建房村里没反对,但没有得到审批,那么就属于违建了,在被土地部门发现后,肯定是会要求拆除的。
除非,你建房是在《土地管理法》出台之前,那么根据法不溯既往的原则,是可以避免被拆除的,或者拆除了也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的。
虽然法律上明文规定严禁违法占地,但是在现实当中,由于利益的驱动,为了追求土地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一些地方违法占地的乱像依旧时有发生。总结起来,主要有四类。
1、以租代征:一亩地一年补偿几百元钱
情形描述:征收方不征地,改为租地,避免征用成本过高。一位当事人反映,当地征收方要求村民限期签订租地协议,租地时长达二十年,一亩地的租金是每年几百元钱。
风险提示:法律风险全部在被租地农民身上,一方面租金是固定的,土地收益很难提高,只会随着物价的上涨而变相贬值;另一方面可能面临后期租金难收取的问题,极易变成坏账;被以租代征的土地确权困难。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2、未批先占:征地太突然,农民被蒙在鼓里
情形描述:今年4月,河南某地在未签订补偿协议、也不出示文件的情况下,强制推平村民百亩麦田用于修路,当地农民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知情,被要求签订空白协议。这种行为就涉嫌违法占地、未批先占。
《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3、改变土地用途:耕地上种楼、办企业建厂房
案例描述:2016年,云南某地乡村旅游合作社未经批准,占用3.6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宿、餐厅、鱼塘和野外拓展训练设施,经营农家乐。今年遭到了自然资源部的通报。
改变耕地的种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诸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等,都属于违法占地,。而《土地管理法》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4、囤地圈地,长期闲置土地不动工
情形描述:某地村民的土地被征收,但是土地一直荒废闲置着,长达两年,没有开展任何项目建设。村民想要收回土地继续耕种,但被拒绝。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以上便是常见的四种违法占地征地行为。
对于被认定了耕地上违建的个人和企业而言,咱们也不必慌张。是否属于违法占地,也需要经过调查取证,即便地方要进行处罚,咱们如果有合法合理的事由,那么也是可以通过陈述申辩、复议、诉讼来维护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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