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外迁补助费 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 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出于什么目的
要问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什么?很多人会说,棚改就是压低拆迁补偿,让老百姓吃尽苦头,对于这个观点不知道你怎么看?很显然这个观点是不成立的,对于国家政策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是利国利民之策,所有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改善民生,更不可能推出不利于百姓的政策,一些人抱有偏见,看待事物并不透彻,或者说,只看眼前,并没有宏观的考虑问题。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了对城镇危旧房屋改造,解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差推出的一项工程,早在10年前,我国就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各地区进行不同规模的棚改,说到底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民众的居住条件,同时可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环境,对一些居住在环境差、没有基础设施的人来说,这样的棚改不是利民工程吗?
棚改大部分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所以补偿安置应该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还应注意法律规定,如果因旧城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地段就近地段的房屋。
这并不代表所有的棚户区改造都可以在改建地段就近提供安置房,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做到原地回迁的,可参考各地政策,对于补偿方式的选择,被征收人必须要有选择的权利,征收人可以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但是绝不能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或者要求被征收人必须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就算无法进行原地回迁的,也应当提供就近或者其他地段的安置房,并且支付搬迁安置费用等。
被征收人的救济权利
法律规定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大多数被征收人如果认为征收补偿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政府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听证会,并且根据听证会修改补偿方案,同样,听证会也是被征收人救济权利之一,被征收人应当积极合理使用,不应该选择一哭二闹三上吊等错误方式,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律师告诫大家,如果你认为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是可以要求政府组织听证会,并且在听证会上提出相关意见,要求征收方修改方案,具体征收方有没有采纳意见,是否修改方案,修改了哪些方案都应及时公布,充分体现了被征收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等。
可以不可以拒绝拆迁
在现实中,因为被征收人对法律不了解,就算有异议,也不会提起法律程序,只是一拖再拖,反而等来的是司法强拆,此类项目多为公共利益,所以个人是无法阻挡,选择抵抗或者过激行为是不明智的选择,每一位被征收人应当明白,我们提起诉讼的目的,并不是阻挡拆迁的脚步,我们无法阻止社会发展,我们诉讼的目的是争取、提高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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