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规则的变化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自己,所以,在之前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现在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2、补偿范围的变化
现在农村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房屋价值的固定财产:房屋以及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宅基地上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另外,另外,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3、补偿方式的变化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褂芯褪?,对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另外,现在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中增加了两项补偿: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这其中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褂猩缁岜U喜钩ナ嵌杂诒徽鞯夭鹎ǖ呐┟?,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养老问题。
4、补偿计算方法的变化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 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 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变化的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的委托人韦某,于2013年开始在自家老宅基地的范围内修建养殖用设施设备建筑(养殖?。?。2020年12月23日 当地某镇人民政府向韦某作出《公告》,责令其限期拆除养殖用设施设备建筑,如公告期满后不能自行拆除建筑物,将依法强制拆除。韦某收到该公告后,未自行拆除养殖场, 2021年8月26日韦某的养殖用设施设备建筑被镇政府强制拆除。
律师的核心意见:
一、韦某建设的养殖棚舍是养殖设施农业建设行为,不需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的,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
韦某的建设行为不是非农业建设行为,不是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行为。其建设养殖棚舍的用途是开办养殖场,养殖业属于设施农业,是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的一部分。养殖设施农业建设用地与非农业建设用地有着本质的区别。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的规定,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是指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文)第二条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因此,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棚舍的行为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非农业建设行为,从事养殖业不需要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的要求进行审批。
二、镇政府无法定职权对韦某的设施农业建设(养猪场)实施行政处罚。
镇政府在庭审中所援引的桂政法【202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政执法权的通告》不适用本案。该通告只是赋予了乡镇政府对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但是本案韦某的建设行为并不是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因此镇政府无法定职权对韦某的设施农业建设(养猪场)实施行政处罚。
三、镇政府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上述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设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后,需经过催告等程序,如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还要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后,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才可以强制执行。法律没有赋予镇政府对设施农业建设具有实施行政强制的职权。
法院判决内容:
法院审查后认为,镇政府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系针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情形,而涉案建筑物并非住宅,故被告依法不具有对涉案建筑物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镇政府没有法律赋予强制执行权,其对案涉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违反法律规定,判决确认其实施的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一、被拆迁人在和征收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对于老百姓而言很重要的一部分,被拆迁人应该确认好拆迁主体是否有相关资质,很多征收方打着“政策“、”政府“的旗号开展征收,实则根本没有拆迁的权力。
2、补偿是否合理:签订协议前一定要和征收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是仔细看好每一条是否和当初协商的一致,不要签署空白协议。关于拆迁补偿,被拆迁人最好在公告发出后立即了解和您家同类型、同地段的房屋的市场价,了解补偿内容,对自家能获得的补偿有个大概的判断,做到不漫天要价也不要吃亏,否则会让您家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
3、重要条款有无缺失:像是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安置房面积、交房标准、安置房位置、产权置换房屋差价的支付期限和方式、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发放标准及支付方式。
二、房子被认定违建,拆迁没补偿?到底什么情况拆迁不给赔?
1、房屋产权不清晰,未办理相关手续,手续不齐全的,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根据有关规定,土地确权后不可以一户多宅,否则超出部分将归为公家所有,一旦拆除不会有任何补偿。
3、一些对征地拆迁法律有一定了解的被拆迁人在得知拆迁消息后会连夜抢建、抢栽,只是为了多拿补偿,实际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本不会多得补偿。
4、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土地的用途。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农村,很多村民早已不以耕种为生,于是就在耕地上修建房屋,村委会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际上,这种情况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如遇拆迁,不仅不会补偿,甚至还会被强制拆除。
三、拆迁人员上门该怎么办?
1、核实对方身份。在开门前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件,弄清对方姓名、部门,如果是正常的拆迁前协商或者实地勘察那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对方无法亮明身份或者恐吓请立即报警。
2、查看该项目是否为政府审批通过的,是否是出于公共利益的,如果不是则项目不具备强制性,您是有权力拒绝拆迁的。
3、要求上门人员出示公告、补偿方案,看一下方案是如何制定的,并请征收人员解释一下,由此判断您家原有的生活水平是否会因此降低。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搬迁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2020年5月,郝某与甲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用该村南土地2.57亩,租赁期限5年,租赁的土地用于发展养殖业。
2021年12月25日,当地镇政府对郝某作出案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郝某于2021年12月25日当日自行拆除在该村的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镇政府将依法配合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告知可以在接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依法向区级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郝某认为案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违反法定程序,对此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涉案《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后,确认涉案房屋并未拆除,同时确认2022年4月镇政府已作出《通知》,撤销镇政府于2021年12月25日对郝某下发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及2021年12月29日下发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该通知已送达郝某。
限期拆除决定作出当日就让自行拆除?拆违不能太心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镇政府具有对本辖区内违法建筑的监管处置职责。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应当依法行政,并且要恪守程序正当性原则。
首先,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郝某如果认为镇政府作出的案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案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案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告知郝某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进行救济的权利。
其次,镇政府于2021年12月25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责令郝某当日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关于自行拆除的期限,相关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规定,但镇政府应该根据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其责令当日自行进行拆除明显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被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应予撤销,鉴于镇政府于2022年4月已自行撤销被诉《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故法院判决确认涉案《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违法。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政府有权查处违反乡村庄规划的农村违建。又根据各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职权规定,街道办可依法行使原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故实践中查处农村违建的主体可能是乡镇政府,也可能是街道办事处。
而在查处违建的过程中,乡镇街道的程序违法行为往往擢发难数,一抓一大把。当事人要敢于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及时通过陈述、申辩、听证和复议诉讼等途径救济权利。千万不可有“都违建了干脆破罐破摔”的错误想法。
]]>一、农村拆迁房屋补偿哪几项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由专业的评估鉴定机构参考公告发布之日的类似地段房屋市场价以及您家房屋的新旧程度、装潢、面积、结构、建造材料等综合评估定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比如院落围墙、室外厕所、水井等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补偿被拆迁人搬家以及搬入安置房前的过渡期租房产生的费用。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每项补偿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被拆迁人应该多多关注政府官网和村委会公告栏,及时掌握拆迁动态。
二、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有三种赔偿方式:货币补偿,征收方一次性将补偿款发放给被拆迁人;产权置换,为被拆迁人等价置换安置房,被拆迁人自主选择户型、朝向等;安排一块新的宅基地,并支付被拆迁人重新修建房屋的费用,这种补偿方式只适用于有条件的地区。
三、在明律师:拆迁时一定要做好这6件事
1、不要一直空着您家村里的房子,时不时回去打理一下。不然很有可能让目的不纯的人钻空子,在明律所就有类似案例,征收方趁被拆迁人一家在城里定居的期间强拆了被拆迁人的房子,等到邻居通知到被拆迁人,他家早已变成一条公路。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即便已经在城里定居也要定期回来看看,不然被强拆了您就失去了和征收方聊赔偿的唯一筹码了。
2、有问题尽快找律师,不要等问题变得复杂了或者错过了诉讼有效期才想起来律师。未必所有的事情都需要靠报警或者起诉来解决,这时律师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有一位懂法、处理征地拆迁纠纷经验丰富的人介入,找到问题的源头并通过不断地协商沟通帮助被拆迁人解决问题。
3、遇到强拆逼迁等情况务必报警,并且拍照录像保存好证据,最好能够备份,以防万一。不管什么时候,您收集的纸质材料以及拍照录像证据都不要轻易发给别人,凡事留个心眼。
4、征收方为了降低补偿往往会使出各种套路,首当其冲的是用各种话术试探您对补偿款的心理预期,比如:用所谓“上面的规定”没办法再提高的理由,然而即便是规定也是有不合理的可能;委托村委和村民砍价,逐个击破大家的心理预期;以近乎洗脑的方式宣传,鼓励大家尽早搬迁;基层人员假扮领导以送礼、套近乎的方式让村民签署补偿较低的协议;部分被拆迁人的家里有在当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征收方会以他们的前途作为要挟试图逼迫被拆迁人接受低补偿……类似的套路还有很多,小编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应该提高警惕,不要当场做决定,最好能录音然后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商议。
5、强拆、逼迁,像是断水、断电、不分昼夜的骚扰,这些都属于逼迁。近年来国家严查这些行为所以征收方可能还会有其他手段,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想恐吓您从而达到尽快拆迁的目的。如果遇到这些行为大家不要害怕,也不要硬碰硬,一定要第一时间寻求法律的帮助,保持理智,?;ず媚图胰说陌踩?,不要向违法行为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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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拟征地公告是在决定征收土地之前,由市级或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①拟征地范围;
②面积;
③补偿方式;
④补偿标准;
⑤安置途径;
⑥拟征地用途。
公告作出后,应当张贴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庄范围之内。
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与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的意见,被征收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村民提出要求,相关部门要依法组织听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此外,相关部门要对拟征收土地进行调查登记并经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确认。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将上述程序中征询的意见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一书四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在此提醒农民朋友:拟征地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征地补偿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程序,补偿标准及公告。关于农村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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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是否合法不能够仅仅根据有没有相关的证件来判定。而要从建筑建造的因素方面来有针对性的看。因为历史因素,国内尤其是农村地区没有证件的房屋的产生有很多概率,补偿是不看这些因素肯定是不正确的。
总而言之,无证建筑有两类。
第一类是违章建成的建筑。这种建筑通常是农民没有根据合法条件建起来的,没有得到允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计划不相符,强制使用农村地基建造建筑,使用耕地以及基础田地等优良土地资源。这种建筑本质上就不合法,所以无法得到房产证,是不合法建筑,属于拆迁过程中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建筑。
第二类是由于另外的因素使得建筑得不到房产证。这种建筑得不到房产证的因素有很多,然而不属于不合法建造房屋。通常来说,这种建筑依旧属于合法的。然而它们不具有房产证,不给它们提供补偿其实不合理。因此拆迁过程里,要从建设的用途以及建设时间等方面出发制定补偿方案。
不同地区应该根据真实的准则,通过科学合理的途径,真正对城市地区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针对属于住宅的建筑但是已经通过合法程序使其用于经营,每个地区可以从经营状况、经营时间以及缴税等实施进行合理补偿。针对那些因为历史因素使得建筑手续不全的情况,可以根据当前相关的法规进行解决。
上述就是对农村宅基地中证件不全建筑补偿的大概程序,如果大家还有疑问,随时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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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然是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民仅仅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归属权是村集体,可能在没有确权之前,很多人认为这宅基地是老祖宗传下来甚至有几百年历史,突然变成村集体财产不适应,现在我们国家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之后,安户口分配宅基地,以前分配一个是申请一个是找熟人再有就是私自霸占,最多的是根据家里户口人头计算宅基地。
那么户口迁出,宅基地对于这部分人有什么影响,这户口迁出包括上学、服兵役、外嫁、落户城市等等,像那些农转非把农村户口主动抛弃落户城市的,当然也不会享受农村的任何福利,作为村集体来说,当然要?;ご寮灞敬宕迕竦睦?,不过有些户口迁出的人在以前很多还是享受着农村福利,这样一个不符合规定一个是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利益,随着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对于户口迁出很多农民朋友有两个常见问题。
户口迁出的农民可以继承房屋,但是不能继承宅基地,因为按照土地相关规定,确权登记在谁的户主之下就归谁有使用权,一旦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归于村集体所有并且收回,对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不管户口迁出还是在本村都是有继承权的,不过有一定要注意,只要不倒塌,这房子一直就是你的,但是这期间不能翻修和新建,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只是有房屋的继承权,另外有很多人把这些不能新建的房子会有偿卖给本村村民也是可以的,不过同样在宅基地问题上也没有使用权。
在农村还有一种情况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可能无力修建新房,那么户口迁出去的人完全是可以帮助其修建,但是这不意味着老人去世之后就可以享受了,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因为以前有相关规定去世之后的人在生前把房子给了孩子或者亲属,一般他们都可以自己在从新新建。其实在土地确权完成之后这样是不允许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其实土地确权之后,很多户口迁出的农民朋友会问,宅基地既然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继承了,那么拆迁的或者征用的时候还能享受继承权的拆迁补偿款吗?为什么会说道继承权的拆迁补偿款呢,因为在2019年有这么一条,外嫁女也可以享受继承权和拆迁补偿,他们的待遇和户口迁出的儿子是一样的,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屋和宅基地分开,现在宅基地和房屋其实是有个两个补偿也就是双向补偿,如果户口不在本村,那么肯定就不能享受宅基地的补偿款,顶多就是房屋拆迁补偿。
即便农村很多房屋没有房产证,但是他们都有继承权,和房屋使用权,在遇到拆迁的时候,发放的拆迁对于农村户口迁出去的是可以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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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下,征地补偿支付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村委会,所以村委会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最近也有一部分农民朋友咨询过我们土地补偿的问题。因此,农民朋友必须了解征地补偿的计算和分配情况,才能清楚地认识和避免土地流失的现象。这里有一些重要的农民朋友需要认识。下面让我们详细谈谈。
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征收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在这部分,安置补助和绿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分配,土地补偿费也是比较容易发生纠纷的。
村内没有村级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按比例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村村民。其余的补偿费用由村民决定。
所谓的方法,其实就是采用青苗补偿费的计算方法。青苗补偿费的计算直接关系到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产值。也就是说,你在土地上投资建设的附属物越贵,你每年生产的农作物的经济效益就越高,土地征收补偿就越高。因此,在不违反征地补偿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投资土地获得更多的征地补偿。
总之,村委会只是全村村民选择实施村民集体会议的机构之一,只是说由村民集体会议决定如何使用和分配征地补偿资金,村委会可以去实施,否则村委会无权干涉征地补偿的具体使用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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