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Fri, 05 Jun 2020 06:31:52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信赖?;ぴ颉拷环恐ぬ?,最后还少算了补偿 http://www.bjznjj.com.cn/37224.html http://www.bjznjj.com.cn/37224.html#respond Fri, 05 Jun 2020 06:31:5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7224 当初说特事特办,允许私宅商用,还给办了房证。征收时却不予承认,商用房要按照普通住宅来进行补偿,补偿一下子要少拿57万。李先生遇到这事,真是“有理说不清”。 面对“出尔反尔”的征收方,李先生果断请了律师将征收方告上了法庭,最终成功胜诉征收方。

今天小编就借这个案例,讲讲行政法当中的信赖利益?;ぴ颉?/p>

交房证太积极,最后还少算了补偿就?

特事特办买了商用房,征收评估惹麻烦,非要按住宅补偿

1991年,李先生在获得当地区政府的同意下,购买了一处私宅用来开办饭店。由于当时区政府鼓励群众自食其力,盘活资产,对李先生购房开饭店的需求进行了特事特办。李先生很快就办理好该私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且房产证上明确备注“商贸”两字。也就是说,这房子算是商用房了。

2011年,李先生的饭店被划入征收范围内。同年4月,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按住宅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35万。李先生不服,便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并提交了标有“商贸”字样的房产证,要求征收方按照商业房进行评估补偿。

征收方“偷发”征收决定却不送达,原来是补偿款“少算”了57万

2012年2月,评估机构出具了新的评估报告,按照非住宅标准评估该房产的价值为92万。随后,征收方“认可”了新的评估报告。

在5月的时候,征收方向李先生开具了交房验收单,并发放了一张非住宅交房顺序号,同时,李先生将房产证原件交给征收方,并交付了房屋。随后,征收方对该房进行了拆除。

可是,两年过去了,李先生始终没有收到房屋补偿款,也没有收到过征收方的任何文件??醋胖鼙叻考劢ソド险?,李先生“拖不起”了,于是赶紧联系了律师咨询。

小编告诉他,房证是房屋补偿的重要依据,既然是商贸,那么就不能按住宅补偿。而且拆房两年未补偿,征收方已违约,建议李先生不能再等了,以免造成后期维护利益困难。得到小编的维护利益建议后,李先生当即委托小编主动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李先生才知道早在2012年4月就下发了《房屋征收决定书》,但并未送达他。而且,李先生的房屋仍然是按照住宅房屋补偿,并未按非住宅标准补偿。相较于此前92万的商用房评估,被认定住宅后,李先生要少领57万补偿款。征收方这个“暗度陈仓”的套路,让李先生防不胜防。

交房证太积极,最后还少算了补偿就?

法院判决:撤销房屋征收决定,对李先生商用房依法补偿

在小编的帮助下,李先生提出中止审理,又以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书》为诉求,另行起诉,最终法院认定该决定书的送达不符合法定程序,遂撤销。

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书》之后,李先生和征收方围绕着被征收房产属不属于经营性住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征收方认为,李先生购买私房搞经营,虽然有区政府同意的批复,但按照法律规定,要改变房屋的性质须办理相关手续后并到房管部门登记,房屋性质应当以房产档案登记为准。而且征收方还称其向李先生交付的非住宅交房顺序表和验收单,仅仅是为了拆迁顺利进行,并未认定该房产属于非住宅,故该房屋的性质应当以房产登记为准。

可由于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已被销毁,这一直接证据没了。双方均分别提供了关于李先生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奇怪的是,两份复印件还存在较大的出入。

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做好政府诚信维护以及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保护的问题。不论涉案房屋权属证书的性质究竟如何,从查明的事实看,李先生在对第一次评估提出异议后,重新委托评估机构按照非住宅标准进行了第二次评估、征收方于2012年5月5日发放了“非住宅交房顺序号”事实清楚,足以证明征收方认定李先生涉案房屋属于非住宅,并做出按照非住宅进行补偿或安置的承诺,李先生对上述行为给予了充分信赖,并于2012年的5月5日将涉案房屋及房产证上交于征收方。

征收方拆除房屋后,应当履行承诺。征收方以二次评估报告是“为了备用,待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选择使用”以及交房顺序号是“为了拆迁顺利、不能将其作为认定涉案房屋系非住宅的依据”为由拒绝按照非住宅标准对李先生进行补偿,其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及信赖利益?;ぴ颍ㄔ翰挥柚С?。

交房证太积极,最后还少算了补偿就?

裁判要点:得到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遵守信赖利益?;ぴ?/strong>

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信赖利益?;ぴ颉8迷蚴侵傅惫诙孕姓刈鞒龅男姓Ψ忠巡爬道?,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或者如果撤销必须补偿其信赖损失。

像本案中,李先生在当地许可下,买房并办理房证,证上登记了商贸,那么就是商用房。征收方在征收时又以住宅标准来征收,当然是违背信赖利益原则的。

信赖利益?;ぴ虻幕∈枪诙孕姓氐男湃?,这种信任是公众安全性和其工作、生活、行为有明确预期的基本前提,该原则虽仅仅只在《行政许可法》中得以明确,但它应当是所有行政行为普遍予以适用的原则。

小编提示:房证是证明房产权属的重要文件,也是争取公平合理补偿的最直接也最重要的客观证据。拆迁补偿没谈好、未签订补偿协议之前,房证可别着急上交。否则您也有可能遭遇李先生这样的麻烦。征收套路太深,大家有疑问要及时咨询律师。

■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37224.html/feed 0
【企业拆迁】招商引资办的企业,现在却被认定违建,“信赖?;ぁ辈还苡昧寺?? http://www.bjznjj.com.cn/35295.html http://www.bjznjj.com.cn/35295.html#respond Wed, 27 May 2020 07:55:09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5295 九几年政府招商引资建的房、办的企业,现在政策一变又发通知称房屋是违建并遭到强行拆除,类似的案例在实际拆迁过程中不在少数。一些早年间政府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由于当时政府为了快速让项目落地在办理各项许可类手续上,多被开通了绿色通道,允许其先建设后审批,但后期又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将手续补齐。手续不齐全这就给企业留下了隐患,若遭遇征收拆迁,它们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建而遭到强拆却无补偿。90年代招商引资办企业,今却被认定违建,“信赖?;?/a>”不管用了吗?遭到强拆还能获补偿吗?该如何破解这样的难题?

招商引资办的企业,现在却被认定违建,“信赖保护”不管用了吗?

首先,对企业进行征收的话,必然要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条例规定了,征收需履行通知、公告、评估、签约、补偿、搬迁等一系列程序,并且对每一程序又有着相对具体的规定,如果征收不按程序走、不按规定来,那么这就是违法拆迁。

其次,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作出的承诺、规则,应保证履行不得随意变更,这是信赖利益?;ぴ?。

招商引资合同,其显著特点是合同的一方是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这类型的合同中通?;嵩级ㄕ环叫肱浜贤蹲史桨炖砹⑾?、用地、建设规划等手续。实务中,对于建筑是否合法应该由政府下属的规划国土部门认定。招商引资是经政府文件予以认可的,政府已经先用招商引资的形式对企业建筑的合法性表示了认可,则可以认为是国土规划部门已经认可企业建筑合法。而且由于政府及其相关的职能部门对企业来此建厂经营从开始就是知情并认可的,企业建设厂房并长期经营纳税而没有被查处,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及在此过程中认可自身合法性的事实具有信赖利益,政府就不能轻易出尔反尔更改当年招商引资的合同内容,将此类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

因而,如果是政府前期以简化审批为由招商引资,政府允许企业在没有办好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入驻经营,承诺可以先行入驻后补办手续的,但后面政府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给企业补办全手续以致企业涉嫌违法违建的,则当地政府要承担赔偿责任。

招商引资办的企业,现在却被认定违建,“信赖?;ぁ辈还苡昧寺??

再次,法律严格规定了强拆程序,即便是真的要对企业动手实施强拆,其过程也要严格依法办,不能说拆就拆。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如果说没有经过催告、听取意见等程序就遭到了强拆,企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最后,按照法律规定,即便是真的违建,也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不拆除的才能依法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总之,即使真的是违章建筑,还要进行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法定限期内提起了复议或诉讼,行政机关不能强拆,一旦强拆则违法。

招商引资办的企业,现在却被认定违建,“信赖?;ぁ辈还苡昧寺穑?/></figure>



<p>综上,如果招商引资企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手续问题涉嫌违建面临被强拆的风险,首先要检验征收程序本身是否合法,其次要从政府承诺方面来反驳对于违建的认定,最后要看强拆的可行性与合法性。</p>



<p>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bjznjj.com.cn/35295.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footer>
<div class=

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您可能还对以下资源感兴趣:

初中生50元3小时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