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房屋拆迁会补偿土地吗?
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包括: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尽管说我们修建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包括在农村集体性质的土地,但是政府拆迁房屋不仅是要补偿该房屋的价格,是包括我们所使用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每个地方都有着不同的计算标准,其实,房屋拆迁会补偿土地吗的这个问题,是征地最基本的常识性的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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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征地时,如果地上有农作物的,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关于农作物的损失赔偿才是合法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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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所以,养殖场被征收依照以下规定进行补偿: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
拆迁补偿协议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小编温馨提示:各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会影响到房屋拆迁补偿的数额。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养殖户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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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补偿首先得看养殖场是否合法,合法的养殖场需要有用地手续、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等等,当然,我国农村很多养殖场经营了很多年却没办理过任何证件的情况十分普遍,并不是说无证的养殖场就一定是违法的,因为很多无证养殖场其实是在地方政策鼓励之下建立起来的,这种情况应当按照合法养殖场来认定。河道整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个人合法不动产,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尤其是对养殖规模大、投资成本高的养殖场,一旦拆迁无法经营,经济损失巨大,如果不给拆迁补偿,就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性原则,所以说,河道整治拆迁合法的养殖场,是能够获得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我国在治理环境的时候,出发点自然是好的,但是要拆除别人的财产的时候,自然也需要对其进行相关的赔偿的,好了以上就是河道整治拆迁养殖场有补偿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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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这里提醒农民朋友们,如果有人说不允许咱们养猪了,或者要关停、拆除咱们的养猪场,大家一定要问清楚原因,究竟是咱们这片地方被划入禁养区了,所以对咱们实施禁养;还是咱们的养猪场存在违建或者违规问题。如果啥原因都没有,那么咱们就要提起一百二十分的注意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单独将“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作为一条列明出来,足见国家对咱们生猪养殖行业恢复和发展的支持和重视。农业农村部也指出,猪肉是重要的民生产品,恢复生猪生产是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
所以说农村一刀切式地不许养猪是不太符合逻辑的。如果说有人真的禁止农民朋友们养猪,必须给出有充分依据的缘由。
对于生猪养殖的用地问题,自然资源部《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在《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指出,生猪养殖可以利用“不是宜林地的其它林地”。
所以除了永久基本农田相对更特殊一些之外,说咱们一般养殖户在自家农用地上养猪,是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咱们的养猪设施属于“农用设施”,可以直接将农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使用。
对于生猪养殖的环评手续问题,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文件指出,年出栏量 5000 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对于年出栏量 5000 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项目,目前正在试点尝试实行“承诺制”试点内相应规模的养猪场在向环评审批部门报送经签字的“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件后,可不经过评估。
所以说,如果有人以养猪场存在用地性违建问题或环评审批问题为由,要求养殖场关停清栏,咱们可以参考衡量咱们的养殖场是否满足以上情况,积极行使自己的意见权,主动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养猪场的合法合规性。
除了养猪场自身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之外,近些年来关停养猪场的重要原因还有划定“禁养区”,实施环保禁养。
小编在这里提示农民朋友们,如果有人说要关停咱们的养猪场,一定要弄清楚原因是什么,然后咱们再对症下药,依法维护咱们的权益。如果有养殖户朋友遇到关停搬迁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可以随时向我们咨询,很乐意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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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范围的断定普通情况下要考量当地的市、县、区域级人民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行政命令、红头文件、抽象性的行政行为划定禁养区域,从“十二五”规划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请求各个地方制定自己所辖区域内的禁养范围,譬如江苏所制定的是水源?;さ鼐纫还锇刖斗段诓荒艽嬖?span id="1qpgxloo" class="wpcom_tag_link">养殖场,湖南长沙公开的距离是五百米范围内不能存在养殖场。
各个地方划定的范围是不一样的,但是主要都是划在水源?;さ亍⒕吧で鹊?,这都是禁养的主要范围。这个规划的实施主意作为地方人民政府都要公开制定实施的。首先要核定区县人民政府有没有制定规划,要是制定了,养殖场是否划定在禁养范围内,要是养殖场不符合环境的请求,但要断定是否在对水源?;げ跋斓姆冻肽凇?/p>
二、从合理性讲,是否达到污染搬迁必要性
这个问题分两个角度来讲,要是没有纳入禁养范围,在进行环保关停就要看有没有搬迁关停的必要性,这是从合理和部分合法的角度来讲。要是纳入到禁养的范围内,这就不是一个重点问题了。我所代理江苏昆山的禁养案件,我们首先通过查询信息公开辟明该养殖场并未纳入禁养范围,但是该养殖场的确缺乏对污染环境处理的相关设施,最后申请增添污染处理设施,进行二次处理,并且相应的环保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批示,补办相关证照后还是可以从事养殖工作。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落实
关停、搬迁、关闭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整套的执行程序,从最早下达关停通知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这约摸是一个具体的行政处罚行为。面对一个行政处罚行为,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和《行政诉讼法》、《行政重议法》的配套规定来讲的话,养殖场有重议和诉讼的权利,对是否应该实施关闭关停纳入到法律司法审查的权利。
关闭关停涉及到建造物,按照《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在重议、诉讼结束之后要是还是必须要拆除的话才干纳入堤湫政强拆或司法强拆的过程。现在各个地方在落实关闭关停的具体措施上是有出入的,有的地方是断水断电后置之不理,只要水电不恢重就不能进行养殖行业,养殖场只能停业?;虬研竽裂车纳璞杆邪崆ǎ蜒车亩锼新舻?,强制拆除后尽全没有恢重生产的条件。
四、补偿依据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要赠予补偿,但是补偿在实践中都士传低的。按照畜牧养殖的规模来进行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对预期利益和现有的固定资产都没有考量,这就是双方的主要矛盾。养殖场的建设是只能从事养殖行业,一旦关闭关停房屋的利用价值就没有了。所以拆迁与否,对于养殖企业主来说都是一样的,按照养殖场的方式创造的房屋不能从事其他行业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养殖场进行关停时,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要考量是否纳入禁养范围、是否达到污染搬迁必要性、关停经济补偿问题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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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养殖朋友都普遍关心这个问题,生怕一不小心,这个锅就砸到自己身上。
第一份是国家乃至地方,不会专门针对养殖场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规定
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
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首先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属性,这个涉及不到违章建筑的问题,这是一种打压拆迁心理价格的手段而已。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等,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
第三部分是搬家补助费
已投入资产补偿,顾名思义,建设养殖场时投了多少钱在圈舍、养殖设施设备上,注意,这部分补偿是给你搬不走的物件的补偿,设备能搬走不给补偿,但可以给下边提到的搬家补助,这部分补偿一般通过评估确定。
第四部分是停产停业损失
补偿是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年限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有些地方是按照每头猪补偿200来算,这种按照每头猪、每只鸡多少钱来赔偿的方式方法是不科学的。
我们都清楚养猪养鸡是一年要养好几批,单纯补偿这一季养猪养鸡的钱,完全不能弥补损失。
应该在一个评估体系当中进行停产停业损失的核定,而且不能经过纳税,因为养殖业往往都是不纳税的,其他的还涉及到搬迁安置问题。
最后提醒!好好谈,不要发生过激行为,拆迁花钱一般不是花的与你谈判的那人的钱,多要钱是人之常情,但要钱要在点上,才是上上策,鱼死网破,是最下策的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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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征收过程中,老百姓遇到的问题是接二连三的。
熊女士是甘肃省人,2010年1月通过合同租赁这一流转地,共计11.4亩,为设施农业用地,合同到期时间是2024年,合同中约定用于开办养殖场,养殖场建筑面积为8000多个平米,在发展之初,当地多个部门都积极的支持。
2016年,当地有一条高速公路要经过养殖场。这条高速公路计划于今年年底通车。
但是,在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包括熊女士均没有见到任何形式的拆迁公告,镇政府也没有正式文件通知。2017年,相关部门口头上答应给养殖场补偿170万元,但是到了2019年又变成了225万。
“这样的口头评估,实在让我难以接受,即使170多万,我也能接受,请拿出补偿标准来。但镇里的领导就是不给我”熊女士说。
另外,熊女士还说,2019年9月份,养殖场就收到了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告知书,告知书中显示,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禁养区不得从事畜禽规模养殖。限收到告知书次日起15日内自行关闭或搬迁。
面对不早不晚、恰逢其时的处罚决定书,熊女士则认为这很有可能是拆迁方为了尽快达到拆迁的目的所用的小伎俩。
紧接着今年2月份,疫情还处于较为严重时期,各地疫情管控也还并未都松懈,在这种情况下,且在没有任何形式的通知下,300多人对熊女士的养殖场实施了强拆。面对此种情况,熊女士多次报警投诉,但至今无人问津。 之后,面对评估结果不一的情况,相关人员则解释说,170万是当地的一家评估公司评估的结果,而225万是兰州的一家评估公司评出的结果。而对于评估报告上为何没有评估公司的盖章,相关人员解释说,是因为数据还需要调整。
此后,熊女士又找了一家省里的评估公司对养殖场进行了评估,但在快要出结果的时候,却遭到相关人员的阻扰。于是又找到当地建筑机构模拟实际环境,结合材料,人员工资等情况,最终给出养殖场建设评估价750万。
虽然这份报告显示与相关部门出示的评估报告大致相当,但是评估额却差了近500万。
国家因公共利益建设,老百姓其实是十分支持的,但是为何在拆迁补偿却是信口雌黄?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可为什么能有法不依呢?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又该如何保障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合法的征收土地程序
对于土地征收,我国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新《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收土地的,但必须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开展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向被征收人下发拆迁公告、拆迁补偿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若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满意的,相关部门要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的会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之后,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下达裁决书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当事人不在法定期限内不依法维权的,也就是说,不依法申请复议或是提起诉讼的,那么拆迁方才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此次的养殖场拆迁并未依法实施强拆,而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将熊女士的养殖场给拆了,显然是不合法的。
合法的房屋评估
另外,对于评估机构,法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协商而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可通过选举或是抽签等方式而定,拆迁方是不能私自选定评估机构的。同时,房子的价值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要由房屋评估机构安排三名以上的评估师进行实地查勘,调查养殖场状况,之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房屋评估报告,且在评估报告上在盖上公章。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因此来看,一份合法有效的文件,一般都是要盖上章签上字的,对于不在上面签字也不盖章的原则上是不生效的。
而此次的养殖场拆迁中出具的评估报告既没有加盖评估公司的公章了,也没有经过当事人认可,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因此,整个拆迁过程就是违反行政拆迁程序。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
养殖场拆迁一般可获得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相关的补偿。建筑物一般是禽圈舍,宿舍,办公用地等。附属设施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具体补偿各地都不太相同。
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因拆迁造成生产经营中断的,拆迁方应当要给予合理公平的补偿。对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具体需要结合地方性法规来计算和衡量,而且对于计算方法各地也都不一。
另外就是搬迁费。对于一个专业化经营的养殖场来说,需要重新选址,重新经营,但此时就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损失,这就需要评估来确定赔偿。
养殖场拆迁并非小事,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及自身的权益,虽然媒体曝光是一种维权方式,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且一味的拖延还有可能错过维权期限。因此,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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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ぃ姓夭坏蒙米愿谋湟丫У男姓砜?。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因此,上述案例中将养殖场划入禁养区的行为应当得到补偿。
其次,张三应当检查自己的手续是否齐全?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至少应当有如下手续:(1)动物防疫合格证;(2)环境影响登记,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如果是在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养殖场还应当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如果是农用地的华仅仅需要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即可,土地使用证或者承包合同;(4)工商营业执照;(5)还应当到畜牧部门备案。如果自己修建的养殖场满足如上条件,那么就是合法的养殖场,另外,即使证件不全也不应该一味认定为违建,要看所缺乏的手续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以及是否属于政府通过其它方式认可的行为?
再次,我们来讨论一下张三如何维权?小编认为张三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向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履责;二是如果县政府不答复或是拒绝补偿的,张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履行补偿职责。
最后小编提醒当事人要恰当的行使申请信息公开。假设当事人不知为什么会划入禁养区?也不知道划入禁养区后如何补偿,那么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划入禁养区的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划入禁养区后当务之急要做的几件事,如果上述解析不能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可以向下编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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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本问题。由于养殖场的规模通常比较大,养殖的畜禽也不少,那么包括养殖场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停产停业损失、畜禽的补偿,这一块算下来拆迁成本可是不低的。所以一些地方在拆迁时,也就动了“歪脑筋”,用“违建”来代替正常的搬迁,这么做的好处就是可以很好地压低补偿,控制成本。二是手续问题。建成时间比较早的养殖场,有不少其实是没有审批手续的,很多是当初地方政府鼓励养殖,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在手续上开了绿灯,并未做严格要求。所以建的早的养殖场可能存在手续不齐全或者没有手续的事实。
现在用手续来“卡”你,其实也算是“对症下药”。你一旦自己觉得理亏了,那么在补偿一块,很可能就是拆迁方说给多少就给多少了。你没有议价权。
其实违建的认定是有法定程序的,不是他们说是就是的。即便建筑没有证件也不等于就是违建,需要综合养殖场建成的时间,当初的政策,经营的证件、地方授予的荣誉和纳税的凭据等综合考量。举个例子,如果当初招商引资或者地方有鼓励政策,建起来的养殖场,即便没有证那也不算违建的。这个叫做商业利益信赖原则。简单说,就是你出政策让我搞的养殖场,现在你要来拆,那么合理补偿也是应当的。退一步说,即便认定违建,咱们也是可以陈述、申辩的,在收到拆除决定后,咱们还可以复议、起诉维护利益的。
最糟糕的情况下,如果养殖场确实被以违建的名义拆了,咱们一样就可以就这个拆除行为复议、起诉,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不是说,他拆了,咱们就认了。毕竟还有法定的救济途径可以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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