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应当先对农村土地进行大致的区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农村土地从用途上可以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指的是可以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土地;农用地是指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的土地;未利用地则是二者之外的土地。一般而言,房屋只能建设在建设用地之上。
但是实践中还是有部分农民将房屋建设在自己农用地之上,这样的行为应当如何进行评价呢?
应当根据农用地的种类进行评价,大致分为设施农用地和农耕地。设施农用地主要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如果房屋建设在设施农用地之上,且建设的房屋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则此类房屋的建造属于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同时,如果在农耕地上建设房屋,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知:“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庇纱丝杉?,在农耕地上建房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建造的房屋也属于“违建”。耕地在遇到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但是如果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则没有任何补偿。
此外,农民在耕地上建造房屋如果被相关部门发现,则会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中,不仅会被责令限期拆除房屋,造成财产损失外,可能还会受到一定数额的???,如果情节严重,譬如非法占用超过10亩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超过5亩的,将会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对于农民而言,风险极大,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切记不要在农耕地上进行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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