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不服的还可诉讼。对方不可以强行拆除,拆迁单位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由于房屋拆迁势必影响到众多居民、单位、经营租户的利益。拆迁公告一经发布,拆迁范围内居民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则受到限制,不能再行转让、出租,更不能扩建、翻建。可见,拆迁公告公布后对居民正常圣湖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公布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发布拆迁公告必须要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当事人对拆迁补偿不满的话,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处理?强制拆迁不认同赔偿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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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拆,实际上就是强制拆除。很多征收方在误拆发生时会找各种借口推卸自己的责任,但实际上误拆就是征收双方就征收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征收方为了降低风险而采取的“先上车、后补票”的强拆行为,很多被征收方在遭遇此种情况时认为自己失去了协商谈判的筹码,草草签订补偿协议,落入征收方的圈套。其实,对于此种情况,老百姓并不是没有救济的办法,我国法律?;け徽魇辗降暮戏ㄈㄒ?,被征收方可以完全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强拆行为,一旦强拆行为发生,相关人员可能要对该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p>
由上述的条例可知,征收方如果在执行公务期间由于自己的工作失误导致被征收方财产受损的,应当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由于我国取消了行政强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否强拆只能由法院作出裁决,如果法院裁定进行强拆,则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强拆,由此可见,小李遭遇的误拆实际上就是属于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强拆。小李切莫不能忍气吞声,轻易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一定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被征收方忽悠。同时,小李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收集好相关证据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征收方的误拆行为或强拆行为违法,并申请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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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则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补偿决定的主要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补偿决定要依法公告: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
什么情况下会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此处的“达不成补偿协议”具体包括两种情况:(1)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意见不一致,无法签订补偿协议;(2)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的内容未明确提出不同意见,但始终不在协议上签字。
此处的“所有权人不明确”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根据相关的权属资料查证无所有人;(2)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尚未最终确定归属;(3)法律上的所有权人虽然明确,但所有权人下落不明。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意味着什么?
补偿决定送达被征收人后,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开始生效;
(2)被征收人超过复议和起诉的法定期限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义务的,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决定后不采取必要措施,很可能导致司法强拆。
收到房屋征收决定后应该怎么做?
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阻止强拆的发生。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如果您对补偿决定中的补偿安置事项不满意,请务必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如果您不懂具体的程序和方法,可以委托一位您信得过的征地拆迁专业律师,千万不要等到强拆来临,甚至是强拆过后才想起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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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想,只要补偿不合理,我就要拒绝签字,拒不进行任何商谈。但是,你要知道的,你的不让步难道拆迁方就没有办法吗?强拆应该听说过吧?什么,强拆违法,小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一些没有任何程序的强拆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还有一种强拆是合法强拆,那就是司法强拆,今天小编就重点带大家了解一下,什么是司法强拆,以及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以及执行程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强拆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强拆都有法可依,司法强拆就是合法的强拆。
1、申请主体是谁?
我们都知道,执行房屋拆迁的主体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司法强拆的主体也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这里我们要注意,如果是镇政府或其它政府事业单位进行拆迁执行和申请是违法行为;
2、谁来决定强拆?
司法强拆一定和司法有关,自然,司法强拆由人民法院进行决定,同时我们要注意,如果没有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其执行的强拆也为违法强拆;
3、实施者是谁?
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但是考虑到法院实际情况,一般会由法院委托地方政府实施强拆。
1、超出限期搬离时间
大家应该知道,拒绝搬离被拆迁房屋,政府征收部门会对作出限期搬离通知,如果在期限内不搬离的,才能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否有限期搬离通知书是否已经被我们签收,其次是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规定的时间以征收公告时间为准。
2、作出征收决定和限期搬离通知书拒不进行其它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当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和限期搬离决定后被拆迁人虽然拒绝签署协议,但在这个期间并未进行其它法律维权,丧失了最佳维权时机,想要在通过法律维权那就晚了。
大家还会认为,司法强拆由法院进行,法院都支持政府了,我们在通过诉讼维权一定会失败的,我们要注意,如果产生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最后,小编还要提醒大家,如果对补偿不满意,除了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外,还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到补偿,一旦丧失主动权,我们在想维权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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