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照国家法律享有的权利,即房屋的全部权益的总和,即所有权人对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40年或者70年不等。这里需要注意,产权说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其中的“自动续费”是商铺建筑物使用权延期的权限,而不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一旦这些建筑被拆除,土地将被归还给国家。所以,商铺土地使用权到期,所有者有权优先向国家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原所有人可以按现行(到期日)地价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国家有拆迁计划的,无偿征用土地,地上物给予补偿。那么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商铺拆迁的补偿项目:
1、房屋价值补偿
对于商铺等房屋的补偿,既可以采用货币补偿,也可以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采取货币补偿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采取产权调换的,不能低于拆一还一。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搬迁费,补偿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还得获得临时安置费或者要求正上方提供周转用房。具体标准由安置补偿方案确定。
3、停产停业的补偿
如果因为拆迁商铺,给商铺所有人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征收人应当给予被征收人一定补偿,以弥补该损失。
4、设备、设施的搬迁补偿
设备、设施的搬迁补偿费用,主要是指在设备搬迁过程中因拆卸、包装、运输、安装等所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安置补偿方案中会有具体补偿标准。
5、人员遣散及安置的费用,
该部分补偿非法定补偿项目。如果商铺过大,有些地区还可能涉及到对被征收商铺的从业人员的遣散及安置费用,安置补偿方案会对该部分补偿进行明示。一般情况下,商铺搬迁需要支付单位员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社保费用或者生活补助费等。
以上是商铺产权到期后拆迁是否有补偿的情况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门市拆迁怎么补偿?
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门市房拆迁被征收人可以获得5项补偿:
1、门市本身的补偿
具体能补偿多少还要根据拆迁公告下发之日,周边同地段、户型、面积、结构的门市的市场价计算;
2、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商铺拆迁是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该地块征收,所以首要的就是补偿土地使用权,按照被拆迁人门市房土地的性质和使用权限计算出区域补偿价然后进行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门市拆迁势必会对被拆迁人的经营带来影响,这部分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出示营业收入相关证明后由征收方补偿。至于补偿多久的损失、如何计算等问题,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4、安置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会造成不可搬运的设施报废的问题,征收方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补偿;
5、奖励性补偿及其他补偿
不少地方的政府会制定一些奖励措施来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尽早搬迁,具体补偿多少由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确定,大家可以关注您所在地区的政府官网及公告栏。
哪些门市拆迁无法获得补偿?
1、没有合法营业执照
门市拆迁想要获得补偿是一定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并且要确保是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也要和实际经营的地址一致,否则拆迁没有补偿;
2、偷税漏税
门市经营者必须保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税,一旦查明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将无权获得补偿;
3、租赁合同不合法
像过期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地址与门面实际地址不符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一律无法得到拆迁补偿。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承租人和房主签订的合同内已经约定好拆迁补偿的分配规则,那么拆迁补偿是需要按照合同来走的。
遇到门市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要怎么和征收方谈?
1、弄清谈判人员的身份,是政府的还是政府委托的人员,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政府委托的人是没有话语权的,最终的决定权也不在这些人手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些人只能在中间传话,所以被拆迁人需要尽可能把问题反馈给征收方;
2、 在被拆迁人和征收方协商的时候很有可能遇到这种情况:征收方说给的补偿是政策规定的,是政府给出的补偿方案,不能更改。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政策到底是如何规定的,然后表明我们的立场。在专业的征地拆迁的帮助下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拆迁方的补偿标准是不是合法,并进一步针对不合法的地方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3、多听听征收方说的话,面对征收方“打直球”式的提问不要胆怯也不要直接回答,因为实际上您也不知道您的预期补偿是高了还是低了,预期太高很有可能会谈崩,预期太低那就中计了。最好是先咨询拆迁律师,对您家能够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大概的预期。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门市怎么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知己知彼是任何一场谈判必须具备的,因此,在拆迁谈判前,最好提前了解一下拆迁期限,施工工期是多少?观察实际的拆迁进度情况?拆迁方和自己情况差不多的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现在同等条件下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做一下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如果谈判前能掌握一些拆迁方的违法点,那么对我们切入谈判和掌握一个谈判的主动性是很有帮助的。
2、细节处掌握主动
拆迁中很多钉子户就一个办法:拖,要么就躲着不见,要么就找各种理由不去谈。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合法、合理并且必要的拖延才能真正在拆迁中占据主动。拆迁中我们不主张拒绝谈判,但是要掌握谈判的主动性。也就是说,什么时候谈,和什么人谈,在什么地方谈,我们要有话语权。别小看这些细节,如果你能做到在这些小细节上占据主动,对谈判是大有帮助的。
3、选择适合的时机报价
怎么选择适合的时机报价?在拆迁过程中是个大问题?俗话说会者不难,难者不会。与一些被拆迁户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经?;嵛室桓鑫侍猓喝绻鹎ǚ轿誓阋嗌偾?,你会怎么回答?有些被拆迁户朋友就非常直观的说,那就往高里要,要的多一些,总不能吃亏。我说没错,但是你考虑过没有,不管要多少钱,作为拆迁方来说,都会觉得高,都会一脸错愕的说:不可能给你这么多,按照政策只有多少多少。那这个时候,你报的价格可能就处于一种尴尬的境遇;而且也往往上来就把自己的理想价格给暴露了。所以拆迁中怎么选择报价时机是一步很关键的棋。
因为怎么报价直接关系到你的谈判方向和策略,所以我们就要分析一下:我怎样报价才能既处于道德上不是漫天要价,还能让利益处于最大化。拿企业拆迁来说,我的企业被拆迁了,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工作,那我第一需要是什么?我想肯定是企业继续存在,那就需要基本生产资料。第一位的就是土地,像北京现在郊区及其近郊都已经几乎没有建设用地可用了。即便是有,现在村集体也不往外租,都在等着拆迁。我想说到这里有些被拆迁户朋友就明白了我们的策略了。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给对方一个价格的同时,又让对方觉得我们什么都还没有透露,这才是报价的技术啊。
4、先确定补偿原则,再谈细节
拆迁一开始的时候,双方对补偿价格的心理预期差距很大,有时候双方对一些原则性问题存在根本分歧,比如到底是按普通住宅还是商铺进行补偿,按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标准补偿,按违章建筑还是合法房屋进行补偿,如果这些原则性问题得不到解决,谈细节问题和给出具体的报价都没有任何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在拆迁前期避免暴露我们的心理低价。这个时候,可以和对方谈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在一些原则性问题得到确认以后再进行细节性谈判,一些细节性问题得到解决后再具体报价。
提醒您:商铺主在要求赔偿的时候,不能够开“天价”,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要求赔偿款数字,才能够保证对方可以满足你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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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二、商铺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6、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8、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9、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10、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认定,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地段的商业活动情况来对拆迁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如果涉及到补偿标准不适用于相关规定的,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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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二、商铺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6、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8、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9、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10、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认定,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地段的商业活动情况来对拆迁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如果涉及到补偿标准不适用于相关规定的,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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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三是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二、商铺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6、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8、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9、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10、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商铺拆迁补偿标准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认定,政府部门应当根据不同地段的商业活动情况来对拆迁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如果涉及到补偿标准不适用于相关规定的,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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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街商铺进行拆迁时按住宅的标准进行补偿的,是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临街商铺的价值补偿应该参考同地段商铺的价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
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
(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
(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
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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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街商铺进行拆迁时按住宅的标准进行补偿的,是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临街商铺的价值补偿应该参考同地段商铺的价值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
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
(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
(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
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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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的商铺要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如果拆迁人不补偿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二、承租人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1、合法营业执照
店铺拆迁,商家要想获得赔偿肯定要保证经营活动是合法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且执照上的登记地址要与经营地址一致,为现在要拆迁的地址。
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标准赔偿。有的企业,办公面积毕竟大,但是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写的面积少,因此在拆迁时候,往往拆迁人不给予认定实际的营业面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注册的时候面积一定不要少报。
2、正常纳税
在商铺拆迁时,如果上商家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记录,也会使该商铺很难获得合理的补偿。
3、在承租期内
依照法律规定,承租期内的租户有权获得自己应有部分的拆迁补偿。
4、租赁的房屋是“合法建筑”
所谓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利构筑物。
三、如果承租期限已满却没有续签合同,但却一直按时交租金,承租人能否获取征收拆迁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特别是承租期限较长的情况,房东和承租人出于一种信任,不再以续签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是以口头形式或者按期支付租金的行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中,都说明承租人是有权获得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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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就会问到,是什么原因让商铺补偿价格那么高的?想要得到一平米四十万的补偿,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商铺?
下面我们来看看,商铺的补偿究竟主要包括哪些?
首先是商铺房屋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十九条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公告发出的当天与被征收房屋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由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严格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来进行评估确定。
对于商铺来说,它的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与住宅房屋比起来其价值肯定高出不少,因此评估机构最终给出的评估结果,价格肯定会很高。
此外,商铺除了会补偿本身之外还会有以下几类补偿:
1、设备损失费及搬迁费
商铺中的设备可分为可搬迁设备和不可搬迁设备??梢园崆ǖ纳璞敢蛭鹎ǘ鸬乃鹗Х芽梢苑治δ芩鹗Х押褪滴锼鹗Х?。其中功能损失费用中包括搬迁导致的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和机器精度的下降。实物损失费中包括了运输费、安装费、拆卸费、调试费等。
就不可搬迁设备来说,在拆迁时就会引起该设备废弃,所以结合它的新旧程度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之后,再对其设备的所有者进行补偿。
在现实拆迁过程中,对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它的设备安装与搬迁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没有办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参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新旧程度应当给予所有者一定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二十三条可知,对因为房屋的征收而导致产业停业的损失补偿,其决定因素是依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
其中停产停业费用不只是包括半成品、原材料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该包括依照同一时期往年的利润额或者实际销售额确定的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经?;嶂苯佑跋斓缴唐痰牟钩タ钭芏睢R虼?,也是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部分。
此外,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房屋造成停业、停产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依据当地的补偿方案,应当依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商铺的补偿内容是比较多的,各项补偿款价格也都是由相关单位规定的。对于可以拆走的设备,像电视机、热水器、空调等这样的家用电器,拆迁方需给被拆迁方搬机补偿,对于一些不可以拆走的设备,像地板、防盗网、门套这样的物品,会由相关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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