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Sat, 24 Oct 2020 17:24:55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拆迁回迁房一般多久可以拿到房子 http://www.bjznjj.com.cn/49677.html http://www.bjznjj.com.cn/49677.html#respond Sat, 24 Oct 2020 17:24:5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9677 一、拆迁回迁房一般多久可以拿到房子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实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说明与修正。

2、10日内申请复核。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仍有异议,这时应该在收到复核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复议或诉讼。如果经过复核和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仍有异议,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此时可以针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实不符或存在违法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而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网站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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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安置房私下可以交易吗?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http://www.bjznjj.com.cn/38376.html http://www.bjznjj.com.cn/38376.html#respond Thu, 11 Jun 2020 06:30:5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8376 2007年,小张从小李手中买了一套安置房,作为婚房。由于政策原因,房屋无法上市和交易,也没有申请房地产许可证。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双方签订了119.33平方米的住房面积《房屋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为23万元,小张一次性付清了房款。

小李在转让过程中陪同小张并提供相关文件。转让费由小张承担。同一天,小张付了房款,小李交付房子,后来小张直到现在一直在使用这房子。

安置房私下可以交易吗?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该房屋终于具备了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小李区域看到房产证上是135.45平方米,他不同意与小张的过户合作,他损失了超过10平方米的钱,因此,他要求小张按房屋现价补差价,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小张不同意填补这一差额,觉得他曾经买下了整栋屋子,而不是按单元价钱乘以面积来计算房价的,于是小张就把小李告上了法庭。

滨湖法院觉得,小李和小张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当事人的意思,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有效,小张已支付合同项下的房子支付已经实际注册和使用的房屋,小李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符合处理产权转让的条件,小张要求小李履行合同,小李应当配合其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安置房私下可以交易吗?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对于小李反诉请求小张按现行市场价钱领取面积差额的要求,滨湖法院认为,首先,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

双方现在就如何确定房子的购买价格争执不下,虽然房屋代理商反映的房价可以按面积单价计算,但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价格标准。

案例逻辑上说,购房者和销售者都应该被纳入住房,建筑,结构,面积等因素,协商的户口所在地,并确定房屋的价格。而当双方签订的合同,产权证还没有被处理,当批准应该能够预见产权面积的最终注册可能不符合包含在区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也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合同表明,该交易是根据房屋的状态下进行,即使有这方面在未来的错误,双方应该接受;

其次,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双方未在合同中注明登记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的处理方式,随后未就该情况达成补充协议,没有相应的交易习惯,此外,小李没有产生损失,也没有额外支付结算差额,综上所述,小李的反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滨湖法院裁定该屋宇让渡和谈是正当无效,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小李配合小张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

安置房私下可以交易吗?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官点评】

私下交易的安置房的面积和单位价格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办理。

由于政策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并没有上市条件,但私人安置交易数量庞大,这将带来一个问题: 当房产证面积与安置协议规定的面积不符时,如何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明确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以面积乘以单价计算房屋的价格,则买方弥补的差额符合合同签订时的预期,但差额也应根据当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而不是争议时的市场价格,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房价的计算方法,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即使在产证面积和协议面积上有差异,也不宜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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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政府提出成本价购买回迁房方案,你会接受吗? http://www.bjznjj.com.cn/36268.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268.html#respond Tue, 02 Jun 2020 05:41:5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268 导读:日前,天津市红桥区政府作出了一份《红桥区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方案提到,房屋的补偿价值参考《分户评估报告单》,被征收人可利用补偿款购买回迁安置房,征收单位同时公示了相应的购买方案,其中就列出了安置房源的价格。征收部门表示,这个价格属于政府优惠购房价格,相当于成本价购买。

政府提出成本价购买回迁房方案,你会接受吗?

现实中,政府提出成本价购回回迁房的案例很多。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如果选定上述购买方式的话,接下来就是与征收单位签订协议,从补偿款中结算差价,腾空被征房屋并选取相应安置房。

作为被征收人,拿到这样一份方案,做决定前通?;峥悸橇礁鑫侍猓皇钦飧霾钩ゼ壑岛喜缓侠?,二是政府提出的成本价购买回迁房的方案合不合法。本文围绕上述问题,从法律方面解析并给出应对建议。

【看清楚分户评估报告单】

我们先来看补偿价值的问题。从天津市红桥区政府作出的补偿方案里会发现,房屋的补偿价值参考《分户评估报告单》。那么,这份评估报告是否合理,怎么判断呢?

首先,你要看评估行为合法与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应当由被征收人选取房地产估价机构,然后由被选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也就是上述提到的《分户评估报告单》。如果这份报告里提到的评估机构不是被征收人选的,那这份评估你可以不认。

其次,在评估公司做出评估报告前,一般会与被征收人联系,进行入户勘查。此时被征收人应当仔细审查勘查记录有没有缺项漏项,有没有如实的记载房屋情况。没有入户勘查,或者勘查记录有缺漏项等,都是不合法的。

不管是上述哪种行为,亦或是其他遭遇,比如遇到基准价格与市场价不符的情形,被征收人都应当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核。对于复核结果仍有意见的,可以依法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成本价购买回迁房相当于“产权置换”】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成本价”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建房成本,准确来讲应当称之为建安综合价。

建安价的构成是由建设用地征用补偿费,建安工程费组成,所以上述所说的“成本价”,除了建房成本之外,还包括房源协调价格,地块价格等多项内容。读者可以理解为回购安置房的价格属于一种政府优惠价,即政府在考虑到被征房屋的价值和安置房价值之间的各种因素之后制定出的优惠购买价格。这个价格的制定属于政策因素,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购买安置房的补偿方式实际上就是房屋征收中的所称的“产权置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由区政府提供相应安置房屋,并与被征收人结算房屋差价。

因此,“成本价”购买安置房这种补偿方式本身是合法的。但要说明的是,被征收人仍然可以选择要求货币补偿,即直接领取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当的货币,而不购买安置房屋。

实践中,关于征收相关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其中有些是由法律规范的,有些是由政策来规范的。以天津为例,天津市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一般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进行,但一些老的项目还需要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小编这里提醒被征收人,应当正视征收补偿的问题,对于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应当采取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第二十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和其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分别评估,并按照较高的评估结果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公有房屋的,补偿方式由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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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被忽悠签订拆迁协议后,几年拿不到回迁房!这些陷阱千万不要踩 http://www.bjznjj.com.cn/32383.html http://www.bjznjj.com.cn/32383.html#respond Tue, 12 May 2020 08:00:2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2383 提到拆迁协议里存在的各类问题,很多被拆迁人朋友都提出疑问:既然拆迁协议陷阱这么多,那我们老百姓岂不是只有拒绝签字或者任命被坑这两条路可以选了?

其实,拆迁协议里还有一类是被拆迁人朋友们完全可以放心签字的。如果您遇到的拆迁协议完全符合以下这几个条件,那咱们是可以考虑签字搬迁的。

被忽悠签订拆迁协议后,几年拿不到回迁房!这些陷阱千万不要踩

和你签协议的是政府征收部门

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不明确,或者权责不清楚,这是签字的“大忌”。之前有一位被拆迁人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和他签订拆迁协议的人,是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职务在公司里并不低。

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维护利益敏感度不高,又本着对拆迁方友好信任的态度,面对优厚的补偿条件,杨先生很快就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结果等到日后回迁房数年不到位,杨先生将拆迁方告上法庭时,杨先生才弄清楚,和他签字的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代替征收部门允诺补偿条件的职权资格,他承诺的回迁房也根本没有在项目规划中体现。杨先生是被他“欺上瞒下”的行径给坑了。

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和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应该是房屋征收部门,这是最例题化的答案。

所以说,如果要把拆迁比作一场资格考试,把拆迁协议比作考试的试卷,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确认,在试卷上具名的主体到底有没有“出题人”的资格。出题人没有问题,被拆迁人才能开始往下审题。

被忽悠签订拆迁协议后,几年拿不到回迁房!这些陷阱千万不要踩

协议的内容完整、明确

想要答好一份试卷拿到高分,弄清楚题目很重要。拆迁协议其实就是一份满篇“判断、天空、纠错题”的试卷。被拆迁人要看清楚每一条约定内容是不是合法、准确,对其中存在问题的,要提出纠正意见。

当被拆迁人认定所有条款都“正确”的时候,才能在协议上签字“交卷”;也只有被拆迁人将协议的所有内容都改对、填写完整后,才能踏踏实实地凭着这份“满分试卷”主张自己的考试奖励——拆迁补偿。签空白协议其实就相当于被拆迁人交了“白卷”,凭着一份白卷向老师要成绩,难度显然可想而知。

所以说,被拆迁人在协议上签字时,一定要确认协议的内容完整、明确,能保障咱们日后拿着这张协议,就能理直气壮、有理有据地向拆迁方索要补偿。如果遇到双方权利义务清楚,补偿数额、安置方式和给付时间明确,违约责任约定合理的协议,被拆迁人就可以一条一款地打对勾,好好“审题答题”了。

被忽悠签订拆迁协议后,几年拿不到回迁房!这些陷阱千万不要踩

签章完整,给被拆迁人手中留一份原件

实际拆迁过程中,拆迁协议签字盖章的原件往往是一式三份或者一式四份。其中有一份,应该留在被拆迁人手里。但是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反映,他们签字时,拆迁方根本不现场签字盖章,而是会要求将全部原件带走,有些说“盖章后送回”,有些就直接说是“盖章后统一保管”了,这种不给被拆迁人手中留原件的行为是有很大问题的

大家要知道,拆迁协议原件对被拆迁人来说,是重要的“证据”和“凭证”。没有这份协议,被拆迁人很难对第三个人说清楚拆迁方到底答应了你什么条件,又是怎么承诺如何向你兑现这些补偿条件的。

反过来,如果拆迁协议满足了本文提到的前两个条件,同时拆迁方又痛痛快快按照流程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盖章,并给被拆迁人留一份原件的,被拆迁人可以相对放心一些地配合签字。

律师最后想说的是,如果一个拆迁项目正规合法,又能保障拆迁协议的签约主体正当、协议内容完整明确,补偿条件还能满足被拆迁人的诉求标准,那被拆迁人当然可以积极配合签字搬迁。

但实践中这样像例题一样规范的情况确实并不常见。因此,被拆迁人在签字前一定要谨慎考察协议的合法性,如果认为补偿权益有风险,在签字前就要及时联系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一份拆迁协议连以上三个重要条件中的其中一条都不符合,被拆迁人朋友还是慎重考虑再决定要不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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