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位朋友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暗箱操作转为国有,那么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暗箱操作”,所以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申请的信息包括:(1)该土地的性质;(2)征收许可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征收红线图以及政府安置补偿方案向土地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3)征地批文,向国务院或是省级政府申请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的批准文件及与其对应的一书四方案。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就要整理答复内容,进而确定是否有征收行为。
本案中对土地的占有问题没有说清楚,实践中有的地方虽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了,但是仍然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占有。比如一些地方在很多年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后,规定原集体成员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这种情况下即使土地转为国有之后,土地也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占有。
另外不知这位朋友所说的四项补偿是什么意思?小编认为应当确认四项补偿与土地性质变化之间的关系,如果确实是以土地性质发生变化而取消了四项补偿,那么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公开这种做法的依据。本来有补偿而后取消了,也属于村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说明。
上述案例中提到的,村民只能签远低于市场价拆迁协议,或者不同意的直接被强拆。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上述信息公开答复确定的内容,是否能够按照国有土地的程序进行征收,可以针对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另外,小编提醒各位朋友,强拆不是最可怕的,因此不要因为害怕强拆而妥协于不合理的补偿。强拆后被强拆人可以针对强拆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比强拆更可怕的就是接受低价补偿。但凡自己自愿签订了补偿协议,那么找律师其实也回天无力了。
以上是关于集体土地在村民不知情况下转为国有,房屋被强拆了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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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位朋友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暗箱操作转为国有,那么就要提供证据证明是“暗箱操作”,所以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申请的信息包括:(1)该土地的性质;(2)征收许可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征收红线图以及政府安置补偿方案向土地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3)征地批文,向国务院或是省级政府申请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的批准文件及与其对应的一书四方案。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后,就要整理答复内容,进而确定是否有征收行为。
本案中对土地的占有问题没有说清楚,实践中有的地方虽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了,但是仍然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占有。比如一些地方在很多年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后,规定原集体成员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这种情况下即使土地转为国有之后,土地也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占有。
另外不知这位朋友所说的四项补偿是什么意思?小编认为应当确认四项补偿与土地性质变化之间的关系,如果确实是以土地性质发生变化而取消了四项补偿,那么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公开这种做法的依据。本来有补偿而后取消了,也属于村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说明。
上述案例中提到的,村民只能签远低于市场价拆迁协议,或者不同意的直接被强拆。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上述信息公开答复确定的内容,是否能够按照国有土地的程序进行征收,可以针对征收决定提起诉讼;另外,小编提醒各位朋友,强拆不是最可怕的,因此不要因为害怕强拆而妥协于不合理的补偿。强拆后被强拆人可以针对强拆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之后再提起行政赔偿。比强拆更可怕的就是接受低价补偿。但凡自己自愿签订了补偿协议,那么找律师其实也回天无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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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原则是以“政府统一征收”的转化形式变更为国有土地。
根据我国土地征收调整的程序中,首先在征地报批之前乡当地村民传达“征地告知”以文件形式通知当地村民,告知意义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合法利益,对有关当地村民集体利益的事项征求村民意见。一般“征地告知”的内容要将政府想要征收的集体土地的位置、土地用途以及对当地村民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对村民日后的安置方式都要尽可能详细的以文字形式公布在村内,以并正式传达每一位涉及村民。
经村委会和村民协商同意,并且知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由村委会或村民作为代表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方可继续征地有关调查以及征地报批的后面程序。针对告知内容提到的征地有关补偿标准,当地村民是有权利申请听证会,听证会通常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组织。
关于征地提交的审批报告材料内容中必须出具“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的证明内容。所以,当征地部门未能提前告知当地村委会以及村民的征地申请,哪怕签署了之情材料报告的也是不符合土地性质转化的流程的。当地村委会以及村民有权向县国土部门反馈举报,要求征地部门依法传达通知。需要村委会以及当地村民特别注意的是一经发现马上上报反映情况。
在征地方的征用土地手续以及流程合乎规章制度,依法批准后出示征地方案进行公示。提供充裕时间方便征地所在的村民去办理土地证明相关的证书,防止有村民遗失土地证不能即时办理的情况。
然而最近几年有关征地的新闻咨询报道内容中存在,不少地区违规操作,在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的情况下会打着“村改居”以及“建设新农村”的旗号刻意回避《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有明确规定办理征地的规章制度,禁止擅自通过直接将土地性质转化为国有土地,而且关于村民的安置以及补偿款不能根据法律规范的标准进行支付补偿,这种行为违背了我国的法律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要求了,农村集体土地只有经过政府征收后才能变为国有土地,广大村民朋友一定要清楚明白这一点。凡是以单位或个人为机构的想要与村集体不按规章要求的直接签订协议以及搞房产开发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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