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我们根据一则案例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2016年12月23日,相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刘女士于2016年3月间对涉案房屋进行了翻建。当日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及勘验,经测量该房屋东西长16.10米、南北宽11.00米,总建筑面积为177.10平方米。相关部门拍摄了外观照片,绘制了平面位置图,且当日对刘女士进行询问,告知了刘女士所享有的相应权利,听取了刘女士的陈述和申辩。此后,相关部门对刘女士建设涉案房屋的行为予以立案。
次年,相关部门出具了建筑物规划审批情况的函,函称:经查,刘女士建筑物(建筑面积177.1平方米),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几个月后,相关部门作出被诉限拆决定,并于当日通过留置、现场张贴及网站公告送达上述限拆决定。
对此,刘女士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被诉限拆决定。有关部门受理后向城管局送达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其提交书面答复与相关证据材料。后城管局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答复书与相关证据。
但复议机关决定维持被诉限拆决定。刘女士不服,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本章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的违法行为,市人民政府确定由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处理的,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侗本┦惺凳┏鞘泄芾硐喽约行姓ΨHò旆ā返谖逄醯谑罟娑ǎ枪苤捶ɑ馗莨裨汉褪腥嗣裾赜谙喽约写ΨHǖ木龆?,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建设工程。本案中,海淀区城管局具有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进行查处的法定职权。《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市依法实行规划许可制度,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根据上述规定,刘女士翻建房屋应当取得相应的规划许可。
本案中,相关部门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勘验,取得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涉案房屋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函件等材料,相关部门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作出被诉限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并无不当。有关部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亦履行了行政复议的相应程序,复议程序亦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仅要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还要对行政行为裁量是否明显不当进行审查。
本案中,刘女士所建房屋虽确属未批先建,但刘女士是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用途系自住,房屋也未超过原有面积,更未加盖。且需强调的是,该房屋系刘女士及其子刘某的唯一居所。如有权机关在确认该房屋为违建后直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最终履行,则刘女士及其家人必将面临流离失所的可预见结局。
经合议庭认为,法律并非仅是条文中所罗列的惩处性规定,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最终法院撤销了被诉限拆决定及被诉复议决定。
实践中,有许多这样的情况被相关部门一刀切的认定成违法建筑而被拆除。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应当被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的第46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睿晃薹ú扇「恼胧┫跋斓?,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睢!?/p>
从以上的规定中得知,违法建筑并非都要拆除,对于可以通过罚款或是改正的那就没必要拆除。
因此,如果收到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时,切忌盲目的拆掉,可以选择“不拆”!
在实践过程中,许多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通常都会耍一些手段,其中以“拆违”的名义拆除合法建筑这在征地拆迁中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当然还是要提醒大家,在收到限期拆除文件时,一定要注重起来,否则可能会遭到强拆。要知道,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才能避免被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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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农民并不需要太多的担忧,这只是谣言罢了,国家从来没有相关的文件不准农民进行建房。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消息传来,是因为那些房屋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土地管理法中也很明确地提出了,每个农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并且其面积要在当地规定的面积之内。 而且,在这部法律中已经很明确地规定了,农村的宅基地应该通过一系列正规程序才能建造,而对于那些一声不吭就自己开始翻建房屋的,一经发现,主管部门会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处罚,在有限的时间里对那些违规房屋进行拆除工作。另外也不能私下自己占土地或者私自建造房屋,否则将会进行同样的处罚。
也就是说,那些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过了当地的标准、私自在农田里建房等,这些都是违规行为,自然是不能进行翻建的。
城乡规划法里有提到,想要在宅基地上进行建房,需要事先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内对宅基地进行翻建,首先就需要进行合法的申请,向镇级政府进行申请后,随后交递到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由其进行审核,只有拿到建房许可证后,才能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
从以上的政策可见,国家是允许进行建房的,只需要提前进行申请,并且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建房的资格,大家一定不能被忽悠了。
(一)新增可翻建的规定内容:
先是通过一级一级的部门去审批,获得审批书,然后还需要拥有一个建房许可证,有了这两张证,就可以着手翻建房屋了。如果说这两者中间少一个,那么就不能翻建房屋了?;褂芯褪窍褚郧按嬖诘囊桓雠┟窨梢杂泻芏嗾拥那榭觯攵哉庋那榭?,国家开始严格实行“一户一宅”了,所以一户多宅的要注意,想重新翻建房屋是不被国家允许的。
(二)不可翻建的情况:
1、动工翻建未经审批
众所周知,在农村,无论房屋是新建还是翻新,都需要经过审批,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严格来说,如果未经审批就开始翻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可能面临??罨蛘叻课荼徊鸪南鲁?。
2、建筑层限高
目前,翻建房屋很严格。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中规定了农村住房建设的布局要求,垂直分户是两到三层,水平分户是四到五层。住房的楼层在2.6米以上3米之下,另外最高要求不可以超过3米。
3、未经合法的审批手续
不论是新建房屋还是翻建房屋,都是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要取得各种证件,首先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其次获得建设用地许可等证件才可以翻建房屋。未经审批私自翻建房屋的,可能面临??罨蛘弑徊鸪南鲁 ?/p>
4、个人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土地这一块作出严格规定,不允许个人私自去出售或者购买土地。现在分布在天涯海角的城市居民,想在农村买个房子盖成自己心仪的样子,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舒适田园生活,实际上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因为你必须是集体成员,只有农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不是集体成员,就没有权利对房子进行修建。
5、原房屋所有权有争议
在农村房屋确权过程中,关于宅基地存在很多争议,而地上的房屋也会出现修建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双方的意见不统一。
(三)农村翻修房屋的条件:
1、要符合城乡规划
2、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有使用权的范围。
总的来说2020年农村宅基地是可以翻建的,但是需要具备应有的条件。符合国家的规定,才是明智必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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