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hu, 20 Aug 2020 07:01:14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农作物征地补偿】2020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 http://www.bjznjj.com.cn/47412.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12.html#respond Thu, 20 Aug 2020 07:01:1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12 许多农民为了生活需要,会在土地上播种农作物,而当土地被征收的时候,对于被征地人而言,就会担心农作物是否有赔偿。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2020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土地补偿费和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怎么计算?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如何分配?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2020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和青苗附着物补偿费怎么计算

  1、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征地时,如果地上有农作物的,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关于农作物的损失赔偿才是合法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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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http://www.bjznjj.com.cn/4741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19.html#respond Thu, 20 Aug 2020 06:59:0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19 现今全国有很多地区有征地拆迁的情况。这些地区因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将原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我们经??吹揭恍┤思乙蛭?span id="1qpgxloo" class="wpcom_tag_link">征地而发家致富的新闻,很多人对此羡慕不已,那么究竟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以成都市为例带大家一起了解相关知识。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以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幸福村一组、红砂村三组征收方案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5]第19号)公告内容,根据在此次征地范围内依法进行的征地补偿登记的结果,依照《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以下简称78号令)、《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办函(2009]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9号,以下简称99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制定。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76号文件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3650元/亩的10倍计算,其他土地按耕地标准减半计算,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使用。

2、住房安置

货币化安置和现(建)房安置均以应安置住房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面积为依据,按每人3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计付住房安置费或者安置住房。

住房安置的标准、结算办法和搬迁奖励办法以及选择现(建)房方式需要过渡人员的过渡费支付方式和标准按15号文件、7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青苗附着物补偿、乡镇企业拆迁补偿及养殖、种植专业户补偿

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种植专业户补偿费按照99号文件附表所列标准支付;养殖专业户补偿费按照78号令附表五所列标准支付。

三、成都市拆迁补偿项目及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成都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际上是不同的,成都市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如果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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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拆迁】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http://www.bjznjj.com.cn/47431.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31.html#respond Thu, 20 Aug 2020 06:56:3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31 在合同期间内,当事人因拆迁而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按照实际履行结算,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如果导致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更多关于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不按照违约处理,合同双方已经履行的按照实际履行结算,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租赁双方应按实际使用结算房租,多退少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房屋补偿安置规定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补偿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出租人的房屋要被拆迁,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妥善沟通后续事宜。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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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的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http://www.bjznjj.com.cn/47434.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34.html#respond Thu, 20 Aug 2020 06:55:1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34 因为一些建设的需要,对一些房屋是需要进行征收之后进行拆迁的,不过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会涉及到房屋征收补偿的问题,因为这一问题双方发生纠纷的话,应该要怎么样进行处理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同来了解房屋拆迁补偿的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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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一般表现为无权签订、显失公平、违背意志自由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一但被确认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再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按民法通则规定应互相返还,并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房屋被拆迁这一事实不可能逆转,所以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该根据民法及《拆迁条例》规定的情况区别处理。如由房屋所有权人以被拆迁人的名义与拆迁人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原则上,占有人对非法取得的房屋返还与否,不影响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权利的行使。过错方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要根据过错大小确定赔偿比例。对因协议无效而获得的非法利益或实施的其他违法行为,应视不同情况予以追缴、??罨蚓辛舻让袷轮撇?。

  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纠纷是怎么处理的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要寻求到法律上的救济方法,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将问题进行处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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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哪些 http://www.bjznjj.com.cn/47424.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24.html#respond Wed, 19 Aug 2020 07:30:4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24 企业在实践中需要拆迁,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会对停产停业损失、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拆迁奖励等方面进行补偿。更多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拆迁资产补偿费用无法搬迁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拆迁补偿费用,拆迁奖励费用。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哪些

  二、业拆迁要求土地置换时应考虑什么因素

1、结合企业经营特点进行地域选择,如化工类企业的土地置换一般要选择在城市的工业园区,否则将很难获得环评、消防等批准性文件。像加油站这种特许经营的行业就要更多的考虑交通便利和商业价值的统一性。

2、要看置换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又划分为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不同用途的土地不仅价值相差甚远,土地的使用年限也不一样。此外,集体土地也分为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主要看审批的机关及政府部门是否合法,同时还要考虑是否是否具备转为国有土地的一些相关条件。

3、衡量置换土地的现有市场价值以及可能产生增值的预期。因为不能原址回迁,因此置换土地一般与原址的土地市场价值存在差价,客观地判断置换土地的市场价值及可能产生的增值预期将有助于帮您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

4、要调查了解所置换的土地现有五年或者更长的市政规划,因为企业选择重新置换土地是要谋求长远的发展的,如果刚安置几年就有面临拆迁,那势必会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

  三、企业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

(2)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小编温馨提示:拆迁补偿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量,而不是单一因素决定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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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 http://www.bjznjj.com.cn/47447.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47.html#respond Wed, 19 Aug 2020 07:02:3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47 政府的征地拆迁在很多的时候都不止是针对公民来说的,有时候还会征收企业的土地,对于企业土地的征收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并且这个程序与个人的是不相同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

  一、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

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1、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2、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3、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其中,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2、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如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4、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环境?;げ棵鸥荨吨谢嗣窆埠凸肪潮;しā泛?86)国环字第003号《建设项目环境?;す芾戆旆ā范越ㄉ柘钅拷猩笈?。某些建设项目,还需要报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审批。

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

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钡脑?,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为做好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等。

  三、征地拆迁安置原则

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国土资源部称,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同时《通知》提出,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当地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

《通知》要求,安置房建设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防止出现“重复拆迁”。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实行迁建安置应在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迁建用地,优先利用空闲地和闲置宅基地。纳入拆并范围的村庄,迁建安置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有条件的地方应结合新农村或中心村建设,统筹安排被拆迁农户的安置住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政府对企业征地拆迁的流程的全部内容。政府的征地拆迁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城市化的建设,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的配合政府的工作。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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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http://www.bjznjj.com.cn/4745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59.html#respond Wed, 19 Aug 2020 06:53:09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59 农村的土地拆迁的补偿项目一般要比城市拆迁补偿的项目多,包括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如果要计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那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p>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拆迁补偿金包括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拆迁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而补偿费的标准有二:

(1)按照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系数,此处的补偿系数是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综合考虑被征地的具体条件,并结合以往征地费用标准,予以确定的;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陆续制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该标准是从2009年起逐步公布实施的。

具体适用哪项标准则是可以选择的。

  2、青苗补偿费

这一补偿费的罗列旨在对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因征收土地需要使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实际使用者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按一季的产值或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附着物补偿费

这一补偿费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重置费用等,这些附着物不少都是价值不菲的,因此应当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对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应当由省级地方人大通过立法或政府通过制定规章的方式来确定,但在实践中不少补偿标准的制定权限都会下放至市县级政府。

  4、安置补助费

根据国土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方式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和异地移民安置。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对以土地为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的生活给予的补助费用,计算公式为:安置补助费=基数*系数。其中的基数即每一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具体数值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系数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5、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旨在对失去生产资料的农业人员,在日后面临生活困难时可得到救济,实践中社会保障费用多数还是按照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计算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综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需要根据当地的自治条例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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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想去农村买地过“李子柒”式生活?先弄清宅基地这五个问题 http://www.bjznjj.com.cn/46628.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628.html#respond Mon, 27 Jul 2020 07:08:4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628 ?想去农村买地过“李子柒”式生活?先弄清宅基地这五个问题

很多人也觉得,城里套路深,想要回农村。

新的一年快到了,去农村搞点“大事情”?

这不,新版《土地管理法》2020年元旦起就要正式实施。有专家认为,农民退出的宅基地会是个不错的机会。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农村的宅基地到底能买吗?到农村搞二三产业土地从哪里来?

这些问题的答案,统统都在下面了!

?想去农村买地过“李子柒”式生活?先弄清宅基地这五个问题

问题一

城里人组团去农村炒宅基地,能赚大钱吗?

不仅赚不到钱,还有很大风险!

现在,不少农民都去城里买了楼房,农村的大量宅地基闲置,城里人看着都觉得可惜。但是根据国家规定,城里人是不能买农村宅基地的。

那么,农民无偿获得的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行是行,但是有限制条件,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受让该宅基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同村的村民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城里人是不行的。

今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专门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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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不少农民都进城上楼了,宅基地必须退出吗?

宅基地退出必须“自愿有偿”

“自愿有偿”是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先决条件。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所以,新市民不用担心宅基地被收回,农民对于进城生活也无需瞻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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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归谁?

集体内部流转,或者退给集体组织!

既然不少农民已经上楼,老家的宅基地就不能老闲着。

国家其实已经出了大招——

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那么问题来了,退出的宅基地归谁呢?

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内部流转,或者退给集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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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私下转让宅基地,有哪些风险?

风险很大,有可能财房两失

虽然在政策上有诸多限制,但宅基地在民间私下转让却早已屡见不鲜,甚至渐成风气。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买卖属无效行为。私下转让宅基地,看起来是买卖双方各取所需,但其实这一行为存在着极大的风险。

例如,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卖房方会因为拆迁或其他的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提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不但给宅基地房屋的买受人带来极大的烦恼,还有极大可能遭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想去农村买地过“李子柒”式生活?先弄清宅基地这五个问题

问题五

城里人去农村搞二三产业,地从哪里弄?

租赁或者入股,或者购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根据规定,国家鼓励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也就是说,城市工商资本可以通过租赁或者入股的方式,获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

此外,城市工商资本可直接购买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不存在法律障碍。

在这里,必须要澄清一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是两码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直接交易,宅基地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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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宅基地收回】农村空宅基地是不是要收回呢?关于空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http://www.bjznjj.com.cn/46607.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607.html#respond Mon, 27 Jul 2020 07:03:2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607 农村空宅基地是指农村已经修建房屋,房屋因年久失修,自然垮塌失去居住使用价值不能依法翻建,面临依法拆出或者已经拆出房屋的宅基地。 

农村空宅基地是不是要收回呢?关于空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农村空宅基地不收回,但宅基地使用权要收回。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也就是说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子拆出了,但宅基地这块土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农民的,农民只是没有使用权,不能当宅基地建房子使用,但是用来复垦自己生产经营或者依法有偿退出或者依法有偿转让的合法权益是保留的,并不是说房子拆出了,村集体就收回宅基地,村集体收回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农民再用空宅基地建房需要审批,符合条件才能重建,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 

农村空宅基地是不是要收回呢?关于空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关于空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一、没有重建资格的空宅基地要依法复垦。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凡是没有资格重建的农村危房和空宅基地,包括一户多宅、进城农户的空宅基地,批准新宅基地拆出旧房子的空宅基地都应当恢复成耕地,确保农业耕地面积不减少。危房拆出的宅基地和空宅基地恢复成耕地后,生产经营权仍然属于权益人,如果村集体有需要收回农民的空宅基地,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不能无偿收回。

农村空宅基地是不是要收回呢?关于空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二、引导和鼓励农民将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づ┟竦暮戏ㄈㄒ?,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其中有偿包括依法将空宅基地有偿转让给本村集体的其他村民,或者主动将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可以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有偿转让的情况很常见,只要村里面有人买,均可以转让,但主动归还给村集体,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标准补偿,目前政策是不成熟的,我国只在少数有条件农村地区开展试点。

农村空宅基地是不是要收回呢?关于空宅基地有哪些政策?


综上所述,农民的空宅基地不会被收回,但空宅基地的使用权会被收回,也就是说,任何人使用空宅基地建房子都必须要审批。农村空宅基地的政策一是复垦,二是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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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http://www.bjznjj.com.cn/46514.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514.html#respond Mon, 27 Jul 2020 06:27:22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514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社会在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选择去大城市发展,这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个机会,同时也是一种磨练,但是这些农村年轻人大多数都是非农村户口,因为工作或者学习的原因,把自己的户口自动脱离村集体,这一类人不在少数,同时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有一定的疑惑。

首先宅基地是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跟户口不是完全一致,因为现在都是居民家庭户,所以不按户口来认定,只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享受宅基地。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所以这里就要知道你有没有被村集体认定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你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自然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如果你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无法享有农村宅基地。虽然说宅基地不能继承给子女。但是你父母留下的房屋是可以继承到你的名下的。农村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当然可以继承给你的子女。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村的房屋因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导致倒塌的话。

城市户口子女可继承父母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村里有权收回吗?

那你的继承权就从此失效。在房屋地下的宅基地,村集体就会收回。把它重新分配给另外需要申请宅基地的本村村民。综上所述,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没有坍塌之前是可以继承的。当然,如果你想“继承”宅基地的话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你要会来事儿。否则,你“继承”的可能性会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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