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拆合法吗?
首先,强拆是不合法的。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要求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强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中也规定,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强拆、强征的适用范围是十分有限。行政强征在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中仍然有一定的合法性,但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已经命令禁止。
强行征地拆迁的方式、方法有多种。其中随意动用警力,停水、停电、阻断交通、“株连”、“偷拆”等方式已经被明令禁止。被拆迁户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证。
二、强拆的相关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针对强拆的法律问题分为合法和不合法两种回答,对于违章建筑也就是合法的强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的,必须有相关的文件才可以;如果建筑是属于合法的却被强制拆除的话,肯定就是不合法的,而且强拆的范围也是十分的有限。以上是小编就强拆合法吗?法律依据是怎样的来做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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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强拆
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的条是:
(一)申请人主体条件
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二)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有观点认为,这一规定与《行政复议法》存在冲突。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而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行政复议期间不能申请法院“司法强拆”。事实上,申请“强拆”前的补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本身便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阻却性事由。征收补偿决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并未停止,而司法强拆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仅是对征收补偿决定的一种执行途径,《条例》将强拆权限全部交由法院行使,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执行方式的特别规定,并不违反《行政复议法》的上述规定,二者在此问题上并不存在冲突。
(三)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司法强拆”还应确定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司法强拆”则失去了事实基础。
二、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人面对“依法强拆”如何实施权利救济呢?这在征收法或土地法、规划法、行政诉讼法中均规定有相应的救济程序。比如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此外,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是否拆迁的裁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是拆迁土地还是房屋,都必须要经过合法的审批手续,同时还要有合法的拆迁方法,要是在与对方尚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强行拆除的话,相关人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小编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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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警警察不理怎么办?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す竦娜松戆踩?、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す膊撇?。往往报警以后公安机关不出警,不解决事情。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可以起诉公安机关?!缎姓咚戏ā返谑惶醯谝豢畹谖逑罟娑ǎ骸吧昵胄姓芈男斜;と松砣?、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2信访容易陷入牢狱之灾
信访解决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如贪污、贿赂、渎职、作风等问题,拆迁补偿合不合理信访机关不可能做出评价,所以选择信访时要甄别一下自己要解决什么问题,很多人甚至往北京国家信访局跑了十多遍,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切勿非法聚集,游行、示威、静坐、打标语、呼喊口号、拉横幅、等方式扰乱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但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反而被征收人自己被刑事拘留,严重者会面临判刑的结果。
3.暴力阻止拆迁得不偿失
在面临征地拆迁赔偿问题时,很多被征收人不愿意相信法律,也不愿意相信他人,遇到事情就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例如,劝说自己的亲朋好友支持自己,甚至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在自己家,一旦政府部门到来,就聚众反抗,以为这样就能阻止房屋被征收,或者逼迫政府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容易陷入官司之中
4.固定证据,及时起诉
在遭遇强拆时,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智,?;ず眉胰艘约白约旱娜松戆踩?,不要暴力抗拆,这有可能危及自己安全或者触犯刑法,拆迁方就怕找不到理由抓你,所以一定不要自投罗网。
如果强拆已经无法阻止,那我们需要及时选取安全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还可以找到强拆现场的邻居或路人录取证言,为后边的维权收集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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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过程中7种常见的逼迁手段:
第一: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
第二: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
第三: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
第四: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扰乱正常生活。
第五: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不签协议就辞退。
第六:趁被拆迁人家里没人,或者还在夜间熟睡,就把被拆迁人从梦中拖出房间,然后趁机实施拆迁。
第七:不间断的疲劳战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或将被拆迁人“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
遇到以上种种形式的逼迁方式,作为欠缺法律知识和应对经验的普通被拆迁人,“忙中生乱”的情况尤为多见。以下4种方式,一些被拆迁人会选择,但是是不可取的:
一:脾气比较暴的被拆迁人可能会选择以暴制暴。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了气,但是有可能会给自己招来更多的麻烦,而如果“还击”的度把握不好,有可能把自己推到“被告”的位置,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二:缺乏耐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被拆迁人会选择放弃。这类被拆迁人抵挡不住逼迁的“轰炸”,最后选择了妥协,这是拆迁方最愿意看到的结果,维权程序还没启动,不要轻易放弃。
三:人脉比较广的被拆迁人会选择托关系。这种方式最终有可能会拿到合理补偿,但是消耗的精力和财力也是巨大的,并且最终会有人情债,最终达不到一个理想的结果。
四:选择走上上访之路。上访花费的时间成本、物资成本和精力成本早已超过了维权本身,我国不再接受越级上访,且信访受理后会提交给原职权部门处理。这样的制度设定,使得被拆迁户上访实现权益变得更加困难。
那么正确的逼迁应对方式是什么呢?
1、及时报警。对于一般的违法逼迁手段,及时拨打110报警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如果110出警不及时或干脆不予处置,被征收人就可以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2、收集违法行为证据。在房前屋后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有效手段。在报警后若公安机关人员迟迟不到现场,被征收人也要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将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记录清楚。
3、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及时委托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违法查处等方式找寻征收项目的违法点,让整个博弈回到谈判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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