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腾退”一般是指房屋使用权人没有合理理由,就占用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而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使用者搬离房屋,从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房屋腾退一般要先通过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实际上,腾退并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名词,即便出现,也较多用于民事案件,与征地拆迁无关。
近年来,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一词的出现频率高了起来,主要是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一纸协议,补偿给村民一些钱,让村民搬离该房屋,宅基地被集体收回。
那么村委会要求村民腾退房屋,到底有什么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讨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方案,也正是基于这一条款,有些村干部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在拆迁前夕以“腾退”为名收回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达到后续的目的。
由此可知,与具有行政强制性的征收拆迁相比,腾退其实是不具有强制性的,而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村委会与村民,双方协商一致后搬迁的过程,从本质上来看,更像是协议拆迁,所以补偿标准是双方协商确定的。
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委会通过“腾退”方式将村民排除在征地拆迁程序之外,侵犯了村民合法的财产权利。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只有省级以上政府有批准征地的权力,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征地行为。村委会的这一行为,违背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腾退项目的情况、种类纷繁复杂,在腾退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是否存在“以腾退规避征收程序”的违法行为。
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在充分分析自身房屋情况的基础上理性维权,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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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腾退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腾退本意是房屋所有权人要求无权使用、占有房屋的人腾空房屋,但实践中很多地方将腾退演变为了拆迁,通过腾退的方式进行实质上的征收。
其次,拆迁式腾退应当遵循哪些法律规定?以腾退的名义,实质上进行征收或拆迁的应当遵循征收或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上应当遵循《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式腾退应当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此,不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腾退是不合法的。
再次,如果补偿低怎么办?腾退过程中,有些政府给的补偿非常低,远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这种情况下被腾退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来讨论一下腾退过程中是否可以强制拆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征收过程中合法强拆只有一种即司法强拆。所谓司法强拆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征收主体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日期内不履行,在法定日期内不诉讼,不复议的,征收主体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集体土地上,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书或是责令限期腾退后再依法申请强制拆迁。如果政府部门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司法强拆,那么强拆就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积极的起诉要求确认强拆违法,确认违法后再申请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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