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
原因:
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导致居民拆迁后可能失去居所。
解决办法:
加强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5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要突出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
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察,督察结果及时予以通报。
落实责任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加强对本地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各市、县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
各省(区、市)要立即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征地拆迁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督促所辖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紧急通知》要求,对自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小编为您整理有关避免暴力强拆的内容。在您遇到强制拆迁时,千万不好采取极端的方法,一定要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拆迁中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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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经?;峤拥秸庋牡缁埃骸奥墒Γ颐钦饫镆鹎?,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我们应该怎么跟政府谈???”。
的确,这个问题是大多数拆迁小白都有的疑问。今天我们以案带学,为大家讲讲提高补偿的五招实战技巧。
拆迁小白,十个有九个,都倒在了征收方这种套路谈判
江苏的鲁先生家200多平的房屋,产证齐全,周边房价7000多一平,但征收方只愿意给他补偿100万,他没签字。后来征收方下发评估表。得,又降了,补偿只愿意给87万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鲁先生蒙圈了。补偿越谈越少,整个小区就他一家。
后面的套路就比较深了,一天几个相关部门的人士到他家,告诉他,“这样,你马上签字,补偿100万零6千,给你提高了10多万,不签字,那就发通知直接拆你的房?!?/p>
鲁先生慌了,立马咨询律师:“征收方会强拆吗?我的补偿能提高吗?”。
鲁先生的补偿当然能提高!但是征收方针对鲁先生精心安排的三次谈判,也确实运用了营销手段和心理学。
先给你放一个标准,你觉得低了,再给你降一个档次的标准,你慌了,然后再提升回到第一次的补偿标准,并加上潜在威胁暗示。这种攻势下,十有八九,征收人是招架不住的。
鲁先生就是一个拆迁小白,但幸好他知道咨询律师。才明白征收方的套路实在太深了。
讲完了鲁先生的案例,大家或许会惊出一身冷汗。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忍气吞声、任人宰割,那么今天律师就给大家讲讲遇到征地拆迁时,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下面特别教给大家五招提高补偿的实战技巧,只要您学会了,争取合理补偿不难。
第一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当我们遇到拆迁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自乱阵脚,首先要做足功课,一定要积极了解这次征地拆迁的相关情况。要了解的情况包括:
1、拆迁项目(也就是为什么要拆迁)
2、拆迁之后这里的用途是什么?(有些用途不同关系到补偿不同)
3、拆迁人是谁?
4、有没有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5、是否有对房屋进行测量、评估等
6、自己的房屋面积有多大?
以上这些问题,被拆迁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了解清楚,并且在了解这些情况之后再咨询律师,律师也能更加明确的给你解答。同时,要有依据才能更好的与政府谈判。
第二招、保存好相关材料,原件不上交
1、土地或房屋的产权原件
比如: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建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这些文件都是证明自己权益最有效的证据,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保存好原件,如果政府一定要求交出,也只能交复印件。
2、能证明土地、房屋的面积、补偿的相关材料
比如:土地丈量登记表、房屋评估报告等。
在遇到丈量结果或评估结果不满意的时候,切记不要轻易签字,但是大家可以将其保存,以便后期找出违法点,争取提高补偿。
3、影响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
比如:征收决定书、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等。
当大家收到这样一些文书的时候一定不要视若无睹,这往往是要强拆的预示,大家一定要重视并保存好,可能对以后的强拆案件有实质性的推动。
第三招、摸清底细,绵里藏针,做好谈判准备
在征地拆迁中,一般情况政府都会就补偿到每家每户进行谈判、协商、劝说。
首先在谈判前,要先搞清楚对方是否合法的谈判授权,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不然很多时候对方都会以“我给上面汇报一下”“我们说了不算”等借口来推脱,也浪费大家的时间。
在谈判过程中,不要轻易告知政府你的心理预期,如果非要你说出希望补偿多少,你可以提出稍高于自己心理预期的补偿条件,但是也要注意不要漫天要价,要切合实际。
最后,政府往往为了尽快达到目标,有可能抛出一些诱饵,比如“你现在签字我可以再给你申请多一些奖励”“如果错过现在机会以后就没有奖励了”等,此时大家一定要谨慎,不要为了奖励而随便签字,否则后悔莫及。
第四招、了解征地拆迁流程,谁也骗不了你
经过律师团对前来咨询的被征收人情况统计,我们发现,有80%以上的被征收人其实并不熟悉或者并不完全熟悉征地拆迁流程。
也就是说,他们不知道征地拆迁时,有哪些阶段,哪些文件会相继下发公布,征收方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自己应当做什么来确保补偿合理,也不知道维护利益的时间节点。往往被征收方牵着鼻子走,缺失了很多和征收方谈判的筹码。
如果你对于征地拆迁流程一脸懵逼,那么征收方也就可以按照他们想要的进程来推动拆迁工作了,而被征收人则很难主张合法权益。
第五招、学习拆迁法律技能,让他们知道你不是“软柿子”
现在就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开始配备律师顾问了。包括征收方,很多地方也都有自己的律师顾问成员。
说直白点,就是征收方也知道如何合理地降低违法成本,钻法律空子。
而我们被征收人还不了解拆迁法律法规的话,只能被动接受征地拆迁,那么一些违法征收也就很难避免了。
征地拆迁,被压低补偿的多半是不怎么争取也不懂法的被征收人,也就是征收方眼中的“软柿子”。
如果想拿到比较丰厚、合理的补偿,那么就要表明你的立?。骸罢鞯夭鹎ㄕ庑┦挛叶级?,你别忽悠我”、“怎么依法维护利益,我清楚,所以你别糊弄我,也不要浪费时间,我也敢于争取自己的利益”。
征收方了解到你不是“软柿子”,那么在补偿方面也就不敢明目张胆克扣了。毕竟,谁也不想碰钉子,是吧?
因此,我们被征收人一定要学习征地拆迁法律知识。在征收方侵犯我们的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权益时,也要能够知道维护利益的时机,比如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听证,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前来咨询我们的当事人中,至少有40%左右已经错过了法律时效,他们之前都在信访,各种写信举报,然而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好了,以上就是当我们遇到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些什么。如果大家认真学习了律师传授的五招提高补偿的实战技巧,相信面对征收方时会更从容,争取合理补偿也就不难了。
当然,征收方也有可能因为不同的拆迁项目而想出不同的“套路”,所以在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专业拆迁律师常年与征收方打交道,经验丰富,能够及时的?;け徊鹎ㄈ说暮戏ㄈ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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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城乡规划法》,取得相关的手续,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也就是说补办手续后就是合法建筑物的应该给予限期改正的机会。
如果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地产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程序,则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不完整,可以重新提交。
《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在实施以后,1982年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随之废止。所以说,在1986年6月25日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这三类土地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农村承包地、利用荒山荒地自由复垦的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建设的土地,
当该房屋符合土地使用计划,并按照当时的法律获得相关许可。法院认为符合当时规定但不符合现行条件的农村土地不能视为违法建筑。根据法律,它只能被没收,不能在限期内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睿欢灾苯痈涸鸬闹鞴苋嗽焙推渌苯釉鹑稳嗽?,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拆迁政策和安置补偿标准因地而异,征地项目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您尚未与行政机关协商赔偿条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征地拆迁,或者请律师介入,使用专业法律知识来与行政机关协商,以获得公平和满意的赔偿。
地区很可能成为城市,实际上许多依靠城市的人仍然希望将其房屋拆迁,众所周知,房屋的拆迁款还不少,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可以少奋斗几年,也可以说拆迁可以让家里的生活变好很多,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更喜欢拆迁以便他们能更好地致富。
但是在许多农村人眼中拆迁仍然是他们的头疼问题,或者有许多农村人不愿搬家。这是因为他们知道拆迁后生活质量可能会下降,因为没有房子时要出去租房子,离家很远,还需要必须自己买很多东西,最基本的蔬菜大蒜之类的东西,是需要付出金钱购买,不如自己家种的好。。
而且我们如果想住一所新房子,我们需要拿出十万二十万进行装修才能住进新房子,但是当然有些农村地区相对偏远,因此他们的土地使用价值不是很高,因此不可能有太多的补贴,而不像在城市边缘的农村地区补贴,因为他们的土地使用价值大所以在补贴价值方面是不同的,所以在城市附近的农村地区,他们的补偿相对较高。
而且在偏远的农村地区的补贴非常低,他们的房子被征用后,只能得到300至500每平方米,所以即使你在农村有200平方米也只能拿到10万,但是现在你知道吗,农村稍微好一点的房子的价格都需要十万到二十万人民币,显然还是有很多农村人会不喜欢这样的补贴,因为连住房的成本都没有拿回来,所以很多人还是不想要拆迁,如果想在城乡一体化中生活的话,至少需要花10多万才可以住进去。
而且想住的新房子离老房子也不远,其实地理位置没有变化,所以没必要住新房子,新房子也没有住自己的老房子舒服,毕竟已经住了很多年了是存在感情的。
现在大家都知道城市里大多数房屋可以买到7,000平方米以上,但是那些从未在外工作过的农村朋友一定没有钱,但是如果他们想去城市买房,即使是首付支付也很困难,所以即使房屋被拆迁,但仍不足以在城市买房,因此大部分人认为这笔钱是没有用的,但是城市中的人在乡下仍然有几所房屋,因此这些城市中的人被征收土地税,但是他们不必担心他们将无处可住生活,但对我们的农民来说却不一样,我们只有一个家,因此我们无处可去,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如果要在拆迁后居住在新房中,则必须等待几年才能居住。
但是必须说的是城乡一体化仍然是他们的好处所在,第一点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可以生活的周遭环境会很好,在城乡一体化中会有清洁和卫生的设施以及人员配备,只能说有利必有弊,主要是看我们大家怎么看待它。
其次生活质量会提高很多,因为在农村肯定是没有的设备,但在城乡一体化是有很多机械设备,特别是一些健身器材,以及在小区里可以组织跳舞唱歌的团体活动,可以丰富老人的生活,这是件好事。
当然,我们不可能在新房子里养鸡养鸭,我们也不会像在自己家里随意做任何事,在这里需要考虑的是团体,所以建议大家当我们决定要做什么时,我们应该考虑清楚,我们想尝试哪一种更适合我们居住,哪一种性价比高,又有什么条件适合我们自己,一切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通过上面的解释可能会有人把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认定成一样的。
接下来简单的为大家普及一下,旧城区的改造和棚户区的改造在名称上有所不同,旧城区的改造和棚户区的改造在实施过程中略有不同。包括棚户区改造,因地而异,有些地方包括北京的棚户区改造,实施旧城区更新。
旧城改造是新一轮城市发展详细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约利用城市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这也是使城市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改善城市不同功能的必要措施。城市更新政策反映了城市的发展,为人们创造了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
旧城改造是一项很受欢迎的工程,只有经过被拆迁人的批准,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收藏者应做到透明、公平,既能提高旧城改造的效率,又能赢得民心,也能使一些更抵制旧城改造的人变得积极主动。
此外,在实践过程中,被拆迁人还应注意征税方在转型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性违法行为。旧城改造必须首先符合一系列规划,必须提前纳入国家和县级国民经济。征求公众意见的补偿方案,在市,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前,根据意见修改完善补偿方案。
国务院《征补条例》第十一条:“为旧城区改造征用房屋,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规章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社会代表参加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p>
2011年国务院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确明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旧城改造绝非易事。被征收人发现转变不符合计划后,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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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营业额补偿和奖励补偿。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业主的损失。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按平方米单价归档计算。
但是,应当指出,该地区房屋本身的价值与周围商业房屋的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差别。征用人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拆迁,应当参照征用、补偿房屋的规定标准,被拆迁人有权参照周围市场价格取得补偿。
关于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赔偿,不得低于在宣布征用房屋的决定公告之日与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屋的市场价格。
循环补偿费也是安置过渡费。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被征收方通?;岣杵诜?。所谓的期房是一段有一段时间的房子。此时,被征收人需要在外租房,但应注意的是,循环补偿费应根据安置人口计算。
奖励性补偿费是鼓励被征收人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居住人等,必须得到所有人的理解。
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老城区的改造还是棚户区的改造,都牵涉到自己的利益。赔偿不合理或者被征用人有程序违法行为的,被征用人有权拒绝签署协议。
如果遇到非法强行拆除,及时报警,同时保存改造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拍摄强制拆迁现场照片。及时向律师咨询,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在国家一级,政策和愿望是好的。都希望普通人能够通过拆迁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实施拆迁时,总是令人不满意。
欺骗、恐吓、威胁被拆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说话不算数。首先,混淆被拆迁人。只要他们签字,就有其他办法绕过后者。不可能,没有人不处理拆迁不承认死亡,然后又搬出法律。
由于所在的地理位置靠近北京站,我经常接待“拆迁上访户”。这些人大多来北京请愿,因为他们被拆了,被迫签字,被骗签字。根据这些人的说法,在此律师已经总结了一些被拆迁的人做不到的事情。
一、签空白合同
我国农村农民普遍学历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非常信任村长和政府官员,直到他们最终得知自己被骗了,才同意签署一份空白合同。我们在山东接收了一些被拆迁的人,他们的房屋也通过高速铁路征地和城中村重建而进入了拆除的范围。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比城市农村低1/3。村民委员会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先与高铁项目签订和解补偿协议,当城市中的村庄被拆除时,他们也会得到补偿。如果你想获得这一福利,你必须申请另一套不属于高速铁路范围和城市村庄范围内的房屋补偿权。而这份合同仍然是一份空白的合同。我们的客户和他们的邻居非常高兴,并感到他们已经采取了很大的优势。很高兴能签署十几份空白文件。但是当实际得到补偿的时候,还是按照高速铁路的补偿标准支付,当他们要求村里赔偿差额的时候,村委会改变了嘴,说房子只能享受一次赔偿。这使这些人想哭而不流泪,痛惜自己的轻信和口头承诺,最终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第二,不了解拆迁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
在拆迁过程中,实际联系你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村干部或政府工作人员,另一种是拆迁人员。许多被拆迁人往往不了解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虽然少了一个字,但这两种人是完全不同的。
拆迁人是指取得拆迁资质证书并依法组织拆迁的单位。
拆迁人是指被拆迁人聘请的第三方工作人员,负责协商、赔偿、拆除房屋。
所以你认为与你谈判的人实际上是拆迁人。此外,当拆迁人进行非法调查和非法建设土地等行政处罚时,被拆迁人还必须擦亮眼睛,看谁来,以便他们能够在受到处罚之前出示工作许可证。
三、认为拆迁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拆迁律师每天都面临着各种拆迁案件,他们对拆迁人员的手段和方法都了如指掌。但拆迁的人是不同的。他们大多一生只接触一次拆迁,对各种拆迁方式的拆迁没有心理上的辩护。面对拆迁,拆迁人的两种心态是最典型的:一是随波逐流。虽然他们也听说过各种拆迁的例子,但他们总是认为这是别人的事,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准备拆除。也有一种人是随波逐流的,别人没有行动为什么我要提前行动,我怎么不是第一个。对这两类人的最终后果是,他们被强拆,赔偿额极低。
毛主席曾经说过:我们要从战略上重视敌人,在战术上轻视敌人。尤其是对于拆迁来说,我们可以不急于采取行动,而是要注意心理上的拆迁这件事。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在线留言或者寻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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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为一名经常接受拆迁纠纷并且在与当事人一起拆迁过程中经常面临不公平的律师,我们都清楚地知道并非所有被拆迁人都在这样一个财富世界。其中就有一些由于拆迁而失去土地的一群人。当他们遇到拆迁时,他们会经历什么,拆迁时,由于拆迁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会怎样?
农民自己的房屋被拆除,土地被征收。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重新安置或如何进行安置补偿以?;ぴ械纳钏健<虻サ厮?,他们应该如何安定下来?
目前,常用于拆迁和安置的方法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置换?;醣也钩ナ侵敢淮涡灾Ц杜┟竦牟鹎ǚ延茫缓笕盟钦业阶约旱某雎?。住房置换是指给农民多个房屋和相应的补偿。但是这些补偿方法的实施呢?
目前的拆迁实施方法是“先拆后建”。它是指安置房是先建成,还是农民先搬到家里,然后进行征地拆迁。无论你去哪里,第一次征地拆迁都是为了赶上施工期,不断进步。这是为了节省大量时间,你必须在这段时间内离开。无论你是否选择投票给朋友,他们都计划拆除房子,然后慢慢重新安置。
在收集农民土地之前,他们可以种植一些蔬菜,并在自己的院子里或房子前面饲养一些鸡。即使它们是年老体弱,也可以完成这些作业。这种生活可以节省很多钱。支出也可以解决生活中的许多问题。但如果他们没有土地,他们的生命来源就会减少,生活费用会增加。
在一些地方,拆迁补偿费很低,甚至不能购买安置房。即使赔偿不低,当你进入安置房,然后进行装修和购买一些东西时,农民的补偿费也不多。这些直接导致农民的生活不如以前。而今天的就业前景并不乐观,这使得拆迁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律师认为,当农民补偿明显低于合理范围时,农民应积极保护自己的权益,保持长期生活,同时又要跟上城市化的节奏和发展。整个社会。
建造房屋可能会遇到偷工减料和房子的质量。在接受案件的过程中,一些农民刚刚找到自己的新房子,发现房子有裂缝或墙壁剥落。 “楼脆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农民们非常担心房子的质量。
从要征收的地方来看,你会发现,已经生活了几十年或几代人的古老庭院,原本对城市化的熟悉程度,不仅在陌生的地方,而且在环境中都会瞬间消失。除了高层建筑,还要担心新房子可以居住多久,会不会发生危险等想法。在原本平和的生活中加了一层恐慌。
如今,农村社会保障仍然不健全,农民们对未来的养老问题感到担忧。在许多农民失去土地的地方,即使农民享受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服务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即“同一城市”现象并非“同一安全”。
就像在某些地方一样,农民的医疗保险卡只能在普通社区使用。相反,市民的医疗保险卡可以在整个城市使用。例如,低收入,在某些地方,低收入和低收入无法实现生活津贴,因为农民的生活津贴有规定的“指标”限制等。因此,这个被拆迁的农民生活在城市的边缘,缺乏生存保障。
律师认为,目前的拆迁安置管理制度有点粗糙,被拆迁农民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非常严重。无论是情绪化的还是实际的,被拆除都是有些不可接受的。此外,拆迁也是一种不可侵犯的趋势。因此,对于这种情况,第一步是逐步完善拆迁安置的法律规定。其次,失去土地的农民必须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接受城市化生活。
关于村庄、集体和国家扣留多少赔偿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拆迁补偿资金的分配一般由村民和村委会依法分配。但是,如果按照村集体的40%进行截取,如果村民不同意,就不能执行。一般来说,根据村集体的具体情况,以及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在5%≤15%的范围内截留是合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议程序,决定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内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已确定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要求支持相应的份额。但是,还规定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报告的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费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独的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土地部门制定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并逐步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二、集体土地的征收应当遵循下列三项原则:
1、必须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
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必须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所谓补偿协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赔偿方式,支付期限,暂停生产,停业,搬迁期等补偿安置事项协议后签订的书面协议。在大多数人看来,签订协议后,协议各方应各自作为每个人遵守的基础,并作为另一方对违约负责的证据。但是,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即使被征收人很快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也会因各种原因单方面持有整个协议的书面文本,即使是复印件也不会是什么。保留被征收人的原因?原始协议对被征收人的影响是什么?
首先,这里要提醒所有被拆除的人,在拆迁过程中,您签署或打印的任何文件,都必须找到一种方法将原件放在手中。
有时拆迁人员会说,复印件与原内容相同,所以只有复印件留给被拆迁人。但既然内容是一样的,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原件交给拆迁办呢?显然,两者之间存在差异
手上没有原件的后果是什么?
第一、没有证据是赔偿不一致
我们一直认为征地拆迁是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标准,最后是统治者,但事实上,很少有补偿能够真正达到这个标准。有些地方喊“阳光拆迁”的口号,同时表演“黑箱操作”模式
由于业主和西部的补偿可能不一样,如果你把有效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留给你,你俩坐在一起比较,发现同一套房子、同一个家庭和你的家庭的补偿不一样,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正是基于上述事实,拆迁方不可能将已签署的协议留给拆迁人。许多客户在与律师协商后说:我听说他们家对同样的情况是如何补偿的,但比他少得多。我觉得这不公平。这时,律师通常会问:“谁说的?你有证据吗?”然后拆迁方哑口无言。
第二、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否已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篡改
如果所有原件都移交给征税,被征用者将自己置于非常被动的位置并承担巨大的风险。征款方取得所有原件后,没有人能保证他们不会参与协议。如果征款方任意伪造赔偿金额,补偿期等,征税人应当取得什么证据?
而且,大多数被征收人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可能不咨询专业律师,因此在签订的协议中可能存在漏洞。如果被征收人拿走了原物,而征收人故意利用这些漏洞侵犯被征收人的利益,被征收人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我们也见到过:
当一个人签署了赔偿协议后,他就在家里等待自己的赔偿。但拆迁后,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补偿,然后要求拆迁人拆迁,他们拿出先前签署的协议,发现只有自己的签名/手印,政府部门没有盖章。这样,唯一的片面赔偿协议是无效的.由于他手中没有原来的东西,问题还没有发现,而且他的房子被拆迁和悔改,这是一个很大的疏忽。
如果没有留存原件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签订的赔偿协议与合同类似,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既然是双方的共识,自然双方都有保留原稿的权利!
是原协议是拆迁权?;さ拿?。如果没有此类文件,则可能导致无复审、诉讼和其他权利?;ぷ矢?。权利?;け痪芫幕嵋步蟠笤黾?。因此,在签订满意的赔偿协议之前,不要交出这些原件,而必须严格保管自己的原始材料。当然,如果确有必要,可以提供副本。
此外,还必须提供权利和承运人的书面补偿协议,以?;し扇ɡ?。如果没有权利,对权利的?;そτ诒欢刺?strong>因此,被起诉的人必须坚持签署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保持协议原件,签署程序必须标准化。如果拆迁方要求您签字,然后接受批准协议等,则应果断予以拒绝。
最后,郑重提示,空白协议一定不能签。
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可以通过电话听到有人说,拆迁人员曾经做过夸夸其谈并承诺如何签字后立即签字,然后签署一份空白协议。对于这种情况,我只能说每个签署空白协议的人,你的勇气真的很大。
一旦空白协议签署,拆迁可以随意填写。你如何证明原来的签名是空白的?你如何证明这个协议不是你真正意义的表达?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该协议规定的赔偿结果不理想,就很难?;とɡ?/strong>
大家了解的是国家鼓励拆迁,但是关于国家对拆迁的实际规定好像又很模糊。接下来律师来为大家讲解一些具体的案例,让我们身临其境的来具体了解一下有关于拆迁的法律规定。
众所周知国家是鼓励征地拆迁的,不过对于征地拆迁也不是任何一人都可以执行的。最近小刘就遇到这么一件事,村委会的人来小刘的家里和小刘说应国家响应需要征地拆迁,而这个拆迁的范围就包括了小刘的家,而且国家征地拆迁还会给相应的补偿。小刘一听国家需要征地而且还给补偿以及安置所,听起来不错,于是就按照村委会的指示签订了协议。
但凡是对征地拆迁有一点了解的人,就可以看出这则案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村委会说的国家需要征地拆迁这一事是否可信,这就需要相应的证明文件来证实,否则空口无凭,这是一个疑点。再者就是说补偿以及安置所这些补偿,并没有具体说明白,只是含糊的说了一个大概,有待查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签订协议,很明显案例中的小刘并没有仔细看协议,而是非常相信村委会口中的话,认为村委会不会骗自己的,这也是一个致命错误。
小刘签订的协议不出意外就是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包括拆迁协议安置内容。一般合法的拆迁协议安置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如果以上缺少任何一条,都会让拆迁人有利可循,这将会是被拆迁人的一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