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如当地对协议有备案要求的,受托律师应提示拆迁人应当按当地规定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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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签订是房屋拆迁过程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此协议如果不够严谨,拆迁户通过不懈努力争取得到的合法补偿极有可能由于协议不够严谨而付诸东流。
拆迁户签订协议时必须坚持两个原则:
第一、树立“拆迁户是拆迁的强势群体,拆迁户在拆迁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意识。
第二、坚持“以我为主,争取主动”。
拆迁户经过了与开发商的谈判、洽谈或协商,对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进行协议的签订。
拆迁所签订的协议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拆迁户在签订协议时,除签订好格式合同里的内容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在格式合同的内容外增加必要的补充条款(增加补充条款是拆迁户的合法权利)。我在这里要讲的是主要应该增加哪些补充条款。
有一点千万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房屋已被作出拆迁裁决,在拆迁裁决被撤销前万万不要签订协议。否则,造成的后果难以预料。
拆迁的补偿方式一般分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而回迁安置又分产权人回迁安置、承租人回迁安置,协议的签订应按上述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而有所区别。
一、货币补偿
(一)格式合同:根据双方协商好的补偿金额按合同的内容进行签订。
(二)起码增加如下补充条款:
1、甲方(一般为开发商)须于****年**月**日前将拆迁补偿款共计*****元一次性付给乙方(一般为拆迁户)。
2、如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款给乙方,则甲方按应支付给乙方拆迁补偿款计每逾期付款1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违约金与拆迁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如甲方所支付款项不足以一次性全部支付违约金与拆迁补偿款,则所支付款项先计付违约金,再计付拆迁补偿款,余下未付拆迁补偿款,继续以未付拆迁补偿款计由甲方每逾期付款1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的违约金。余此类推,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拆迁补偿款为止。甲方需支付违约金的天数按甲方支付拆迁补偿款之日计。
为什么建议增加这两条补充条款?我讲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案例。
2002年,在我的被拆迁房屋地段,有部分采用货币补偿的拆迁户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并把房屋交给开发商拆除后(所签协议没有增加我上述所列的补充条款),开发商迟迟不给予支付拆迁补偿款,采用拖的策略。经拆迁户多次追讨后,开发商提出“立即付款也可以,但每一平方米的补偿款扣减100元,并且,按全额签收”。拆迁户迫于急着用该部分补偿款去购房或租房以解决住房问题,为了早日拿到补偿款,无奈地只能屈服,答应了开发商的条件,白白地损失了一笔不少的补偿款。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开发商是“乘人之危”,利用拆迁户急于用拆迁补偿款购房或租房的心理实行“趁火打劫”。
但如果拆迁户当时所签订的协议增加了上述的补充条款,则主动权掌握在拆迁户手中,可用高额违约金牵制着开发商,约束开发商履行合同。在高额的违约金的重压下,开发商一般是不敢贸贸然的冒此风险。那么,拆迁户如期拿到补偿款就有保障了。
二、产权人回迁安置
其格式合同如我在《拆迁维权实录》(12)中所讲,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条款基本是较齐全的,但仍存在不少的隐患。如:回迁后房产证的问题、厨房及洗手间是否有窗户及因开发商方面的问题导致烂尾楼,不但回迁遥遥无期,而且连临迁费都领不到的时候,谁该负连带责任等等。这些现象并不是骇人听闻,在拆迁中此类事件已出现了很多很多了,不得不引起各位拆迁户的重视。
以我在《拆迁维权实录》(12)中讲到的所签的协议为例,还应补充下列条款:
(一)回迁房屋的间隔、各部位尺寸等如附图(注:应附一份回迁房屋的平面图,该平面图的各个部位必须标注尺寸并注明各尺寸允许的误差值、说明房屋的窗户情况。此图是回迁收楼时验收房屋是否符合协议规定的依据),回迁收楼以该图作验收房屋的标准(质量标准除外)。
(二)乙方回迁日的确认:以甲方(一般为开发商)把回迁房屋及该房屋的产权证一并交付给乙方(一般为拆迁户)之日为乙方的实际回迁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临迁费以该日为截止日期。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所有条款中的任意一项条款(除超期回迁条款外),本协议失效,拆迁安置改为执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详见附件(注:另附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参照前述的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但补偿金额必须要定得很高以制约开发商,例如,按行情房屋约值100万元,则货币补偿金额约定为500万元)。
(四)违约的认定:甲乙双方违反上述条款(包括格式合同的所有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任意一项条款均属违约,任意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负违约责任。
(五)履行时间:本协议于*****年**月**日前履行。
(六)违约责任: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超期回迁的,甲方除按拆迁的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超期回迁赔偿外,甲方还需按每超期1天赔偿50元(应回迁日至实际回迁日的天数为超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超期回迁违约??睢3诨厍ㄅ獬ズ统诨厍ㄎピ挤??合称违约金)在实际回迁日起计1个月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违约金,则甲方向乙方赔偿逾期支付违约金罚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罚金按甲方应支付违约金总额的1%计。
(七)连带责任:如本协议因甲方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则***房屋管理局负连带责任,改由***房屋管理局代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提示:
1、千万不要补充“如*****,双方本着*****协商解决”之类的条款。如真的出现争议,应按协议约定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步到位。
2、协议签订后,必须到房管部门备案。
增加上述补充条款的主要思路:
1、吸取很多回迁纠纷的教训,签订协议时回迁房屋犹如“水中花”,房屋的大小只知道面积有多少,但到若干年后才建成的回迁房屋是否能真的有协议约定的面积是一个未知数,且同等面积但如果长、宽之比不同,房屋的实用效果也将完全不一样,这一点我在《拆迁维权实录》(12)中已讲过,例如一个3平方米的卫生间,1.5m×2m与0.8m×3.75m是同等面积,但使用起来却有天渊之别?;褂幸坏?,卫生间是有窗还是没有窗,其使用价值也完全不同。
在实际操作上,附一份房屋平面图也是可行的,因为开发商办理报建手续时,必须有建房的设计图。
2、回迁日问题,过去有不少拆迁户虽然已回迁住上了新房屋,但由于各种因素,产权证迟迟未到手。房屋跟其他商品不一样,产权证未到手,这房屋仍不是属于你的房屋。这时拆迁户只有干着急,而开发商则“阔佬懒理”。因此,很有必要以产权证到手之日定为回迁日。
3、补充条款第(三)和第(六)项主要是争取主动,制约开发商不按协议条款执行。
4、拆迁最后烂尾时有发生,著名的跨国企业集团也会破产倒闭。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增加一连带责任的条款,则回迁更有保障。把拆迁户的房屋拆除是***房屋管理局提出要拆的,所以,由***房屋管理局负连带责任是合情合理的。
三、承租人回迁安置
承租人回迁安置协议的签订,在参照产权人回迁安置协议的签订的基础上,可就如下方面考虑需要增加的补充条款:
(一)出租人
承租人原来所租房屋可能是公房,但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很有可能因拆迁造成原承租的公房被收回,重新租住的房屋很有可能是产权属于开发商的房屋。
租住公房与租住开发商的房屋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打醒十二万分精神。
(二)租金和租住期限
租金和租住期限都是协议的关键条款,如果不在协议中充分的约定,说不准回迁租住后,租金可能比原来上涨了几倍,并且,租住没多久被出租人赶出家门。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备拆迁协议的具体签订情况所了解,同时希望大家能够遵循上文提到的两个原则。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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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要了解,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3种:房屋补偿、现金补偿和两种结合的补偿。除此之外,今年农房拆迁上还增加了2个项目,宅基地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
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合金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搬家费:搬家产生的车辆费。搬迁奖:对积极响应搬迁的农户给予的奖励。
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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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户口补偿: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上 征地拆迁是按本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征地补偿,是与本村户口相关的,赔偿对房屋的土地不作价赔偿,因为土地属集体的,对地面上建筑造价经评估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二)按人头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有户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多少相关,但每户人家只能分一块宅基地,对有单独户口的一家人视其是否成家立业能否分户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
对村集体的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贴或补助的应按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贴。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头分吗的相关内容。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按照户口进行补偿,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按人头进行补偿,根据不同情况方式也不同。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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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的政策是当地的政府部门需要根据棚改户的面积、类型,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对棚户区的改造,一般情况下是要就近安置棚户区的这些市民的,对棚户区拆迁以后的补偿方案可以选择实行安置或者货币补偿。
拆迁中,补偿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①补偿货币
按理说,有些位于城市周边的集体用地不属于农村。但是要以农村的赔偿标准给予被拆迁人补偿的话,许多被拆迁人都不愿意拆迁。所以,集体用地的补偿标准也需要对国有土地房产的征收赔偿标准进行参照,也就是说,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周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来定。包括临时安置费、拆迁费、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外迁补助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②产权置换
所谓产权置换,就是指对房子进行赔付,例如回迁房、安置房等。
当前棚改的整体方向仍然还是选择货币安置的被拆迁人居多,但是今年国开行将棚改审批收回之后,估计将会增加产权置换的比例,但是不管怎么说,拆迁的目的也是为了改善农民朋友的生活水平,就算是集体用地,也需要根据国有土地的统一标准,一般是拆一赔一。也就是说拆一平米,最少补偿一平米。对于棚户区改造,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1、进行摸底调查
(一)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向被征收人发放以下四种文件: 《拟征收告知书》、《入户调查登记表》、《评估机构选定表》、《评估机构名录》。
(二)征收房屋必须要履行公示程序,这是对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尊重。
2、选定评估机构
(一)由被征收人依据《评估机构名录》填写《评估机构选定表》,选定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应当在拟征收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据《评估机构名录》自行协商并按多数人(50%以上)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二)上述期限届满,被征收人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被征收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公开摇号时,应邀请公证机关参与监督。
3、报请政府批准
(一)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应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本级政府批准。
(二)组织专家论证
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补偿方案》。
(三)征求公众意见,当通过听证会、意见书、达成一致后,制定最后的补偿方案。
4、征求公众意见
在被征收范围内公布《补偿方案》,收集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的意见。
5、公布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公布。
(二)对改建项目,超过50%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6、公布征收决定
(一)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及时在媒体新闻进行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二)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7、风险评估、做出征收决定、公布征收决定
8、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就是整理收集的关于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棚户区拆迁改造是为了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一般都会对原住民采取安置或货币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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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醣也钩プ魑饕绞健?/p>
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原《条例》过多地考虑了“人”的因素,造成拆除同一标的物,因居住人口不一,而补偿标准不一,导致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前大量迁入户口,加重了拆迁人的负担,也加重了投资成本,增加了旧城改造的难度。而新《条例》把补偿安置与户口分离,淡化人口因素,以房屋价值作为补偿安置的标准,既符合法理要求,也便于操作。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市拆迁补偿的标准的相关介绍,对于拆迁补偿,我们要注意一下具体的拆迁流程,很多的朋友们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往往忽略了拆迁的细节,这对于这种情况还是要结合实际来进行补偿。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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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建议(讨论稿)》提出,设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程序。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拆迁项目,市房管部门在作出拆迁许可决定前,应组织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部门代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有关代表及拆迁许可申请人、与拆迁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群众代表参加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听证会报告作为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拆迁补偿方式原则上由被拆迁人选择。除拆迁法规规定的限制条件外,被拆迁人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为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另加20%确定,并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建设项目中有住宅建设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就地安置或者易地安置。就地安置产权调换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及所调换房屋都进行市场评估,按照“等值交换”原则结算差价。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属期房的,该期房按同类地段、环境相同或相近的新建商品房价格的95%进行估价。
另外,拆除1985年以后擅自搭建的住宅房屋不予补偿。经区拆迁管理部门核查,被拆迁人确实他处无住房的,可以按照成本价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购买一套两居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拆迁安置房;家庭人口3人以上(不含3人)的,购买一套三居室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拆迁安置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
此时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其形式如下:
1. 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 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
这种情况下,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相关的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时,是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进行选择的。好了以上就是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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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以上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的相关知识。房屋拆迁是一件大事,提前把准备工作做好才能更好的在拆迁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您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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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货币补偿。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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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
此时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其形式如下: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
这种情况下,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二)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但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以及户口未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搬迁。
四、建设
1、制定建设方案并审核。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建设规模与标准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2、自行建设或合作建设。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办及合作建设。
最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遭遇拆迁的时候该选择哪种补偿方式,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去考虑,对拆迁赔偿不满意可以找律师来帮助自己。在拆迁的时候遇到强制拆迁的情况并不少,面对这类问题要维权,可以找杨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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