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确定拆迁开始时间,维权时间。
最直接的,政府部门决定征收房屋之后,紧接着就会将征收决定进行公布,从而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让被征收人了解到房屋征收的区域、征收时间、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标准等内容。
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并不知道有征收决定公告这样的文件。当问道:“你们地方什么时候开始公告的?公告内容是什么?”这些被征收人往往一脸茫然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公告呀,没有公告吧,就一些征收办的人直接来给我说政府要征收房子,让我签协议?!?/p>
通过信息公开或者邻居获得拆迁时.
如何确定维权时间?就是你从你得知土地被强占,或者信息公开得知征收或者庭审得知拆迁算起。一般是6个月可以维权。作为被拆迁人,能不拖延就不拖延,尽量快点维权。房屋强拆最长是一年。
2.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比较靠谱
收集有关房产、土地的证据,你的房子是买来的还是自建的。土地是承包还是转让的,有没有承包费,耕地占用税,粮食补贴等明细。最直接的是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
收集强占,强拆的证据,通常是拍照或者录音录像。这个要讲究技巧,尽量安装摄像头比较靠谱,以免被没收或者阻止拍照/
收集征收的证据,征地公告,征收决定 ,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协议,等等。或者是村委会上门劝说的证据。尽量都保留好。
3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或者复议诉讼
这里就需要实际操作,先明白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要公开的内容,然后邮寄或者现场进行。一般政府部门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机构处理这个事情。复议和诉讼,就需要按照各地法院的要求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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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证据的采集一定不能粗心大意,当事人与代理律师沟通需要密切,为诉讼尽量收集有力的证据。今天为大家讲解:拆迁起诉之决胜千里,你不得不了解的法宝!也就是证据。
很多老百姓遇到拆迁时通过电话与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沟通时,律师通过辨别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评估报告等文件,辨别颁布单位的公章,就能清楚明白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即有了此类证据,作为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就可以推断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把握性有多大,是否值得走上法律途径。
那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证据怎样收集?有哪些能作为证据?
一、需公开文件的证据文件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关于征地拆迁项目,我们分析一下什么才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呢?
1、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建设项目的相关文件;
2、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相关文件;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告知、确认、听证,此为征地报批前的三个程序);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8、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即两公告一登记中的两公告)
以上就是政府在拆迁和征收过程中,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否则属于行政不作为。
二、主动收集的证据文件
为了做好后期得到合理补偿,老百姓就需要在前期做好收集证据文件,为涉诉做好充分准备。
1、征地预公告(房屋拆迁公告);
2、房屋及土地测量面积相关文件;
3、评估报告;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5、当事人房屋财产拍照录像留好影像;
三、需要申请公开的证据文件(律师做的前期调查取证)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信息是不公开,就展开征地拆迁工作,我们的老百姓还没有回过神来,草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子就被拆除了,悔之晚矣。
尽早收集证据是良好维权的开始,如果收集不到也没关系,干哪行懂哪行,毕竟有专业做征地拆迁的律师,通过委托得到相关文件。
征地拆迁属于典型的耗时耗力案件,大家需要有耐心、恒心全力以赴,为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做好心理准备。
看到这里大家要建立起收集证据的思维,来增加维权的筹码,在拆迁起诉中决胜千里,这就是你不得不了解的法宝!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更希望能帮助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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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代管房屋的证据保全。代管人亦属于被拆迁人,但由于代管人对被拆迁房屋没有所有权、处分权,在所有权人不在的情况下,拆迁人应就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建筑材料的构成、房屋的新旧程度等有关证据进行保全,如果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如果未就上述证据采取保全措施而拆迁的,则为纠纷发生制造了温床。
二、对被拆迁人已向法院起诉的房屋的证据保全。在房屋拆迁过程中,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安置等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如果拆迁人未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应当立即停止拆迁。如果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提供了周转用房的可以不停止拆迁。对此种情况是否实行证据保全,没有法律规定,但应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证据保全,以防止进行诉讼时缺少必要的证据。
三、对有产权纠纷的房屋的证据保全。拆除产权有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四、对设有抵押权的房屋的证据保全。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如果双方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按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实 施拆迁,并进行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五、对租赁房屋的证据保全。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因拆迁而引起变动原租赁合同条款的,应当作相应修改。在审查租赁关系时应审查房产部门发放的租赁许可证,对无租赁许可证的不应予以保护。并应对原租赁合同,产权变更书,变更后的租赁合同等作必要的证据保全。
被拆迁人一般都更加注重房屋占地面积以及平米单价,在证据方面都不予重视,殊不知证据在拆迁过程中是最为重要的。通过小编的讲解,希望引起大家对证据保全这方面的注意,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胜诉的关键。没有证据就没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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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家应当就征地拆迁项目收集政府出台的各类征收文件。在征地拆迁实施的过程中,征收方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出具各类文件,这些文件有的是征收方主动进行公开的,有的是需要申请进行公开的。此时被征收方及时通过拍照或者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即便对这些材料不满意,也万不可采用丢弃或者损毁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同时,如果被征收方对于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却没有公开的信息,可以留存相关证据,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上级行政机关以及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其次,被征收方应当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纳税凭证等各类证件。在征地拆迁项目实施之前,被征收方就应当整理好自己的权属证明文件,保证自己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对于缺失的文件,应当主动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补办。只有在证件齐全的条件下,被征收方在维权过程中才能更有底气。
同时,房屋征收过程需要进行房屋的评估,评估结果影响征收补偿的数额,因此被征收方应当保留好房屋评估过程中收到的政府文件和最终评估结果报告。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主动审查评估机构选择的评估方法是否合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评估报告的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凭证。
此外,为防止房屋被强拆,被征收方在征收项目开始之前,应当提前做好财产登记与记录。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房屋周边的基本情况、室内外装修、财物摆放等情况进行记录。针对自己的财产作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这清单对于后期维权极为有利。同时如果房屋发生了强拆,在强拆过程中一定要冷静,在保证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拍下强拆的过程和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及时报警,通过报警后的出警记录和情况认定强拆时间、主体等信息。这些都是强拆发生的强有力证据,对维权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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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添维权的胜算,被征收人必须要学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当然,有些证据专业性太强,需要依靠专业的律师去辨别,但还是有一些证据的收集,是大家力所能及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第一:整理和补办各种权属证书、证明文件。
在收到房屋征收的消息后,被征收人首先需要整理有关被征收房屋的各种权属证书和证明文件。最基本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涉及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等证件。
如果被征收人发现自己的证件丢失,务必依照法律规定及时申请补办;当然有的被征收人可能由于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或者由于其他某些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需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建议之下尽可能地补救。
总而言之,对被征收人来说,证件越齐全越有利,这一点千万不可忽视!
第二:保存好征收公告等各种政府文件。
根据《征收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该及时公告,公告需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在征收决定进行公告后,被征收人最好能保留张贴的征收决定公告的照片材料,如果政府张贴的公告不符合法律要求,后期也有证据证明。
此外,房屋征收和补偿过程中还可能会收到来自政府的各种红头文件,对于这些,被征收人不要以撕毁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也不要随便一扔就不管!而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同时也要把这些文件一一收集和保存好。因为这件文件很可能是违法的,在维权的过程中,通过专业律师的审查,可能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作为维权证据。
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房屋征收与补偿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对于政府应主动公开而不公开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注意,被征收人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包括举报时间,举报事由,上级部门的处理结果等等。如此一来,即使上级部门在接到举报后置之不理,这些也能成为我们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三: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政府文件和评估报告。
《征收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协商,或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此外,房屋评估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评估工作。另,对于初步分户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有获得解释地权利。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上述内容都是对房屋评估的规定,这些内容以及房屋评估方法等都会体现在评估报告中,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保存好评估报告,后期维权中可以从中审查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是否合法、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评估报告的公示、转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等,如果确实存在违法之处,就是对被征收人有利的证据!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如果对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对鉴定结果仍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征收人采取了以上救济措施,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申请复核评估的申请书、申请鉴定的申请书等等。
第四:保留好补偿协议的原件。
在签订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务必至少保留一份补偿协议的原件,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切记千万不能将所有协议原件都交给征收部门,而自己只拿一份复印件。因为一旦把所有原件都交给征收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其不在原件上动手脚;二来后期如果提起诉讼,我们无法向法院提交原件作为证据。
第五:提前做好财产登记与记录。
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最好能提前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此外,被征收人还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一个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
第六:面临强拆时也要注意以下证据的收集。
房屋征收中还可能面临强拆,除了上面提到的做好屋内屋外环境、财产记录,最好能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强拆来临时第一时间报警,最好是多人多次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出警情况是认定强拆主体、强拆时间的重要证据;而警方本身的作为也是我们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
二是房屋强拆时,在保证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也要尽量拍下强拆的照片或者进行录像,记录下强拆的过程。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内容。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比较复杂,后期维权如果要启动复议或者诉讼也涉及到一系列的取证工作,如果各位被征收人能有证据意识,在征收开始时就注意收集各种有利证据,无疑是为自己的维权之路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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