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出土地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Wed, 19 Aug 2020 07:28:22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集体土地征收】2020最新集体土地征地程序是怎样 http://www.bjznjj.com.cn/4742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25.html#respond Wed, 19 Aug 2020 07:28:1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25 集体土地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一旦被征收的话,需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能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2020最新集体土地征地程序是怎样?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2020最新集体土地征地程序是怎样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拟征地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注: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四步:拟订“一书(三)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前述程序,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辈⒆榫硐蛴信既ǖ幕乇ㄅ?/p>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墩鞯夭钩?、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八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主动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无需修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后公告。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

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以及社保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步:交出土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

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靶鳌?,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裁量确定?!靶鳌背绦蚣虮懔榛?,如能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则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

2、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裁决程序如何进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具体规定。

  三、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总的来说,被征地根本上讲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被征地的农民实质是享有该承包地的使用权,那么土地被征,原则上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总体归集体所有。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第十五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根据这个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人,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对于土地补偿费具体的分配办法,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民主决议,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最新集体土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集体土地征地需要走程序,同时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以及争议的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法律咨询。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7425.html/feed 0
【征地拆迁】能否拒绝搬迁?是否有统一补偿标准?解析被拆迁人最关心4个问题 http://www.bjznjj.com.cn/42844.html http://www.bjznjj.com.cn/42844.html#respond Mon, 06 Jul 2020 05:55:59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2844 征地拆迁中,由于征收方并不注重百姓的参与权与知情权,缺乏和百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大量的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件就此而生。遇到征地拆迁,被拆迁百姓经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能否拒绝搬迁?是否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今天就解析一下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四个问题。

问题一:被征收人能否拒绝搬迁

征收土地和房屋是我们国家的行政行为,也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强制性,如果征收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征收程序不合法、评估公司没有现场勘查、存在强拆强占等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不在安置补偿协议上面签字,拒绝搬迁。

但如果征收部门的征收行为合法,补偿标准也符合当地的情况,那么,被征收人是不能拒绝征地拆迁的,即使拒绝签字,征收方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能否拒绝搬迁?是否有统一补偿标准?解析被拆迁人最关心4个问题

问题二:如何判断征收是否合法?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点来判断:

1、征收主体。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征收程序。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布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为被征收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拒不交出土地的被征收人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3、征收方式。

法律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没有获得补偿时,征收部门不能要求被拆迁人先搬迁。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另外,征收部门不能“偷拆”或未经法院同意强拆,也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如果遇到违法强拆,被征收人应立即报警,保留证据,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否拒绝搬迁?是否有统一补偿标准?解析被拆迁人最关心4个问题

问题三:征地拆迁是否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就目前来讲,我国征地拆迁对于补偿标准还没有统一的比较具体的规定,只有一些基本原则,例如要保证失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标准一般参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一些奖励和补助。

而集体土地征收,主要依照《土地管理法》。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土地征收作出了比较大的修改,具体表现在补偿原则、补偿范围以及征地补偿标准三大方面。

1、补偿原则: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钡墓娑?,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原则,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2、补偿范围:由3项补偿增加到5项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补偿标准:由亩产值计算法修改为区片综合地价。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本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老百姓可以自行进入地区自然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能否拒绝搬迁?是否有统一补偿标准?解析被拆迁人最关心4个问题

问题四:拒不搬迁或拒不交出土地会怎样?

可能会被司法强拆!

如果我们是合法的房屋,那么不管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宅基地上的房屋,都必须申请法院后才能强拆。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强制拆除一般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诉讼,并且拒不交出土地和房屋,那么土地主管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经法院同意后实施强拆。

能否拒绝搬迁?是否有统一补偿标准?解析被拆迁人最关心4个问题

征地拆迁过程复杂,法律程序较多,以上这些是遇到的被征收人咨询比较多的问题,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拆迁难题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如果大家觉得自己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有相关疑难问题,可以私信联系我,提供免费咨询!进入文章尾部“了解更多”免费咨询,我们将为您带来最专业的法律帮助!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2844.html/feed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