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拆除通知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Fri, 17 Jul 2020 06:29:14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拆除,房屋马上就保不住了,怎么办? http://www.bjznjj.com.cn/45052.html http://www.bjznjj.com.cn/45052.html#respond Fri, 17 Jul 2020 06:29:1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5052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一方面政府加大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房屋拆迁的力度。另一方面,受利益驱使,部分群众未经批准突击建房、批少建多或者未经批准将原合法建筑拆除扩建的情况也有所增多。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处理时,行政机关通常依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p>

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如何应对呢?

被拆迁人可以找出该《决定书》存在的违法之处。如,作出该《决定书》的部门是否有查处违建、作出该《决定书》的权限;《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决定书》的内容和格式是否合法,《决定书》中有未明确载明救济途径(如在收到《决定书》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掌握了行政部门作出该《决定书》的违法点之后,被拆迁人就可以主动展开后续维权行动了。

复议或者诉讼

复议: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议,复议通常是书面审理。需要提交复议申请书,证据等等

诉讼: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案例:

李先生两户世代居住在乐清市城南街道南岸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房屋。2019年因乐清市政府组织土地房屋征收,城南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其发布拆迁补偿方案要求村民拆迁,因街道办事处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不具有任何的审批手续,且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正常的市场价值,李先生要求出具合法手续,结果,街道办事处恼羞成怒,直接作出限拆通知书,要求三日内自行拆除,否则予以强制拆除,其企图以违法行为代替正常的房屋征收程序。

人民法院最终确认被告乐清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处于2019年8月14日对原告李XX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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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拆除通知》】注意: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通知》没有依据时可能是违法了 http://www.bjznjj.com.cn/4441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4415.html#respond Mon, 13 Jul 2020 06:30:3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4415 注意: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通知》没有依据时可能是违法了

案情讲解:

孙某在某县某乡某社区的农民创业园修建有7号车间厂房。

2017年9月22日,某县某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乡政府”)作出《拆除通知》并向孙某送达,认定孙某的上述房屋改变了原设施农业用地及原有设施用途,责令孙某于2017年9月25日前自行拆除完毕。

孙某认为自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某乡政府作出《拆除通知》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孙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某乡政府作出《拆除通知》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法定程序、超越自身职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某乡政府作出的《拆除通知》。

注意: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通知》没有依据时可能是违法了

但某乡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交证据和答辩状,只在庭审中辩称其作出《拆除通知》的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具体行政管理行为,是为了消除违法行为、恢复法律秩序,符合相关规定,并未超越法定职权。

经过庭审辩论,某县人民法院并未认可某乡政府的说法。最终,法院认定某乡政府作出《拆除通知》没有相应的证据和依据,判决撤销某乡政府作出的《拆除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某乡政府对于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该提供作出《拆除通知》的事实根据、职权依据和法律依据,同时亦要证明其作出《拆除通知》的程序合法。

注意: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通知》没有依据时可能是违法了

虽然被告某乡政府在庭审中坚称:其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的,没有超越法定职权。但某乡政府始终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其作出《拆除通知》的证据以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说明其有正当理由逾期提出,因此应当认定被告作出《拆除通知》没有证据。

最终,某县人民法院也正是以被告某乡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作出《拆除通知》相应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为由,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并判决撤销被告某乡政府对孙某作出的《拆除通知》。

律师提醒: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请专业的人士帮您维权!广大被拆迁人,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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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拆除通知】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你该怎么办? http://www.bjznjj.com.cn/36400.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400.html#respond Tue, 02 Jun 2020 08:11:5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400 导读:一纸《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令多少被拆迁人愁眉不展,很多被拆迁人非常困惑,为什么好好的房子会被定为违法建筑,为什么自己的房子得不到合理补偿还要自行拆除。这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效力究竟如何?收到该文书后被拆迁人应通过哪些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结合小编以往办案经验,梳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中常见的问题,告诉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后该怎样做。

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中的常见问题:

1、行政主体不适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六十五条的规定:违法建筑可由县级以上规划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实践中城市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也可以作出该项通知。但以往我们承办的案件中有些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是村委会等不具有职权的组织或机关下达,这属于明显的越权行为,该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

2、适用法律错误

上一点中我们梳理了实践中可以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政机关,但这些机关作出该通知的依据不尽相同,比如县级以上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条,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部门依据的则是《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七十五条,因此如果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中出现适用法律错误如“张冠李戴”等情形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3、未经调查,事实不清

实践中行政机关通常以无证为由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继而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但很多时候并未经过合法调查程序,比如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① 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建造年代比较久远,不适用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的;② 本人符合建房条件也向相关部门申请,但迟迟未批复;③ 已缴纳???,可通过采取改正措施在期限范围内消除影响的。这些特殊情况使得房屋虽无证但非必须拆除,因此必须查明事实才能下达限期拆除通知。

4、程序严重违法

首先,在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前,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其次,送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时应直接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在直接送达遭遇当事人拒绝时,才适用留置送达,不得直接以“贴门上”等不合法的方式送达;再者,如果该通知书具有决定书的性质,应写明救济方式,如载明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期限;最后,即便必须拆除,通知书中也应规定拆除的期限,给当事人留出必要的拆除时间。以上程序缺少任何一个都属于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限期拆除通知书。

综上,当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时建议您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进行拍照保存;

2、确定下达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机关部门或组织;

3、为预防强拆,可先对房屋内外及装饰装修情况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存工作;

4、如遇强拆及时报警并对强拆现场情况进行记录;

5、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最好第一时间咨询专业人士,让其帮忙审查该通知的合法性,如确有违法问题应及时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合法权益。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你该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不要慌,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是最便捷高效的办法,此时您的房屋确实有被强拆的风险,一定要尽快行动,通过正确理性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小编会耐心为您解答,竭尽全力为您减少损失,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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