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hu, 29 Oct 2020 16:14:55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遇到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http://www.bjznjj.com.cn/48773.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773.html#respond Thu, 29 Oct 2020 16:14:5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773 一、遇到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缎谭ā返?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为国家现在已经相对应的加大了对违法强拆行为的打击力度,所以,违法强拆现象肯定是越来越少了。理论上违法强拆已经涉嫌侵犯到了民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法律上规定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当中,就包括政府部门违法征收土地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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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http://www.bjznjj.com.cn/49101.html http://www.bjznjj.com.cn/49101.html#respond Thu, 22 Oct 2020 15:00:56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9101 一、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で肭螅⒈A羲痛锘刂?。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す膊撇?。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居民的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情况下,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来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面临强拆时,应当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因强拆导致身体受伤的情况出现。司法机关应当根据违法强拆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正确的判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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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如何处罚? http://www.bjznjj.com.cn/49190.html http://www.bjznjj.com.cn/49190.html#respond Tue, 20 Oct 2020 15:19:22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9190 一、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如何处罚?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强拆、逼迁都是违法,如果有暴力行为可以报警。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搜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一定要以不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或者采取自焚等方式抗拒。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ぁ?/p>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三、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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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如何处罚? http://www.bjznjj.com.cn/48854.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854.html#respond Fri, 09 Oct 2020 11:36:0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854 一、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如何处罚?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强拆、逼迁都是违法,如果有暴力行为可以报警。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搜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一定要以不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或者采取自焚等方式抗拒。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ぁ?/p>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三、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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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http://www.bjznjj.com.cn/4873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739.html#respond Wed, 07 Oct 2020 14:03:52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739 一、房屋被违法强拆了怎么办?

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と松砣?、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居民的房屋被违法强拆的情况下,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来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面临强拆时,应当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因强拆导致身体受伤的情况出现。司法机关应当根据违法强拆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正确的判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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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我房子被强拆快5年了还能起诉吗? http://www.bjznjj.com.cn/4796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969.html#respond Tue, 08 Sep 2020 17:27:2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969 一、我房子被强拆快5年了还能起诉吗

拆迁那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快五年的时间,是不受法律?;ち恕?/p>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

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

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维权必须依法,维权必须考虑中国目前法治不健全的国情,从实际出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遭遇强拆时,被拆迁人应该理智应对,切不可以卵击石,冲动盲目,致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最终得不偿失。因此,面临违法拆迁,应该首先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切记“维权不违法”,理性平和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维权的方法回归到法律上来,切莫“以命相抵”“以暴制暴”! 首先确认此次拆迁的主体是谁,询问对方是否携带拆迁的书面依据。然后采用语言方式阻止对方强拆或者拖延时间,切忌采用暴力的方式阻止,以防维权不成反成被告。及时联系律师,及时报警,以防在日后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

坚决守房

1应对违法强拆,最基本、最原则性的一点策略便是要坚决守房。根据拆迁项目的进展情况,被拆迁人应当及时与律师沟通,随时掌握强拆发生的可能性。当提前预计到强拆可能发生时,务必放下一切其他事情,确保24小时对自己的房屋派出专人盯守,以尽量阻止强拆的发生或在强拆已经发生时保留第一手证据。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危机意识不强,以各种琐碎事情为由未能守房,结果遭遇“偷拆”,为后续的维权及维权中的取证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

坚决报警

1、房屋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私有财产,非经法律授权而以暴力形式破坏人民群众的房屋,是对群众财产权的非法侵害,其本身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律师办理的案件中,因非法强拆群众房屋而获罪的拆迁工作人员不在少数,所以,遇到非法强拆,被征收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

2、可能有被拆迁人就问了,警察和政府都是一家的,他们能够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吗?或者说,来拆我房子的就是警察,他们都穿着警服,我报警有什么用?

3、拆迁律师要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当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求助于警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と嗣袢褐诘纳撇踩?,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警察的法定义务,在与不受控制的公权力博弈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善于运用好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4、再者,这里的报警,更多的意义在于留下证据,为日后追究责任,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做好准备。你不报警,警察可能以不知情为由不管你的案子,但是你报了警,警察不出警或者不立案,那就可能涉及渎职或者行政不作为了。

5、当违法强拆发生时,被拆迁人应当在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违法强拆的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务必拨打110报警;

务必多人、多次报警;

对每次报警的时间,警方的出警时间进行记录;

在报警电话中明确讲明自己遭遇的强拆情形和诉求。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认为警察已在现场,报警也没有作用,故没有选择报警。这将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维权诉讼造成困难和麻烦。

做好取证工作

违法强拆发生时,往往场面混乱、紧急。但被拆迁人应当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实践中,有很多被拆迁人遭遇强拆后,维权的最大阻力便是“证据不足”。接下来律师将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讲解如何在拆迁前和拆迁过程中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拆迁前如何保存证据

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保持敏锐的嗅觉,在进行强拆之前需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四至范围,房屋内外的财物进行拍照录像。以备日后拆迁人突然袭击来不及保存能证明房屋及财物的相关证据。

保存好有关自己的房屋相关情况的证件,包括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房屋的现存状况、经营房屋的收入状况、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现存状况等等,可以保留几份副本,甚至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为日后维权做好准备,防患未然。

强拆过程中如何固定证据

被拆迁人在得知强拆的事实后,切记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因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认的报警电话。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记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冷淡对付,我们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这时报警电话记录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之后,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后都要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日后对违法人员、行为机关起诉时可作为维护自己权益强有力的证据,大大增加胜诉的把握。

虽然法律对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权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实践中的情况千变万化,个中复杂,在此,拆迁律师呼吁广大利益被侵害的被拆迁人:不要等待、不要退缩、不要观望,行动起来,以法律为剑,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

做足心理准备

面对违法强拆,任何被拆迁人都会产生焦虑、恐惧等严重的负面情绪,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然而在当前的拆迁法治环境下,这样的情形恐怕还要存在一段时间。作为专业拆迁律师,我们会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初就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沟通交流,对其可能面对的各种复杂、困难情况提前做出预计。当事人首先需要的就是沉着冷静,调整好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为赢得合理的补偿创造条件。在恐惧下丧失原则,进而签订不公平的补偿协议,维权的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作为长期从事征地拆迁维权业务的律师,我们同时建议,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标准不满意,应尽可能在土地被强征,房屋被强拆前,及时通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而如果一旦房子被强拆,维权难度加大,维权成本相应提高。

房子拆迁,可能是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是政府实施的,但是无论是哪一个主体实施,拆迁都必须要经过法律的批准之后,也就是相关部门的批文之后,才可以实施这样的拆迁行为。否则就是属于违法的拆迁,应该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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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如何处罚? http://www.bjznjj.com.cn/47720.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720.html#respond Tue, 25 Aug 2020 03:28:5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720 一、拆迁户遭遇恐吓威胁,违法强拆该如何处罚?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强拆、逼迁都是违法,如果有暴力行为可以报警。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搜集证据录音录像等。一定要以不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以暴制暴或者采取自焚等方式抗拒。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三、房子被强拆,怎么获取相应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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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旧城改造”“村改居”等项目中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认定规则 http://www.bjznjj.com.cn/46563.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563.html#respond Mon, 27 Jul 2020 06:43:3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563 “旧城改造”“村改居”等项目中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认定规则

一、裁判精要

在现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框架内,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吨谢嗣窆埠凸姓恐品ā贰吨谢嗣窆埠凸恋毓芾矸ā贰豆型恋厣戏课菡魇沼氩钩ヌ趵返确煞ü妫郧恐瓢崆ê戏ǚ课莸牟街?、程序和方式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未规定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有权实施强制搬迁和强制拆除。

二、参考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申3784号

再审申请人贾十一因诉被申请人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宋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宋营镇政府)房屋行政强制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1行初6号驳回起诉裁定提起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8)冀行终473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贾十一仍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旧城改造”“村改居”等项目中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认定规则

原一、二审法院查明的基本事实一致,如下:

贾十一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斡蚨隽甏宕迕?。2017年8月,石家庄市南二环东延工程建设项目启动,该项目经裕华区宋营镇东仰陵村,该村位于南二环东延工程范围内的房屋需要拆除,贾十一涉案房屋在拆除范围之内。2017年8月14日,?;斡蚨隽甏宕迕翊泶蠡嵬ü恕妒易懈咝虑斡蚨隽甏宀鹎ú钩グ仓梅桨浮罚梅桨傅谌豕娑ǎ骸岸隽甏逦嵛脑旆段诘牟鹎ㄈ?,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钡诹豕娑ǎ骸案莶鹎üぷ餍枰?,成立东仰陵村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指挥部及各种相关机构”。2017年11月1日,东仰陵村委会对贾十一下达了拆迁通知,通知的基本内容为:“贾十一逾期未签订拆迁协议,限期2天内自行拆除,否则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痹诖似诩?,贾十一的房屋被强行拆除。贾十一认为其房屋是一审被告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组织、实施拆除的,诉请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贾十一还一并提供了一审被告工作人员在拆除现场的照片。一审被告认为其工作人员在场是履行监督职责,并主张拆除贾十一房屋并非其所为,而是东仰陵村委会组织实施的。东仰陵村委会在一、二审期间也承认其是拆迁主体。

原一、二审法院认为,贾十一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而贾十一所提供的拆除房屋现场的照片,只是证明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在拆除现场,但不能证明强行拆除其房屋的行为是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所为。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提供的证据以及在庭审时陈述的事实,能够证实拆迁主体是东仰陵村委会,且东仰陵村委会也承认是其实施拆除,故贾十一请求确认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一、二审法院分别裁定驳回其起诉和上诉。

贾十一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主要理由:1.一、二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充分证明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2017年10月31日对再审申请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2.东仰陵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更不具备征收拆迁主体资格。

本院听证审查后对原一、二审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予以确认。

“旧城改造”“村改居”等项目中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认定规则

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就本案引发的补偿安置事宜进行了调解,未果。

本院认为,对贾十一房屋的拆迁系石家庄市南二环东延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贾十一房屋所占土地也被用于南二环东延工程建设。此类项目的用地与征收拆迁工作应当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征收拆迁与征收补偿事宜均属公权力职权范畴,职权之所在,即义务之所在,也即责任之所在,并不宜假村民自治形式进行。即使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城中村的改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议决涉及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村民也应遵照执行;但是,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申言之,在现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框架内,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吨谢嗣窆埠凸姓恐品ā贰吨谢嗣窆埠凸恋毓芾矸ā贰豆型恋厣戏课菡魇沼氩钩ヌ趵返确煞ü?,对强制搬迁合法房屋的步骤、程序和方式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未规定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有权实施强制搬迁和强制拆除。东仰陵村委会在原审期间虽承认系其自行实施强制拆除,但各方对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参与组织南二环东延东仰陵村段拆迁工作的事实并无异议;高新开发区管委会还曾就限期完成该地段征地拆迁工作,专门向宋营镇政府下达《督办函》;东仰陵村委会在房屋于2017年10月31日被强拆后送达的落款为2017年11月1日的《通知》也明确,拆迁系为保障南二环东延工程顺利进行,要求贾十一自行拆除并到村委会办理拆迁补偿手续,否则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曾在强制拆除前到贾十一家中做说服动员工作;且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工作人员也出现在强制拆除现场。因此,结合法律规定和全部在案证据以及土地的最终用途等情况综合判断,对贾十一房屋的强制拆除,不应当认定系东仰陵村委会自主实施,而应当认定系职权主体与非职权主体在市政项目征收拆迁中基于共同意思联络、共同参与下实施的强制拆除。被诉强制拆除行为虽然形式上表现为东仰陵村委会实施,但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仅系行政机关的行政助手和行政辅助者,犹如其“延长之手”。一、二审法院在贾十一已经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强制拆除行为虽以东仰陵村委会名义实施,但显然系法定的职权主体基于征收职权组织、命令实施的情况下,仅以东仰陵村委会自认实施强制拆除为由,否定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为适格被告,系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也有违职权法定原则,依法应予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五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鉴于双方至今未能通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方式解决贾十一被拆除房屋的补偿安置问题,本案应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宋营镇政府和东仰陵村委会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上,贾十一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耿宝建

审判员  李智明

审判员  杨科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臧震

书记员  卫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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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2020年规定:全面禁止违法强拆行为!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http://www.bjznjj.com.cn/45812.html http://www.bjznjj.com.cn/45812.html#respond Wed, 22 Jul 2020 07:27:4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5812 近几年老城旧改、城中村拆迁的力度非常大,催生了大量的拆二代。在老房换新房或者换货币的过程中,有些人大赚了一笔,不少家庭住房条件、生存环境、生活水平等有了质的飞跃,但也有些人反而在拆迁后降低了生活水平。如何才能获得真正公平合理的补偿?从法律层面结合拆迁实践,今天就为大家科普一下,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必须遵守的四大补偿原则。

2020年规定:全面禁止违法强拆行为!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一、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这几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和新城区规划的需要,一些在城市里的农村或者是城市周边郊区的农村经?;崦媪俨鹎ㄎ侍?,但是因为城中村还是农村,是属于集体土地,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相对于城市土地的拆迁肯定是低的,而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补偿的话,城中村的村民基本不可能拿这样一笔安置费买到类似地区的同面积的房屋,这对城中村的居民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了保证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城中村的拆迁补偿上重新做了新的规定,赋予了城中村村民可以按照周边城市房屋价格进行补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二、拆迁不得降低老百姓居住水平

拆迁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完善服务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和住房水平的,是立足于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征收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就是按照你房屋所在的位置,你房屋的面积,参照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拆一还一的也有,拆迁里边有完全统一的标准也不太可能。拆迁一个总的原则是不能降低老百姓的居住水平。那些拥有合法房屋,却在旧改中越拆越穷的,基本都是违背了这一补偿原则。

2020年规定:全面禁止违法强拆行为!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三、禁止以“拆违”促“拆迁”

由于城中村和老城区,本身就存在年代较为久远,不少老旧房屋没有房证,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当初管理低效造成的登记不及时、不完全的原因。因此,对于城中村和旧改中出现的无证房,不能一刀切地定性为违建。应当在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合理补偿。对于那些打着“拆除违法建筑”的幌子来进行拆迁活动的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

四、要钱还是要房,拆迁户可自主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第三条,完善安置补偿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禁止强拆强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由上,根据规定,被征收人既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2020年规定:全面禁止违法强拆行为!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律师建议

拆迁改造的理由或许五花八门,但征收补偿安置的原则必须符合上述四个原则。另外,征收拆迁是有法可依的,城中村改造拆迁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保障被拆迁人的各项权利。实践中,仅仅因为补偿不合理没达成协议就随便推了、拆了的情形屡见不鲜,这显然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法律规定,要想实施强制拆除,必须经过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人民法院外,任何部门无权决定强拆。当遭遇不合法不合理的房屋拆迁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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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百姓牢记:遇到不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严禁违法强拆! http://www.bjznjj.com.cn/45697.html http://www.bjznjj.com.cn/45697.html#respond Wed, 22 Jul 2020 05:39:22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5697 实践中,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有这样的一类被拆迁户:既不签协议,也不采取任何措施,直到被强拆过后,才来咨询小编。此时才进行维权往往非常被动,其实最高法早已明确:拆迁补偿不公平不准强拆。被拆迁人完全可以在强拆前,抓住这项利好规定?;ぷ约横пЭ晌5姆课?

百姓牢记:遇到不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严禁违法强拆!

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2年就发布过《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不准强拆!小编提示大家,此规定是对被拆迁人权利?;さ睦孟?,我们决不能因此懈怠维权。

百姓牢记:遇到不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严禁违法强拆!

《规定》明确指出,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强制拆除措施: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百姓牢记:遇到不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严禁违法强拆!

虽然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不准强拆!但是如果被拆迁户消极等待,寄全部希望于法院主动根据这一条来裁定拆迁方撤销,这样会极易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那法院在作出司法强拆裁决的时候,不应该主动审查补偿是否合理吗?确实,补偿是否合理,应当是法院裁决需要考虑的因素。但是如果所有的行政机关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做到依法行政,也就不会有《行政诉讼法》了;如果所有的司法机关都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诉讼法也就不用规定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了。

无论是征收方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还是法院作出的裁定,在没有被通过法律程序推翻之前,默认就是有效的,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就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小编提醒您: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户应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不?;ぬ稍谌ɡ纤醯娜?,我们如果不采取任何有效行动而仅单纯口头说拆迁方违法,极易让我们错过维权时机!当拆迁方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将你的房屋合法强拆掉的时候,你可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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