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行为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hu, 11 Jun 2020 06:39:26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违法拆迁】2020年如果拆迁方有这些行为的,注意了!不然吃亏的很可能是你 http://www.bjznjj.com.cn/38412.html http://www.bjznjj.com.cn/38412.html#respond Thu, 11 Jun 2020 06:39:2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8412 现在房屋拆迁是很常见的,可能我们身边就有房屋拆迁的,当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是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毕竟房屋拆迁和个人利益是相关的,都是不想要个人利益受到损失的,要是不太了解房屋拆迁的话,可以自己事先了解一下相关房屋拆迁规定,这样就可以更好的?;ぷ陨砝妫课莶鹎ü娑?,若拆迁方有6种行为,就需要注意了,不然会吃亏的。

2020年如果拆迁方有这些行为的,注意了!不然吃亏的很可能是你

房屋拆迁是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房屋拆迁是要把原有的房屋拆迁掉的,把房屋拆迁之后,自己还是要找房子住的,在这个过程中,房屋补偿就非常重要的,总不会想房屋拆迁后还没有房子住吧,为了自己获得满意的补偿,是需要自己多方面注意的,不然是会被坑的,在房屋拆迁规定当中,若拆迁方有6种行为,就需要注意了,不然会吃亏的。

房屋拆迁过程中,要注意拆迁方有没有6种行为:

第一种行为先拆迁后补偿,在房屋拆迁规定当中,房屋拆迁应该是要先补偿后拆迁的,这样才是有保障的,要是先拆迁后补偿的话,也会担心拆迁拿不到补偿的,是需要注意拆迁方的行为,要是有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2020年如果拆迁方有这些行为的,注意了!不然吃亏的很可能是你

第二种行为不张贴房屋拆迁通知,在房屋拆迁的时候,都是要先张贴房屋拆迁通知的,若拆迁方不张贴房屋通知的话,就需要注意了,不然会吃亏的。

第三种行为院落和空地不进行补偿,有些人家里是会有院落或者空地的,有些拆迁方会不把院落和空地不进行补偿,说什么没有建筑,要知道院落或者空地也是属于个人拆迁的,需要注意这一点。

第四种行为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一般房屋拆迁规定都是要有两种以上的补偿方法,是有权选择补偿方法的,可是有些拆迁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若拆迁方有这种行为的话,就需要注意了。

2020年如果拆迁方有这些行为的,注意了!不然吃亏的很可能是你

第五种行为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的时候,有时候会存在不想拆迁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拆迁方就会强制拆迁,在相关规定中,是不允许强制拆迁的。

第六种行为房屋价值评估不合理,一般房屋价值评估是要相关专业人员来评估的,要根据当地的房价来评估,也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对于这种行为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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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遇到这六种拆迁行为要注意!拆迁方不单违法了,还可能构成犯罪 http://www.bjznjj.com.cn/36751.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751.html#respond Thu, 04 Jun 2020 06:15:5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751 一直到现在,生活中依然会发生拆迁方强行拆除的现象,或者行政机关找普通工人进行强制拆除,使得当地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不管法规,不理政策。然而法律并不会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旦违反法规触犯法律,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

一、入户骚扰,可能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以前有新闻播报,拆迁公司工作人员直接到徐先生家里,逼迫他们进行拆迁有关事项商谈,徐先生在这过程中受伤,检查后确认为轻伤,但是其中有工作人员在争吵途中被徐先生刺伤。法院一审判处其他人因强行入侵他人住宅而获一年有期徒刑,受伤的工作人员则作为另外的案例判决。

若是遇到不认识的人闯入家中,打着检查的旗号欺压拆迁户,破坏房屋内的财物,拆迁户可以直接向警察求助,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有要求:“强行查看别人房屋或者直接闯入他们房屋内的,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若是从法人员私自动用权利,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予以重罚。”

遇到这六种拆迁行为要注意!拆迁方不单违法了,还可能构成犯罪

二、非法强制拆除,打砸财物,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拆迁户房屋以及财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有意破坏他人物品,涉及金额大或是存在另外严重现象的,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睿簧婕敖鸲钐乇鸫蠡蚴谴嬖诹硗夥浅Q现叵窒蟮?,予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三、拆迁方对被拆迁户打击报复,可能构成报复陷害罪。

拆迁户通??梢越柚?、上访或者举报封方式?;ぷ约?,然而拆迁方会因此心中记恨,也许会实施报复等行为,或是拿拆迁户从事公职或是老师行业的亲人作为威胁,这犯了报复陷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在国家行政单位的公职人员私自动用权利,使举报人、上诉人以及控告人受到伤害的,予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若造成严重后果,予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这六种拆迁行为要注意!拆迁方不单违法了,还可能构成犯罪

四、非法拘禁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大多数时候,拆迁方为了能将房屋直接拆除,通常会把拆迁户直接从家中赶出去,将他们的活动限制起来,使得拆迁户只能看着房子被拆却无能为力。这种将拆迁户和他们亲人囚禁起来的做法,很可能犯了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强行将他人软禁或是通过其他的方式限制他人自由活动的,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存在暴力行为的,加重处罚。

上面说的其中是拆迁方的不合法做法,都有构成犯罪的概率。下面说的“晚上、法定节假日拆迁”、“停止水电供应”等强迫拆迁方式,虽然没有犯罪,但肯定是不合法。

五、夜间拆房,法定节假日拆房均属违法。

前面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首批征收拆迁的几个有代表性的案例中,其中叶呈胜、则呈长、叶呈发控诉当地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的案例,当地行政机关在某一天的凌晨5点左右,安排工作人员对他们三个人的房屋进行了强行拆迁,后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这种做法是违法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中规定“行政单位不能在晚上或者是在法定节假日的期间进行强制拆除工作?!?/p>

因此,不管建筑是不是合法的,都不能够在晚上或者是法定节假日期间被强制拆除。

遇到这六种拆迁行为要注意!拆迁方不单违法了,还可能构成犯罪

六、断水断电的逼迁行为亦属违法。

《行政强制法》中规定,行政单位不能利用停止供应水、电、热、燃气等影响人们正常生活的方式强迫拆迁户同意有关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不论是什么单位或是个人都不能通过强迫或是停止供应水、电、气、热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强迫拆迁户同意搬迁的决定。

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要严格处理通过停止水、电、热、气供应以及阻碍正常交通等强迫拆迁户搬迁的行为。

小编需要大家注意当碰到相似的不合法行为以及强制逼迁的做法时一定要坚定的回击,在保证自己人生安全的基础上,合理的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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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合法拆除的房屋,要满足这些条件,你知道吗? http://www.bjznjj.com.cn/34593.html http://www.bjznjj.com.cn/34593.html#respond Mon, 25 May 2020 06:19:22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4593 “我明明没有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凭什么把我的房子拆了?”相信许多当事人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的房屋是合法修建的,住的好好的,你给的补偿款太少我不愿意在协议上签字,凭什么就要把我的房子强制拆除?

那么问题来了,在面对拆迁的状况时,被拆迁人是不是能够拒不搬迁呢?如果拒不搬迁的话会有什么后果?我们的房屋一定会被强制拆除吗?

一般来说,许多人都是盼望拆迁的。虽然说在一个地方住的好好的不想从老房子里搬走,但是倘若能得到更多的钱住上更好的房子,谁又会拒绝呢?

合法拆除的房屋,要满足这些条件,你知道吗?

但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从征收部门手中获得的补偿款并不能使他们在同区域买上居住条件相似的房屋,这样就导致双方不能就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被拆迁人就会想,倘若我一直不在协议上签字,行政机关究竟能不能对我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呢?我合法的房屋会不会被拆除呢?

能不能和会不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在没签订协议的状况下,倘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是不能对你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

但你的房屋真的不会被采用强制的手段拆除吗?

答案很明显,倘若你的房屋不会被强制拆除的话,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确认强制拆除的违法案件了。

所以,即便你选择了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征收方为了把工程建设的速度加快,仍然会采用各种手段(断水电逼拆、偷拆误拆、夜间强制拆除等)强制拆除你的房屋,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违法强制拆除。

合法的强制拆除,我们还能够抵挡;

合法拆除的房屋,要满足这些条件,你知道吗?

违法的强制拆除,我们能做的就只有在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进行保证的前提下,采用法律手段起诉违法的强制拆除行为,最终把合理的拆迁补偿拿到手。

如果行政机关想要合法拆除我们的房屋的话,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一、与公共利益相符合

这里的公共利益是指:

(一)外交和国防的需要;

(二)通过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通过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体育、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境和资源?;?、文物保护、社会福利、防灾减灾、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搬迁安置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由行政机关为实施城市规划而实施开发建设的需要;

(六)行政法规、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倘若在上文的的六条内容当中,不能找到征地拆迁的理由,那么拆迁行为一定是违反法律的,被拆迁人完全能够拒绝拆迁。

二、程序正当合法

是不是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就能够对农民朋友们的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征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合法拆除的房屋,要满足这些条件,你知道吗?

即便是为了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还需要满足程序上的正当、决策上的民主、结果上的公开。例如,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一定要与占补平衡的原则符合,应该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等法律程序,得到征地审批机关的批准。

征收城市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专项规划和城乡规划相符合。旧城区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应该被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单来说,就是一定要由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审批甚至要人大开会决定,才能把征地工作启动。

在没有计划和指标,没有获得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就开展征地拆迁活动,即便是借“公共利益”之名,仍然是在侵犯农民朋友们的利益。

三、补偿合理公平

即便是我们农民朋友之间做买卖,也需要遵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虽然说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对农民朋友的房屋和土地进行征收具有强制性,但是,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就能够把我们的房屋和土地随意拿走,在没有进行合理、公平的补偿之前,强制性是不具有合法基础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比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那天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更低。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通过评估的方式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确定。”

所以说,补偿应该合理公平,否则就不能保障被征收人日后的生活条件。

综合上文中所说的,在面对强制拆除的状况时,倘若我们采取了法律手段,是能够拒不搬迁的。

但是倘若被征收人没有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在六十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地方政府是能够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把裁定作出之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对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

合法拆除的房屋,要满足这些条件,你知道吗?

另外,倘若我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六个月内提起了行政诉讼、在六十天内提出了行政复议的话,但一审、二审都是败诉没有确认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或者没有把地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撤销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也是能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的。

所以,在没签定协议前,拆迁方没把房屋拆除之前,一切都有的商量。一旦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把房屋拆除了,再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很难了。在此向广大的被征收人提个醒,在没有采取法律措施、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搬迁的,行政机关是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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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零补偿!遇到违法拆迁怎么办?律师妙招大揭秘 http://www.bjznjj.com.cn/34535.html http://www.bjznjj.com.cn/34535.html#respond Mon, 25 May 2020 06:02:3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4535 征地是一项好政策,但好的政策,如果执行不力,就会“变味”,造成“病变”,建议所有的被征收人遇到征收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征收过程做一个自身的“体检”。

今天小编就来帮助各位朋友核实自己的土地拆迁是否合法,选择合法有效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体检依据:法律支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行政机关。

零补偿!遇到违法拆迁怎么办?律师妙招大揭秘

市,县级行政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征询公众意见。不少于30天的评议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级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较多被征收人的,由行政机关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全部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决定征收房屋的市,县人民行政机关应当公布公告,应当载明并补偿方案征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市,县级行政机关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依法征收的,应当同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赔偿应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具有相应资质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所确定的评估方法。

对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的,评估机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零补偿!遇到违法拆迁怎么办?律师妙招大揭秘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得到补偿,后搬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级行政机关作出征用房屋决定后,对被征用人给予补偿后,被征用人应当在补偿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被征收人搬迁力诉诸暴力,威胁或非法的方式,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病变一

1、做不了主自己的房子,和拆迁方的分歧只能被拒绝。

2、是以公众利益的名义接受其条件必须予以取消,否则“人人的仇恨”将在其身上点燃,导致其他被征收人群“攻击”。

小编表示: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法律规定不明确,特别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不明确,公民房屋产权的行政机关行为强制剥夺,应推定为公共利益征收,须经规划,价格评估,拆迁公告,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程序。经过这些程序没有强制拆迁是违法的。

零补偿!遇到违法拆迁怎么办?律师妙招大揭秘

病变二

1、征收农村房屋土地,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就强行拆除村民房屋。

2、强拆未经规划,审批,审价,计量等合法手续。

3、没有合法审批文件就开始征收,一边征收一边办理审批文件。

律师:什么是非法拆迁?

有些地方的拆迁政策可能是善意的,但有些确实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学会区分。

首先,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如果要征收,必须通过组织村集体成员的同意,但一些评论只征收有组织的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里的意见,而不是村民大会,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违反了宪法和物权法的代表,随之会产生相应的非法缺陷。

其次,规定旨在加强法定程序,任何一方不得直接跳过规划、审批、价格评估、计量等法定程序和直接拆迁,否则属于非法强制拆迁。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上述几种情况,但即使不用慌,也要根据自己对征地拆迁的理解,在“胚胎”中就遏制住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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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城市房屋征收中发现这4类违法情形,你有权举报! http://www.bjznjj.com.cn/31894.html http://www.bjznjj.com.cn/31894.html#respond Mon, 11 May 2020 06:51:4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1894 导读: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中,被征收人除了可以通过复议、诉讼、听证等途径就补偿安置纠纷寻求救济外,还可以依法通过举报与监察途径辅助性地作出努力。那么,被征收人究竟能够针对哪些违法情形进行举报呢?为什么说举报仅仅是化解补偿纠纷的辅助性措施呢?接下来,作者为大家浅析这一问题……

城市房屋征收中发现这4类违法情形,你有权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据此,被征收人完全可以充分行使举报的权利,敦促征收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从而为自己争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创造条件。

那么,究竟哪些具体的违法情形是可以举报的呢?作者提示大家以下4种主要情形:

【情形一:“五断”等逼签行为】

根据《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第31条还规定了上述非法逼迁行为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对于这类多由所谓“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实施的打砸、破坏、滋扰等行为,被征收人有权依据前述第7条的规定进行举报。

需要强调的是,鉴于这类逼迁行为对被征收人的权益影响直接且较大,在举报的同时大家要及时采取报警、取证措施,必要时可单独针对此类行为提起诉讼。

【情形二:评估机构、估价师等采取的违法评估行为】

《条例》第3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实践中,针对评估机构或者估价师在评估环节中的违法情形,尤其是虚假签字、拒绝依法申请的复核等较为明显的故意违法情形,被征收人有权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

若当地住建部门未依法履行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职责,被征收人还可继续向上一级住建部门直至住建部进行举报,或者就其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情形三: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其他被征收人的“面积造假”行为】

实践中,常有被征收人抱怨涉案项目中有人多拿了其不该拿的补偿,其中关键就在于对房屋面积的认定。

而根据《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通过房屋征收部门主导的征收调查登记环节予以明确。面积争议或是由于征收方的原因,或是由于个别被征收人的原因,总之一旦出现违法情形,大家都是有权举报的。

【情形四:征收范围确定后的抢建抢盖行为】

《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实践中,房屋征收部门会发布“暂停公告”,明确告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所禁止采取的行为种类及期限。而其他被征收人也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举报。

需要指出的是,在征收项目中的举报对被征收人而言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在明律师代理的一些案件中,个别被征收人出于对街坊邻居的“自建房”获取适当补偿,而自己家的则因认定标准等原因而无法获得补偿情形的不满,进而实施举报行为。这种出于一时情绪而非理性监督所实施的举报不仅无助于提升自身的补偿,更可能导致邻里关系的恶化。

总之,举报通常只能作为征收补偿纠纷解决的辅助性措施,而难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客观反映了征收拆迁中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纠错”的局限性。

广大被征收人还是要在咨询专业律师的基础上,理性选择举报救济形式,将更多精力放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听证等易于创造沟通协商机会的途径上,多管齐下争取更加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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