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ue, 10 Nov 2020 15:49:05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起诉 http://www.bjznjj.com.cn/50099.html http://www.bjznjj.com.cn/50099.html#respond Tue, 10 Nov 2020 15:49:0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50099 要想对房屋进行拆迁征收的,拆迁单位必须持有政府部门的拆迁批文,若是没有批文就直接将动工拆迁的话,就构成违法行为了。那么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起诉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起诉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防灾减灾、文物?;ぁ⑸缁岣@?、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三、拆迁应当进行哪些审批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整理收集的关于对于违法拆迁要怎么起诉的信息,由上可知,遇到违法拆迁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提起行政或民事诉讼来?;じ鋈巳ㄒ妗H绻褂衅渌侍獾?,欢迎咨询杨律师,他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50099.html/feed 0
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的途径有哪些? http://www.bjznjj.com.cn/50146.html http://www.bjznjj.com.cn/50146.html#respond Mon, 09 Nov 2020 17:17:2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50146 征地拆迁中,相信不少人都曾遭遇违法征地和拆迁,那么是什么导致事件频发?在各大媒体对此进行曝光后,拆迁方见招拆招。因此造成被拆迁户的财产,精神等损失,那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用法律手段维权。下面就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到哪里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

5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法院审案相对比较独立了,如果征地方存在问题,法院会判行政部门败诉的。

二、征地拆迁中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原因分析

1、现行征地拆迁体制问题

目前征地拆迁体制主要是以“项目带动”模式为主,即引进一个项目,实施一片拆迁,并要求限时完成。为确保按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各区往往被迫采取简化程序、在补偿标准之外另行给予促迁补助或奖励等措施。同时,由于厦门市现行的1996年出台的《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关于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政策比较滞后且存在许多空白,各区分别制定的实施细则多是针对补偿范围、标准等,而关于职责、程序、监管等的规定较少,导致各区征地拆迁工作机制既不完善,也不统一,为腐败提供了空间。

2、基层干部权力行使失范

在镇(街)一级,由于征地拆迁点多面广,多数镇(街)采取领导干部分片负责的办法,导致领导干部在自己所分管的片区权力较大;在村(居)一级,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农村事务权力大多集中在村(居)少数主要干部手中,基层各项制度落实也还存在不少问题,村务公开不到位,大部分村(居)管理仍然存在暗箱操作现象,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群众难以实施有效监督。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个别思想素质不高的干部有恃无恐,运用手中权力捞取不法之财、获取不法利益,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同时,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滥用执法权,特别是在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问题中存在选择性执法甚至权力寻租现象。

3、监管不到位

当前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是镇(街)、村(居),在对这些基层单位的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方面是本级监督管理不力,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真正实行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财务人员没有发挥财务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是上级监督不到位,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机构不健全,客观上导致工作过程的监管缺位。各区在实施征地拆迁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多为临时抽调,时间、精力难保证,专业人员也不多。同时由于征地拆迁任务点多面广,工作人员很难深入现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进行全程监督、审核、指导,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核实,过程监管力不从心。

看完上文,我们知道由于现行拆迁体制的不完善,干部行为权利失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而造成违法行为频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报案、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曝光,切勿私下与拆迁方解决,也可找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杨律师。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50146.html/feed 0
征地拆迁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危害性有哪些? http://www.bjznjj.com.cn/48712.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712.html#respond Fri, 06 Nov 2020 17:07:5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712 随着经济的发展,征地拆迁的开展也相应而来。由于征地拆迁对发展商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是巨大的,以至于出现了很多违法拆迁,民众不一的出现反抗情绪,所以各地不断地在征地拆迁中发生强拆迁的暴力事件,致使民众的财产遭受损失。在这里,已经触犯了征地拆迁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以下我们来讲解此现象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一、违法拆迁破坏《宪法》、破坏社会主义法制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す竦暮戏ǖ氖杖?、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钡谌盘豕娑ā爸谢嗣窆埠凸竦淖≌皇芮址?。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钡谌咛豕娑ā爸谢嗣窆埠凸竦娜松碜杂刹皇芮址浮!?/p>

城市拆迁属于市政建设范畴,对公民个人或单位的房屋拆迁属于政府的征收行为?!断芊ā饭娑ǎ汗椅斯怖娴男枰?,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这里,《宪法》确定的征收原则是必须给予公民“补偿”,这是法律对征收私有财产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前提。而一些地方的违法拆迁却把拆迁作为第一位,把对公民的补偿权放在第二位,这就违反了《宪法》的根本原则。

二、违法拆迁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而违法拆迁行为虽然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但决定违法拆迁和实施毁灭财物的行为人都是自然人,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主体条件。

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违法拆迁的房产属于房产所有权人的不动产,即以不动产形态存在的公私财产,属于法律必须保护的客体。

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违法拆迁的客观后果是使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被彻底毁坏并失去财产价值,甚至在毁灭房产的同时还故意毁灭房产中的其他财产。至于在违法拆迁过程中有人顺手牵羊将房产所有权人室内财产占有的行为,则属于盗窃行为,如果盗窃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则又会伴生盗窃犯罪。也有人认为,在违法拆迁过程中偷盗房产所有权人其他财产的行为具有抢劫犯罪特征,应该按抢劫犯罪处罚。

违法拆迁实施了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处罚条件。因为毁坏财物犯罪实施的是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毁灭和损坏两种行为?;倜?,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丧失部分价值或部分使用价值。违法拆迁行为的直接结果大都使正在使用的房产完全毁坏,不仅使其财产价值完全损失,而且也使其使用价值全部丧失。虽然有少部分违法拆迁行为只实施了部分拆迁,但也起到了使正在使用状态的房屋丧失大部分价值和使用价值。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违法拆迁行为毁坏的房产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完全符合毁坏财物犯罪的数额标准。违法拆迁不仅使所有权人的重要财产权损失严重,而且毁坏手段大都特别恶劣,产生了被损毁房产的所有权人丧失居住条件的严重后果,容易引发恶性事件。违法拆迁行为一旦发生之后,实施违法拆迁的行为人或决定者往往采取推脱责任或嫁祸他人的做法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甚至某些地方政府还以行政权力干预法院审判或者阻止公安机关查处,从而破坏了社会法制环境。

三、对违法拆迁行为司法机关应该作为刑事案件予以查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这一法律规定非常明确。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所以,我国《刑法》第275条对于毁坏财物犯罪规定了具体的刑罚标准和定罪原则。如果公安机关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拆迁行为不予查处,客观上就?;ち朔缸镄形6嗣穹ㄔ憾杂谖シú鹎ǖ?span style="color: #01af63;" title="刑事犯罪">刑事犯罪案件如果不予受理和依法判决,就会使违法拆迁犯罪更加猖獗,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处于不安全状态。最终破坏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

所以,在征地拆迁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存在着不少的违法拆迁,此现象已造成了巨大社会危害性。至于违法拆迁的现象,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不同。在发生了征地拆迁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为了争取更多的权益,您可以咨询杨律师。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8712.html/feed 0
房屋被违法拆除,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http://www.bjznjj.com.cn/48768.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768.html#respond Wed, 04 Nov 2020 16:44:1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768 一、房屋被违法拆除,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以实际损失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拆除房屋时,被征地拆迁人的直接损失与拆迁补偿大体相当,不应包含损失扩大部分。

总之征地拆迁方违法强制拆除被征地拆迁人房屋的原则是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被征地拆迁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被征地拆迁人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规定,征地拆迁方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收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亦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最高人民法院上述答复意见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即: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未同时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经过若干时间后,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再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

司法解释之所以作如此规定,其目的在于避免同区域内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低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充分保障原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应当由拆迁机构与被拆迁户之间订立拆迁协议,双方就拆迁补偿、拆迁范围等达成合意,在拆迁补偿没有发放给被拆迁户之前,拆迁机构是不得进行拆迁的,还有就是对于拆迁安置,有两种方法,即补偿拆迁安置费和安置房,由被拆迁户自由选择。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8768.html/feed 0
遇到违法拆迁,我该怎么维权 http://www.bjznjj.com.cn/49561.html http://www.bjznjj.com.cn/49561.html#respond Mon, 26 Oct 2020 14:44:5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9561 遇到违法拆迁,我该怎么维权

被拆迁人遇到违法拆迁的,可以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拆迁人遇到违法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与杨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9561.html/feed 0
【征地拆迁】我房子被强拆快5年了还能起诉吗? http://www.bjznjj.com.cn/4796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969.html#respond Tue, 08 Sep 2020 17:27:2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969 一、我房子被强拆快5年了还能起诉吗

拆迁那件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快五年的时间,是不受法律保护了。

房子被非法强拆当事人有权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没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强拆行为,在实践中很难直接提起复议和诉讼。原因有两点:

其一、因为没有政府批准文件,执行强制拆除的人员身份无法确认,也不知道其是代表个人实施还是政府部门实施,也就是说你根本无从知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是谁或者是哪个部门。

其二、在复议或立案环节,由于你主张是某政府部门的非法强拆但是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驳回起诉

?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维权必须依法,维权必须考虑中国目前法治不健全的国情,从实际出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遭遇强拆时,被拆迁人应该理智应对,切不可以卵击石,冲动盲目,致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最终得不偿失。因此,面临违法拆迁,应该首先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切记“维权不违法”,理性平和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维权的方法回归到法律上来,切莫“以命相抵”“以暴制暴”! 首先确认此次拆迁的主体是谁,询问对方是否携带拆迁的书面依据。然后采用语言方式阻止对方强拆或者拖延时间,切忌采用暴力的方式阻止,以防维权不成反成被告。及时联系律师,及时报警,以防在日后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

坚决守房

1应对违法强拆,最基本、最原则性的一点策略便是要坚决守房。根据拆迁项目的进展情况,被拆迁人应当及时与律师沟通,随时掌握强拆发生的可能性。当提前预计到强拆可能发生时,务必放下一切其他事情,确保24小时对自己的房屋派出专人盯守,以尽量阻止强拆的发生或在强拆已经发生时保留第一手证据。实践中,一些当事人?;馐恫磺?,以各种琐碎事情为由未能守房,结果遭遇“偷拆”,为后续的维权及维权中的取证工作造成极大的困难。

坚决报警

1、房屋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私有财产,非经法律授权而以暴力形式破坏人民群众的房屋,是对群众财产权的非法侵害,其本身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律师办理的案件中,因非法强拆群众房屋而获罪的拆迁工作人员不在少数,所以,遇到非法强拆,被征收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

2、可能有被拆迁人就问了,警察和政府都是一家的,他们能够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吗?或者说,来拆我房子的就是警察,他们都穿着警服,我报警有什么用?

3、拆迁律师要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当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求助于警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と嗣袢褐诘纳撇踩?,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警察的法定义务,在与不受控制的公权力博弈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善于运用好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4、再者,这里的报警,更多的意义在于留下证据,为日后追究责任,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做好准备。你不报警,警察可能以不知情为由不管你的案子,但是你报了警,警察不出警或者不立案,那就可能涉及渎职或者行政不作为了。

5、当违法强拆发生时,被拆迁人应当在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违法强拆的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务必拨打110报警;

务必多人、多次报警;

对每次报警的时间,警方的出警时间进行记录;

在报警电话中明确讲明自己遭遇的强拆情形和诉求。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认为警察已在现场,报警也没有作用,故没有选择报警。这将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维权诉讼造成困难和麻烦。

做好取证工作

违法强拆发生时,往往场面混乱、紧急。但被拆迁人应当保持冷静的头脑,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实践中,有很多被拆迁人遭遇强拆后,维权的最大阻力便是“证据不足”。接下来律师将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讲解如何在拆迁前和拆迁过程中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拆迁前如何保存证据

拆迁律师建议被拆迁人保持敏锐的嗅觉,在进行强拆之前需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四至范围,房屋内外的财物进行拍照录像。以备日后拆迁人突然袭击来不及保存能证明房屋及财物的相关证据。

保存好有关自己的房屋相关情况的证件,包括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房屋的现存状况、经营房屋的收入状况、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现存状况等等,可以保留几份副本,甚至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为日后维权做好准备,防患未然。

强拆过程中如何固定证据

被拆迁人在得知强拆的事实后,切记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因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认的报警电话。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记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冷淡对付,我们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这时报警电话记录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之后,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后都要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日后对违法人员、行为机关起诉时可作为维护自己权益强有力的证据,大大增加胜诉的把握。

虽然法律对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权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实践中的情况千变万化,个中复杂,在此,拆迁律师呼吁广大利益被侵害的被拆迁人:不要等待、不要退缩、不要观望,行动起来,以法律为剑,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

做足心理准备

面对违法强拆,任何被拆迁人都会产生焦虑、恐惧等严重的负面情绪,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然而在当前的拆迁法治环境下,这样的情形恐怕还要存在一段时间。作为专业拆迁律师,我们会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初就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沟通交流,对其可能面对的各种复杂、困难情况提前做出预计。当事人首先需要的就是沉着冷静,调整好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为赢得合理的补偿创造条件。在恐惧下丧失原则,进而签订不公平的补偿协议,维权的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作为长期从事征地拆迁维权业务的律师,我们同时建议,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标准不满意,应尽可能在土地被强征,房屋被强拆前,及时通过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而如果一旦房子被强拆,维权难度加大,维权成本相应提高。

房子拆迁,可能是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是政府实施的,但是无论是哪一个主体实施,拆迁都必须要经过法律的批准之后,也就是相关部门的批文之后,才可以实施这样的拆迁行为。否则就是属于违法的拆迁,应该负法律责任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7969.html/feed 0
【征地拆迁】如何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http://www.bjznjj.com.cn/47428.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28.html#respond Thu, 20 Aug 2020 07:17:4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28 当事人可以根据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征收方案来判断其在实践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如果房屋拆迁部门在拆迁部门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予以举报。更多关于如何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如何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如何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二、拆迁公告的作用有哪些

房屋拆迁公告作用是让被拆迁人了解房屋拆迁的原因,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于城市规划和城区改建的目的,从而使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由于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被拆迁人人数众多,因此需要在拆迁范围内广为张贴,尽可能使每个被拆迁人知悉拆迁的有关事项,从而使被拆迁人在拆迁之前做好拆迁的准备工作。拆迁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人等需要被拆迁人了解的事项,使被拆迁人知道其在拆迁当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此外,为了圆满完成拆迁工作,拆迁公告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应当深入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了解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为被拆迁人排忧解难。

  三、如何查询自己的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之内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要载明征收补偿的范围。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超出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拆迁行为属于违法拆迁,效力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如何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7428.html/feed 0
【违法拆迁】这九种违法拆迁,99%法院都是判拆迁户胜诉,正确维权从了解开始 http://www.bjznjj.com.cn/46893.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893.html#respond Thu, 30 Jul 2020 06:53:06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893 非法强拆包括停水、断电、断路等措施。

非法拆迁还包括非法拆迁实体和非法程序。

通过查询法院征地拆迁案例,数据总结对比,在这九种违法拆迁中,99%的法院裁定拆迁户是胜诉的,征收人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这九种违法拆迁,99%法院都是判拆迁户胜诉,正确维权从了解开始

一、在不听取被拆迁人的陈述和辩护情况下,违反法律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案件。

未听取陈述和抗辩:有关房屋是违法建筑,但行政机关在决定拆除违法建筑物前,未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辩护,程序是违法的。

二、拆除通知的内容期限不明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

在限期内拆除该建筑物的决定,不包括非法建筑和必须在时限内拆除的建筑物的面积等基本资料,应依法撤销。

三、超限拆除

法庭诉街道办事处要求确认清理其种植的树木的非法行为。

拆迁通知不全面,超出拆除范围:行政机关催促对方自行改正或者拆除的,应当明确清理范围,采取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清理范围。

四、执行决定尚未生效,拆迁程序是非法的

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确认案

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对执行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履行行政决定,才能执行强制拆迁。相反,执行决定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即拆除行为没有执行,程序是违法的。

五、拆迁机关不承担举证责任,属于不正当处罚。

中级人民法院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建设行政强制案件

建筑物的形成因素没有综合考虑:联拆小组了解到,在有关建筑物的形成符合具体条件的情况下,拆除行为没有考虑到历史原因、立法条件、住房来源等因素,侵犯了信托利益,拆迁机关不承担举证责任,作出了明显不当的处罚决定,应予撤销。

六、非法建筑物不能以非法手段拆除。

中级人民法院镇人民政府、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拆迁行政强制案件。

即使拆迁的标的物是违法建筑,也不能用非法手段强行拆迁,行政机关用这种手段处罚违法相对人是违反依法行政原则的。鉴于所涉建筑物具有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特殊性,行政机关应当对违法强制拆迁的违法行为给予适当的赔偿或者赔偿。

七、法定拆卸程序应改为答覆。

高等法院诉人民政府行政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动议。

以答复取代法定拆迁程序:行政机关在拆除和违反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以内部答复取代强制执行决定,忽视法定拆迁程序,该程序严重违法,应予撤销。

八、已作出相应承诺,已在不合理的时限内予以拆除。

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和行政答辩法案。

违反信托利益:拆迁赔偿协议规定,相对人可以临时建造房屋,在行政机关作出相应承诺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在限期内拆除违法建筑行为的决定,没有考虑到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缺乏合理性。

九、以拆迁为名,违反拆迁之实

法院诉讼城市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拆迁行政强制案件。

行政机关没有证据证明有关房屋是违法建筑的,应当以拆迁的名义确认违法,规避征用程序。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6893.html/feed 0
【暴力拆迁】老房要拆迁,父母不敢回家了,说怕挨打 暴力征收合法吗? http://www.bjznjj.com.cn/46288.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288.html#respond Fri, 24 Jul 2020 07:28:5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288 近日有位被征收人于先生(化名)反映,其父母在C城二环外有一套房子,前不久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前两天,原本在这套房子里住的好好的父母突然搬来和他一起住。

一问之下父母告诉他,听说拆迁办的人找了一些社会人员来催着住户签字搬家,如果住户不配合就到住户家里闹,还会打人,他们实在不敢再住下去了,怕不知道哪天就挨打了。

于先生有些不明白,住户对补偿等问题不满意,难道不能拒绝签字搬迁吗;光天化日之下,法律真的允许这些人这样乱来吗?借于先生的提问,京尚拆迁律师今天就来说说被征收人有没有拒绝签字搬迁的权利、暴力征收可能存在哪些违法问题,以及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老房要拆迁,父母不敢回家了,说怕挨打 暴力征收合法吗?

补偿不合理、不到位,拆迁户有权拒绝签字搬迁

通常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时,征收具有强制性,一旦征收决定依法作出,被征收人不能拒绝征收的发生。

但是,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条件等不满意,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和征收方进行协商。在双方谈妥征收补偿条件,并就搬迁补偿事宜签订协议之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子。

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老房要拆迁,父母不敢回家了,说怕挨打 暴力征收合法吗?

暴力逼迁是违法行为,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中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通俗理解,在这款规定中,提及的可能出现的违法逼迁手段主要有这几种:暴力逼迁;借故威胁;断水断电断路,影响拆迁户正常生活秩序,等等。

“暴力逼迁”,一般体现为打人、毁物两种形式。轻则可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重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行为。

“借故威胁”,通?;崽逑治巴评铡毙形?。比如说通过限制被拆迁人或其家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通过被拆迁人及家人的工作单位、学校等向其做工作、施压等,这都属于“软暴力”逼迁行为,可能构成滥用行政权力甚至非法拘禁罪。

“断水、断电、断气、断路”,从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就是通过切断水电气路等方式,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水电没有了,路也不通,被征收人的生活不方便,就很有可能会妥协搬迁。

征收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不管征收方是自己做出这些行为,还是通过第三方使出这些违法手段,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短趵分忻魅饭娑ǎ骸安扇”┝Α⑼不蛘呶シ垂娑ㄖ卸瞎┧?、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p>

老房要拆迁,父母不敢回家了,说怕挨打 暴力征收合法吗?

遇到暴力逼迁行为,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

当人身安全和财产同时受到威胁时,?;ぷ约汉图胰说娜松戆踩比皇堑谝灰?。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躲在一边任由自己的房屋财产权利遭受他人的侵害。

通过上文大家可以简单了解到,无论对方使用的是何种违法手段,法律都可以追究其侵权犯罪的责任。所以当侵权行为有预兆时,被征收人在保障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取证存证准备,在和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时,注意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为后续证明征收方逼迁行为违法做准备。

在搜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后,被征收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的规定,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查处或起诉等救济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老房要拆迁,父母不敢回家了,说怕挨打 暴力征收合法吗?

于先生最后问到:父母的房子里现在一个人都没有留,房子会不会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人直接拆掉了?

对于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谁都无法下定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财产权利和补偿权益能充分实现,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对房屋现状做好拍照录像和产权证件等证据的留存工作,一旦出现违法强制拆房等问题,被征收人也能掌握维权的主动权。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6288.html/feed 0
【违法拆迁】未通知就拆迁,财产损失谁赔?一句“拆错了”可躲不了法律制裁 http://www.bjznjj.com.cn/46114.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114.html#respond Fri, 24 Jul 2020 06:03:4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114 村民张先生:你们拆迁为什么不通知我?为什么!房子给我拆了,东西都丢了,怎么赔偿?你们倒是给个说法啊?负责人回应:拆错了!

原来村民张先生家的房子被纳入了拆迁范围,签了拆迁协议,协议中没有注明拆迁时间,当他再次回到家中发现,房子被拆了,丢了很多东西。

1、未通知就拆迁属于非法拆迁

张先生反映,他家的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2014年8月份左右,签了拆迁协议,房屋钥匙还没有交,1月21号那天,当地拆迁办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了他家的房子,导致家里丢了很多东西。张先生就想问,拆迁协议上明明有联系方式,为什么拆的时候不通知他?

后来,他去找社区的负责人,对方说是拆错了。又去找县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她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然而拆迁现场人员说是县拆迁办让他们来拆的,现在社区负责人和拆迁办互相推诿,没人给说法。

11月,张先生将房屋交付给负责拆除房屋的施工队伍,征收工作组根据施工队伍出具的《房屋拆除验收单》,向张先生兑现房屋拆除奖金,张先生在《付款凭证》上签字留印确认,领取房屋拆除奖金27723元。

2、非法拆迁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因此,县房屋征收办认为他们并没有对张先生家的房子进行强拆,而对于拆迁时造成的损失,据张先生说,将给予一万元左右的补偿。

只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才能执行强制措施。而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强制措施前,均需要提前告知被执行方有关权利和依据的法律条文。没有通知就强拆肯定违法。

3、强制拆迁前有哪些告知事项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其中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等信息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钡谌咛酢熬吒妫笔氯擞馄谌圆宦男行姓龆?,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还应载明下列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

5、非法强拆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关于强拆的补偿标准,法律暂无明文规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确定。

据《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失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http://www.bjznjj.com.cn/46114.html/feed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