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迁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Wed, 22 Jul 2020 05:24:56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逼迁】2020年,征收方以违建无补偿为由,逼被拆迁人签字拆房! http://www.bjznjj.com.cn/45657.html http://www.bjznjj.com.cn/45657.html#respond Wed, 22 Jul 2020 05:24:5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5657 在我国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无证房屋,这种房屋在面临拆迁时,往往被征收方认定成违建,征收方以“无证=违建=无补偿”为由威逼被拆迁人签字拆房,进而顺利地完成拆迁工作。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你要坚决地对拆迁方说“不”!谁说无证房就没有补偿?本文,拆迁律师将为您总结以下几种无证但依然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

2020年,征收方以违建无补偿为由,逼被拆迁人签字拆房!

一、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审议通过,并于198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说,在87年之前建造房屋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村民有权申请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褂行矶嘧娲摹鞍倌昀戏俊?,建造时新中国还没成立,怎么可能是违建!

二、2008年之前建造的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2008年《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建造房屋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8年作为一个重要时间点,在此之前,建造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就不能轻易地以无证为借口少补或不予补偿。因此,老百姓要记清自己房子的建成年份,避免上当受骗。

2020年,征收方以违建无补偿为由,逼被拆迁人签字拆房!

三、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兴建的房屋

改革开放后,大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辖区经济发展,进行大规模招商引资,并制定很多优惠补助政策,简化甚至倒置建设审批程序,允许先建设厂房、房屋再补办相关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在补办手续的时候,由于所占土地存在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甚至只是基于时间长、办理手续繁琐的原因而使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导致许多企业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这种房屋一旦涉及拆迁,征收方为了加快进度、降低拆迁成本从而认定违建,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卸磨杀驴”行为。遇到这种情况,要坚决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买卖的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首先明确“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概念,是一种在社会发展中约定俗成的称谓,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的,而是由乡、镇颁发,并不能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导致小产权房在拆迁时,拆迁方往往以“买卖合同无效”、“产权证法律不承认”为理由拒绝提供房屋价值的补偿,这种对小产权房“一刀切”的做法是错误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如果发生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那么法律是认定合同有效的,你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理应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2020年,征收方以违建无补偿为由,逼被拆迁人签字拆房!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导致房屋无证的原因有很多,不能“一刀切”地认为无证就等于无补偿,只看结果不问缘由的拆迁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严重违背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当有人说你的房子是无证时,不要先入为主、不要自乱阵脚,要保持清醒、保持理性,及时地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保障您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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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逼迁】不满补偿不签字就“逼拆”,拆迁方凭什么这么做?有这个权力吗? http://www.bjznjj.com.cn/42920.html http://www.bjznjj.com.cn/42920.html#respond Tue, 07 Jul 2020 05:11:4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2920 对拆迁方来说,自然是越早拆迁越好。在被拆迁人处于抗拒状态的情况下,有时拆迁方为了达成拆除的目的或者是压低补偿,就会采用一些不太合适的“逼拆”手段,受其委托的拆迁公司往往是具体操作人。这些手段可以说是让被征收人吃尽了苦头。

“律师,我们这里要拆迁,拆迁方给的拆迁补偿太少我不同意,他们就赖在我家里不走了,这可怎么办啊”电话中,当事人陈女士焦急而又略显愤怒地说道。常常接触各类拆迁当事人及拆迁事件,能够深切的感受到陈女士内心的无助与委屈。拆迁方拿着一纸协议让人签字,看着上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谁的内心都是拒绝的,紧接着层出不穷的逼迁手段轮番上阵,人身、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这里不禁要反问拆迁方一句,究竟谁给你的权利,你凭什么这么做?

不满补偿不签字就“逼拆”,拆迁方凭什么这么做?有这个权力吗?

“花样”逼迁有哪些?

第一、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在炎热的夏季,以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逼迁,你中招了么?

第二、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不签拆迁协议就跟踪小孩上下学、不签协议就赖在家里不走、不签拆迁协议不让睡觉,以此来扰乱被拆迁人正常的作息时间以及生活规律。

第三、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常有不明人员搞破坏,上演“半夜惊魂”,以此手段突破被拆迁人的心理防线。

第四、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不签协议就辞退,你签还是不签?

这里只给您列出上述几种常见的,因种种原因,逼迁手段或许仍在“推陈出新”……

不满补偿不签字就“逼拆”,拆迁方凭什么这么做?有这个权力吗?

“花样”逼迁,凭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p>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p>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将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的,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软暴力”行为明确定性为犯罪行为。为被征收人在暴力逼迁中提供了更全面的法律保障。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在拆迁中利用类似断水断电等带有逼迫性质的行为,部分严重的逼迁软暴力会上升为犯罪行为。

法律明确禁止采取非法方式逼迫搬迁,谁给你的胆量逼迁的如此明目张胆。

不满补偿不签字就“逼拆”,拆迁方凭什么这么做?有这个权力吗?

“花样”逼迁,怎么破?

遇逼签、逼拆不可轻易妥协,?;ぷ陨砣ㄒ嬉兄ぞ菀馐?。

对于征地拆迁领域的法律?;?,很多被拆迁人都缺乏足够的认知,不过你可以不懂法律知识,但一定不能没有证据意识。

首先是要有重要电话录音的习惯。发现征收中被断水断电,第一之间找供电供水的民政公司进行电话报修并录音。无论是真检修还是受指使,留的证据在日后防变卦。

其次是保存好物业服务合同,供水、供电合同,水电交费记录等书证。搜集并保存好这些证据的目的重点在于证明在逼迁纠纷中,自己作为受害方不仅讲理,我们的理还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再来就是对断水断电等逼迫行为进行录像,拿起身边的手机就可以轻松做到,但大多数的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将拆迁方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做好硬碰硬的觉悟。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证据搜集形式。在证据搜集过程中,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不要因为期限的原因错过了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机会。如果明确得知断水断电是开发商的所作所为,还要记得及时报警。

不满补偿不签字就“逼拆”,拆迁方凭什么这么做?有这个权力吗?

面对暴力拆迁、逼拆、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并非无能无力,也并非无路可走。事实上,反制暴力逼迁的法律法规已经是越来越完善了,但法律不会?;ぬ稍谌ι纤缶醯娜耍徊鹎ㄈ艘朴谧叻赏揪独次ぷ约旱娜ㄒ?。

如果大家觉得自己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有相关疑难问题,可以私信联系我,提供免费咨询!进入文章尾部“了解更多”免费咨询,我们将为您带来最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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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迁】遇到逼签,被拆迁人该怎么应对 http://www.bjznjj.com.cn/39645.html http://www.bjznjj.com.cn/39645.html#respond Wed, 17 Jun 2020 07:46:2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9645 手段一:“断水断电”等传统套路

传统的逼迁套路主要包括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中断道路通行等,还有的征收方会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来捣乱,如砸门砸窗,通过各种恶劣的手段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还有的甚至直接对被征收人进行暴力攻击,逼迫搬迁。

这些都属于比较传统的逼迁套路,而且违法性很明显,现在征收方用的也比较少,但是实践中仍有发生。遇到上述情况,被征收人应该立即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遇到逼签,被拆迁人该怎么应对

手段二:“株连式“逼迁

如果被征收人有家属、亲戚、朋友在政府机关任职,或者属于编制内人员,某些征收方就会以这些人的事业、前途为要挟,并且不断地找他们的麻烦,从家庭内部进行瓦解分化,逼迫被征收人签字。

遇到这些情况,被征收人不要惊慌,也不要轻易妥协。如果在政府工作的朋友亲人收到类似于“警告”之类的指示,或者无端被革职等等,都要依法维权,因为征收方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是违法的,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手段三:手握把柄,威胁搬迁

征收中另一逼迁手段就是找到被征收人的把柄,再以此威胁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款,尽快搬迁。这一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存在污染环境、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点的被征收户,征收方就紧抓住这些把柄,并以此要挟被征收人签字。

针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弄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违法,如果自己没问题,自然不必惧怕征收方的威胁。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大家也不要在威胁之下就接受低补偿,因为这和征收补偿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被征收人真的存在违法之处,也不能因此剥夺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再者,对于这些违法点,征收方无权决定追究与否,即使他们许诺了,也是不合法的,日后被相关部门查出来,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既然如此被征收人不妨主动接受相关的处罚,不必因此受征收方的威胁和逼迫。

遇到逼签,被拆迁人该怎么应对

手段四:以“违章建筑无补偿”相威胁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白,“拆违代拆迁”多针对“无证房屋”,但是“无证房屋”并不一定是“违建”。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銮?,“违建”的认定及拆除也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即使要强拆,也不是任何部门都有权作出强拆的决定。同时,即使是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强拆,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等,并非说拆就拆。

因此,如果收到政府送来的文件,将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被征收人不要慌张,不要惧怕,一定要尽快联系信得过的专业律师,及时采取措施,尽力保住自己的房屋。

以上就是四种最常见的逼迁手段,实践中可能花样更多。但是,不管征收方采取什么手段,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使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里住的提心吊胆,生活不得安宁,直到心理防线崩溃,乖乖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作为被征收人,能做的就是识破套路,巧妙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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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遇到逼签不知所措?看看这个 http://www.bjznjj.com.cn/39475.html http://www.bjznjj.com.cn/39475.html#respond Wed, 17 Jun 2020 05:30:5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9475 在之前的文章中,小编曾总结过征收方的套路三部曲,在征收开始后,征收方首先会开展上门劝签工作,通过这种最节省时间和精力的方式,先攻破那些法律意识薄弱、权利意识不强、性格比较软弱的被征收人。

而对于那些“尚未拿下”的被征收人,征收方就只能通过各种手段,花样逼迁了。今天,小编想将实践中常见的那些逼迁手段进行一份简要总结,以供大家参考。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在识破套路之后,才能打破套路,不被牵制。

遇到逼签不知所措?看看这个

手段一:“断水断电”等传统套路

传统的逼迁套路主要包括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中断道路通行等,还有的征收方会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来捣乱,如砸门砸窗,通过各种恶劣的手段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还有的甚至直接对被征收人进行暴力攻击,逼迫搬迁。

这些都属于比较传统的逼迁套路,而且违法性很明显,现在征收方用的也比较少,但是实践中仍有发生。遇到上述情况,被征收人应该立即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手段二:“株连式“逼迁

如果被征收人有家属、亲戚、朋友在政府机关任职,或者属于编制内人员,某些征收方就会以这些人的事业、前途为要挟,并且不断地找他们的麻烦,从家庭内部进行瓦解分化,逼迫被征收人签字。

遇到这些情况,被征收人不要惊慌,也不要轻易妥协。如果在政府工作的朋友亲人收到类似于“警告”之类的指示,或者无端被革职等等,都要依法维权,因为征收方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是违法的,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手段三:手握把柄,威胁搬迁

征收中另一逼迁手段就是找到被征收人的把柄,再以此威胁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款,尽快搬迁。这一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存在污染环境、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点的被征收户,征收方就紧抓住这些把柄,并以此要挟被征收人签字。

针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弄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违法,如果自己没问题,自然不必惧怕征收方的威胁。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大家也不要在威胁之下就接受低补偿,因为这和征收补偿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被征收人真的存在违法之处,也不能因此剥夺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再者,对于这些违法点,征收方无权决定追究与否,即使他们许诺了,也是不合法的,日后被相关部门查出来,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既然如此被征收人不妨主动接受相关的处罚,不必因此受征收方的威胁和逼迫。

遇到逼签不知所措?看看这个

手段四:以“违章建筑无补偿”相威胁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白,“拆违代拆迁”多针对“无证房屋”,但是“无证房屋”并不一定是“违建”。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况且,“违建”的认定及拆除也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即使要强拆,也不是任何部门都有权作出强拆的决定。同时,即使是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强拆,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等,并非说拆就拆。

因此,如果收到政府送来的文件,将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被征收人不要慌张,不要惧怕,一定要尽快联系信得过的专业律师,及时采取措施,尽力保住自己的房屋。

以上就是四种最常见的逼迁手段,实践中可能花样更多。但是,不管征收方采取什么手段,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使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里住的提心吊胆,生活不得安宁,直到心理防线崩溃,乖乖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作为被征收人,能做的就是识破套路,巧妙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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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迁】招商引资企业面对“拆违”该怎么办? http://www.bjznjj.com.cn/39456.html http://www.bjznjj.com.cn/39456.html#respond Wed, 17 Jun 2020 05:24:16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9456 很多地方为了发展当地经济都会进行招商引资,企业在过去建设时会给很多政策扶持,很多企业在建建筑物时会缺失一些法律手续,当时政府也采取默认的方式许可企业。但一旦企业被划入征收范围,征收方就补偿问题与企业达不成一致时,企业之前欠缺的手续将变成征收方逼迁的手段。

招商引资企业面对“拆违”该怎么办?

一、招商引资企业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所以,企业要建建筑物时需要有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上述手续,则企业的建筑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相关部门会对其予以拆除,不给予补偿。

二、招商引资企业没有合法手续的建筑一定要被拆除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以及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企业可以采取补正措施的是不应当被拆除的,并且招商引资企业对当地经济作出了一定贡献,建筑没有相关手续,相关行政部门也有一定原因,采取直接拆除方式对企业来说很不公平,有违合理行政原则。

招商引资企业面对“拆违”该怎么办?

三、招商引资企业面对拆违逼迁该怎么办?

拆除违建是需要有合理合法的事由并经过合法程序进行,招商引资企业针对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通知或强制拆除决定应及时提起复议或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企业面对政府的政策要擦亮眼睛,不要图一时方便而不去办理一些手续,最后吃亏的还是企业自己,已经被招商引资的企业,如果缺失相关手续一定要及时补办,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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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拆迁户注意!遇到拆迁方夜间拆房,指定不合法!情节严重的可判刑 http://www.bjznjj.com.cn/36899.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899.html#respond Thu, 04 Jun 2020 07:53:0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899 看过标题后,明白了我们想说的,是的,这是让很多居民讨厌的夜间强制拆迁。前些天,国内某知名媒体人家中就遭遇强拆变故,为了防止房子被夜间强拆,该媒体人夜间坚持住在断水断电、寒冷刺骨的家中,其遭遇令人摇头唏嘘。

夜间强拆是拆迁方的惯用手段,大多是从双方无法不知情或无法抗拒的拆迁方在深夜趁同意补偿标准,补偿协议尚未签署,拆迁的情况下,房子强行拆除,拆迁预备动作具有较强的实现是比较突然,导致拆迁户利益的损害很大。

从法律角度看,夜间强拆已涉嫌违法犯罪。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拆迁户注意!遇到拆迁方夜间拆房,指定不合法!情节严重的可判刑

夜间强拆涉嫌违反行政强制法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宪法》、《民法通则》还是《物权法》等法律,均明确一个道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房子是家庭的日常生活的地方,是家庭生存的根本,只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房子,允许任何人染指,为了公共利益,如果征收拆迁补偿获得至少放于地方只允许准推倒的所有者。

带头强拆者可被行政拘留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赔偿未能落实的夜间强拆事件发生,老百姓也是痛恨这种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假日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夜间强制拆迁涉嫌违法。领导强拆可能被行政拘留,如果未经您的同意,一群人小声抱怨你的房子拆迁半夜,到底怎么处罚?

根据第49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毁损公私财物,在随后十天拘留五天以上,可并处5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十天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夜间偷拆你房子的人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应该受到行政处罚,不是每个人都被拘留了,但至少领导者应该负责。

拆迁户注意!遇到拆迁方夜间拆房,指定不合法!情节严重的可判刑

民事方面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房子没了,是不是被拘留的两个人可以解决的,至少财产损失的索赔,然后你的房子后,可以要求索赔。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他人财产受到侵害的,财产损失发生时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计算”;

《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房地产、动产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修理、返工、更换或者恢复原状?!?/p>

事实上,该房屋被非法强制恢复原状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那么你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程序,这是拆迁方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

引发刑事案件带头人或被判刑

有些拆迁会导致严重的刑事案件,我们不需要详细说明,我们都知道,如果发生类似的严重事件,拆迁方的负责人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也就是说,这时候强拆方得有人出来负刑事责任了。

综上所述,你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的?;?,任何人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时,轻则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重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包括非法的夜间强拆。

虽然房子是晚上拆的,但被拆迁人事先阻止不了麻烦,但还来得及修补,夜间被盗拆迁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该怎么办,才能更好地在今后的权利救济中占有绝对优势。

拆迁户注意!遇到拆迁方夜间拆房,指定不合法!情节严重的可判刑

发生夜间强拆时,你该怎么走维护利益程序

1、一定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大家记住:报警非常有必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认为警察和拆迁方是相互保护的,警察也没用,你千万不要这样想,记住,房子被强拆一定要报警,因为这会让你接下来工作更主动。

打击非法活动是警察的职责,如果警方立即介入,也许能阻止拆迁,防止损失扩大,如果你报警,警察会有报警记录,如果警察没有及时回应,以后你可以起诉警察相应的责任。

2,对现场进行证据收集

强拆发生后,你可带领亲戚朋友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若你被强拆方控制还可以保证其他人继续取证,若有其他目击者在现场,要及时获得联系,确保后期诉讼时,有证人愿意为你出庭。

3、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利益

房子被强行拆迁,愤怒是不可避免的,但此时试着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采取激烈的行动,毕竟,你对于拆迁方来说是弱势一方,硬斗是要吃亏的,诉讼维护利益是比较科学的方式。当然,走到房子被强拆这一步,可以证明你们前面的谈判都是崩掉的,利用律师的经验来帮助你维护你的权利是更明智的。

拆迁涉及到大量的法律,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你的损失,直接结果是得到较少的赔偿,此时聘请专业律师,更有利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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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逼迁】“协议搬迁”不成遭断路?逼签行径怎可不被制裁! http://www.bjznjj.com.cn/36396.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396.html#respond Tue, 02 Jun 2020 08:09:4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396 导读:据澎湃新闻4月1日报道,南京一街道办事处与当地一家公司在未与就某道路建设项目“协议搬迁”一事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竟强行断路,而“协议搬迁”所涉补偿条件却仍与企业预期相差数千万元。当地街道办表示涉案“协议搬迁”行为并非政府主导的征收拆迁,系“协商着来”“可拆可不拆”……那么,本案所涉及的“协议搬迁”中的断路行为法律究竟应如何评价?街道办的有关说辞能成立吗?

“协议搬迁”不成遭断路?逼签行径怎可不被制裁!

小编首先要指出的是,澎湃新闻的这则报道在所涉法律问题的解析上是颇有水准的。尤其是其中所引述的两个法院判例,更是一针见血地揭露了“协议搬迁”的真正法律面目。

一言以蔽之,所谓并非征收行为的“协议搬迁”,至今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可言,纯系地方政府为推动某些急于动工的建设项目而“创造发明”的操作手法,目的就在于规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复杂、严谨的征收补偿程序,实现快拆快建的目的。

就报道中的这起纠纷而言,至少有以下问题不容忽视:

其一,所谓“道路产权不在企业”绝非当地政府强行断路的理由。纠纷的关键不在于路是谁的,而在于路的正常存在客观上保障了涉案企业的生产运输需要。

道路被“破”,则涉案企业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那么“破路”行为就影响到了其实体权利义务,可能对其利益造成损害,这与道路的权属方是谁无关。

其二,所谓“涉案企业另有一条路可通行”同样不是当地政府强行断路的理由。事实上,征收拆迁中的“断路”等五断逼签行为绝非一定要以“彻底切断”为标准,只要拆迁方采取的行为客观上对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条件造成了影响和改变,就应当视为违法的逼签行径。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8条对此有着明确的表述:征收期间,房屋征收部门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

显然,这里强调得是“改变”,而非彻底切断。实践中,有的地方在旧城改造类案件中采取在门面房前搭设围挡,迫使其丧失经营能力,进出必须“绕远”;还有的地方在项目启动后采取限时供水供电、停供自来水靠水车定点送水等方式“保障供应”,都是现实层面的逼签行径。

这类行为的目的只有一个:促使被拆迁人迫于生活不便尽快签约搬迁。而在征收拆迁、行政强制领域中,这是为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

其三,就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此前作出的裁判来看,“协议搬迁”形式仅是征收拆迁前期的一种阶段性操作,对于牵涉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若“协议搬迁”不成,就应当通过征收程序继续开展,而不得在“协议搬迁”过程中实施任何逼签、强拆等带有强迫性质的行为。

小编带大家复习一下报道中提及的“汪慧芳诉龙游县政府行政征收案” 【(2018)最高法行申2624号】的裁判要旨: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地方政府为实现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目标,以“收购”来代替应当依法进行的“征收”。此种收购协议具有行政协议的属性。将该类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审查范畴,有利于加强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收购”代替征收,规避司法审查监督……

不论市、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国有公司还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收购并签订收购协议,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因履行协议发生的纠纷,并非都需以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但在此过程中实施的违法强制拆除行为的法律责任则仍应由行政主体承担,且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国有公司、征收办等部门在实施收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相关收购协议,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的公平合理补偿安置。

在现行法律制度缺乏强制性收购规定的前提下,对旧城改造中未达成收购协议的房屋的拆除,只能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征收程序来解决。相关单位在与房屋所有权人未能就收购问题签署收购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启动征收程序;其不及时依法进行征收反而采用不适当拆除方式破坏房屋所有权人的居住与经营环境,造成其房屋正常使用功能严重贬损,依法构成行政侵权,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相关单位因其收购与拆除等先行行为,也即因此而负有依法征收补偿或者赔偿的附随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具有选择征收补偿程序或者侵权赔偿程序的权利。

简言之,最高法的上述裁判讲明了3大要点:

一是对诸如“收购协议”这样的“协议搬迁”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审查范畴,并非地方政府以民事主体身份所作出的民事行为。

二是实施此类“协议搬迁”行为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对房屋所有权进行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的公平合理补偿安置。也就是说,各种违法逼签行径同样不应出现在这一类型的搬迁行为中。

三是协议不成时只能走征收,构成侵权的行政机关要担责。

事实上,本案中地方政府一方面强调涉案行为系“协议搬迁”而非具有行政强制性的征收项目,一方面又使出“破路”行为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向涉案企业施压,既要实现尽快促签促拆的目的,又要有效规避征收领域法律法规对违法逼签行径所要给予的制裁,其一系列说辞和做法的目的,可谓昭然若揭。

小编针对类似情形想要强调两点,一是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理应首先考虑涉案企业的生存、生产需要,为复工复产大局添砖加瓦而不是制造麻烦;二是涉案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直接起诉“破路”行为,要求法院判决行为人排除妨碍,将道路通行条件予以恢复,或者确认其“破路”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通过诉讼渠道寻求协商沟通的平台,争取有效解决搬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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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迁】2020年扫黑除恶“补课”开启,逼迁黑恶势力恐无处遁形 http://www.bjznjj.com.cn/36113.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113.html#respond Mon, 01 Jun 2020 06:53:4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113 导读: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消息,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上指出,要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要立即按下“乘胜追击、决战决胜”的“重启键”,抓紧把前期落下的“功课”补上来,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这场“补课”的开启将对征地拆迁领域猖獗已久的逼签行径产生重要的震慑和打击作用,本文,小编就为大家浅析逼签行为的主要应对原则……

2020年扫黑除恶“补课”开启,逼迁黑恶势力恐无处遁形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等情形均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而在实践中,不同表现情形的打击对象之间又并非是孤立的,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关联。譬如在农村各类“旧村改造”类项目中表现活跃的村委会成员,就可能参与实施帮拆,直接侵害被拆迁农民的正当财产权利。

而对于在拆迁中仍较为常见的逼签行为,在明律师提示大家以下4大应对原则:

其一,一定要坚决拨打110报警

总有一些被拆迁人认为报警没用,警察并不会出警,出警也不会处警而只会在一旁干看着,还不如赶紧找亲戚朋友等熟人或者村干部等管用。

但从法律层面上讲,报警是十分重要且基础的遏制逼签行为的手段。若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并未及时出警、处置,被拆迁人完全可以在对通话进行录音的基础上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其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追究其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而通过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督促,将会给逼签者以一定的震慑,迫使其有所收敛和克制。

同时,在相关的复议、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将可能获得许多与公安机关、当地政府负责人沟通的机会,很多拆迁补偿纠纷的重要信息都是通过这样的沟通平台获取的,其对解决实质性纠纷的作用不容忽视。

其二,尽量避免暴力抵抗,有效避开刑事责任陷阱

逼签的目的不仅在于迫使被拆迁人尽快签约搬迁,有时更在于给被拆迁人“挖坑”,促使其在慌乱之中为求自保而作出一些不明智的触及法律红线的事情来。

譬如在近日媒体报道的一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在被拆迁人家中搜出几桶汽油,且被拆迁人还曾面对拆迁工作人员声称要“豁命”,结果很快就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拆迁人需要谨记,直接暴力抵抗不仅会因对方人多势众、早有准备而完全无法制止逼签行为,更会给自己招致各种严峻的法律风险。尽量避开正面冲突,首先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是应对逼签行为中必须恪守的原则底线。

其三,避免过度依赖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途径

这3种途径都是被拆迁人容易想到且乐于选择的,但都有各自的短板和问题。

就信访而言,大多数被拆迁人都会考虑“走访”甚至是越级走访,这将导致其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面临非法截访、治安管理处罚是大概率的事情,很容易将原本有理的事情变得没理起来。

向下基层驻点的督导组或各种监督平台进行举报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救济途径,但大家要注意实名举报更有助于问题得到重视,同时不能将举报作为主要的救济措施,其只能在权利救济居于辅助、从属的地位。

找媒体对逼签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一是媒体“不好找”,很容易造成时间延宕,二是通过自媒体渠道发声极易被扣上“制造散播谣言”的帽子,可能的法律风险被拆迁人不易把控。

其四,做好取证工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实质性补偿安置纠纷,狠狠打击逼签者的嚣张气焰

对于被拆迁人而言,复议、诉讼、律师介入后的依法发函沟通才是最安全、可靠的权利救济途径。

被拆迁人要在逼签事前、事中和事后做好取证工作,装好摄像头,备好手机等拍照、录音、录像工具,将手机通话录音功能开启,这些细节将直接决定遭遇逼签后法律救济的有效性。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被拆迁人决心为铲除当地的“村霸”及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出力,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的报案、举报行为也要比自己动手操作的更为有力。

征收补偿纠纷是一回事,主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扫黑除恶则是另一回事,也不能因补偿纠纷的妥协让步而被轻易含糊过去。

小编最后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如开篇所述,斗争还远未结束。对于老百姓而言,既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尤其是不要与逼签者“硬拼”,而要开动脑筋去想抑制之策,让对方畏惧于法律的强大压力知难而退。那么拆迁领域的黑恶势力、“软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必将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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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断水断电?拒绝搬迁丢工作?拆迁户要如何应对各种“逼拆”手段? http://www.bjznjj.com.cn/35491.html http://www.bjznjj.com.cn/35491.html#respond Thu, 28 May 2020 06:35:56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5491 对征收方来说,自然是越早拆除就越是有利。在被征收方处于抗拒状态的情况下,有时征收方为了达成拆除的目的或者是压低补偿,就会采用一些不太合适的“逼拆”手段,受其委托的拆迁公司往往是具体操作人。这些手段可以说是让被征收人吃尽了苦头,断水断电?拒绝搬迁丢工作?拆迁户要如何应对多样“逼拆”?

一、 政策压人

以政策压人,这是拆迁事件中拆迁方惯用的逼拆招数。打从一开始,拆迁工作人员便会说这是政府制定的政策,而当意见不一致时,他们更是会强调政策不允许。拆迁方喜欢以政策压人,在他们的口中,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改变政府制定与下发的这些政策的,你若反对,便是不配合政府工作。事实上,政策不等同于法律,它不具备约束性与强制性。而将政策与现实结合,必须是以法律规定为基。

二、 违建威胁

“以拆违促拆迁”现象在实际操作中较为普遍。当事人建造且使用了十几年甚至更久的房屋,从未有相关部门来进行过违建认定与处罚,但当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时,麻烦便会接踵而至,先是被认定为违建,再接着便是无补偿或是低补偿的强行拆除。国家零容忍违建,但需注意并不是所有看似违章的建筑都属于绝对性违章。有些房龄久的房屋建造时并不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法不溯及既往,这显然不属于违建。当然,情况也不止这一种。而拆迁方就喜欢揪着这类房子,认定它们是违建,称即便是不签协议也要被强行拆迁。有些被拆迁人不懂,担心被认定违建后拿不到补偿,匆匆就签了补偿协议。

断水断电?拒绝搬迁丢工作?拆迁户要如何应对各种“逼拆”手段?

三、 断水断电骚扰逼拆

拆迁方还会利用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采用骚扰式逼拆手段对对被拆迁人进行生活干扰与精神折磨,骚扰手段包含但不限于断水断电断气、高音轰炸、拉挂横幅、燃放鞭炮、砸玻璃砸车、门前堆垃圾等等。有些被拆迁人不堪这些软暴力的折磨,也会妥协签字。

四、 吹毛求疵

为了实现低成本拆迁的目的,拆迁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还会吹毛求疵,故意挑剔一些缺点。从土地证到房产证,从营业执照到纳税证明,他们总是能找出一些问题,以降低建筑物本身属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价值。他们会放大这些问题的影响,比如对于无房产证或建房证的房屋他们会说成是违反城乡规划,这样就有足够的理由来降低拆迁补偿款了。而普通百姓掌握的法律知识与征收信息都相对浅薄,因而很容易就会被拆迁方的这些伎俩所蒙骗。

五、 奖励诱饵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配合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政府应该制定适当的补助和奖励方法。在奖励金不高且只是作为一种奖励方式的前提下,征收方使用“搬迁奖励”手段自然是合法的。

然事实是,为了追逐利益,这种由征收方发起的奖励手段经?;岜溲?。征收方为了使被征收方尽快搬迁,会给出数值很高的奖励,在高额奖励的诱惑下不少人草草的签了字 ,也不细看补偿是否合理。这其中便隐藏着征收方的小伎俩,这些高额的奖励或许并不是额外给被征收方的,而是从其本应得到的补偿款中克扣出来的。草草的签了补偿协议,补偿未必是合理的;早早的签了补偿协议,补偿说不定也没有后来签订的高,但此时大家已经丧失了争取合法补偿的维权基础。

断水断电?拒绝搬迁丢工作?拆迁户要如何应对各种“逼拆”手段?

六、 违法偷拆

过去有不少被征收方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在夜间熟睡、在法定节假日或是其他家里无人时刻,房屋遭到拆迁方组织的社会闲散人员偷拆。偷拆也是拆迁方会做出的拆迁行为,但大家需清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法律明令禁止了。

七、株连式拆迁

“株连式拆迁”以被拆迁人或者拆迁户家人里具有公职的人的职位作为条件,一方面让他们同意签署不合理的拆迁协议,另一方面还让他们劝说家属也同意签署,不然就在工作薪水、职位以及工作地区等方面给他们下绊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的要求,“株连式拆迁”不符合法律规定,拆迁户碰到这种状况,要注意保留证据,利用法律维权。

八、拆迁补偿协议有“文章”

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过程中务必谨慎,弄清签署主体有没有签订资本、协议内容是否清晰、是否明确了违约责任等等。拆迁户们在模糊、不清楚、不完整等的协议时,不要随意签字。

断水断电?拒绝搬迁丢工作?拆迁户要如何应对各种“逼拆”手段?

正在面临拆迁的你,该如何应对这些五花八门的“逼拆”行为?

以上的这些逼拆行为都是会侵犯的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无所作为,当然也不能以暴制暴,这不合法,也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反而还会留下把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采用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对于拆迁方的这些“逼拆”行为,大家要善于保存证据,利用拍照、摄像等手段,随后启动法律程序对拆迁方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而对于一些社会闲杂人员的骚扰行为,不要多做无益的交谈,不要做不利己的暴力抵抗,而是要及时报警,这是属于你的权利。总之,碰上这些情况,拆迁户要保持冷静,向专业的人求助,及时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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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拆迁中多见违法逼签、诱签、骗签等,总结一下不能签字的几种情况 http://www.bjznjj.com.cn/35382.html http://www.bjznjj.com.cn/35382.html#respond Thu, 28 May 2020 06:03:1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5382 虽然征地拆迁本质上来讲是为了改善百姓的生活水平,但实践中大家若处理不好,能拿到的补偿款就会很低,结果自然是与期望的相反。实践中违法逼签、诱签、骗签的数不胜数,这是引起百姓“越拆越穷”的重要原因,下面就给大家总结列举一下不能签字的几种情况。

1、以“绝不让早签的吃亏,绝不让后签的吃便宜”等口号字眼吓唬老百姓。

经常看到一到拆迁就会有这样的横幅,很多老百姓害怕越往后一方面没有各种拆迁奖励,另一方面可能选不上好房,于是就自愿签字了,但是有很多人签字后才发现,后面维权签字拿到的补偿比自己多,不是他拿多了,而是你们一开始拿的那份补偿根本不合理。所以千万不要让这些套路所迷惑。

拆迁中多见违法逼签、诱签、骗签等,总结一下不能签字的几种情况

2、以高额拆迁奖励为诱惑。

拆迁方为了达到快速拆迁的目的,往往会以高额的奖励费为诱饵并附上签约期限??墒钦飧鏊降母叨罱崩?,往往只是拆迁方的一个幌子,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道理,拆迁方只是挤牙膏式的给你在原来不合理补偿款的基础上,多给你一小部分,其实最终总和,你拿到的未必是合理的。

3、以认定违建来吓唬。

这是拆迁使用最频繁的手段了,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一遇到拆迁就莫名的被扣上了违建,被拆迁户因为害怕得不到任何补偿,就赶紧签订了协议,但这也往往是拆迁方利用被拆迁户对于征地拆迁法律知识不了解而产生的恐惧心理所设计的圈套。所以一听到违建两个字,千万不要随便签字,毕竟违建不是拆迁方随便说一句话就是违建!

拆迁中多见违法逼签、诱签、骗签等,总结一下不能签字的几种情况

4、以失去工作,给体制内人员做思想工作,施加压力。

比如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以停职来逼迫签字或者经常在其单位门口骚扰、找麻烦,给被拆迁户制造极大的心理压力。其实不需要害怕,他们完全没有这个权利去剥夺我们的工作,要相信在这个法治社会,在你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大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5、动员街坊邻居进行语言上的攻击。

拆迁方说只有所有人都签了协议,才能拿到补偿款、安置房,如果你不签,就会成为别人的绊脚石,好多被拆迁人没有办法只好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拆迁中多见违法逼签、诱签、骗签等,总结一下不能签字的几种情况

6、欲擒故纵。

拆迁方往往先找你谈几次补偿,之后就再也不搭理你,让你产生恐慌心理而主动签字。此时更应当沉得住气,以不变应万变,等待对方出招,并见招拆招。

7、要不就签字,不签字我们就不拆你这了。

有些拆迁方,会跟很多老百姓说,这样的话,不签就不拆你家了,但是我要告诉大家,如果拆迁公告,征收决定已经下了,红线范围都有不可能随便一句话不拆就不拆了,这只是套路大家,让大家签字。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随便吓得就把协议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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