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除通知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hu, 30 Jul 2020 07:33:41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限期拆除通知书】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千万别慌! http://www.bjznjj.com.cn/46930.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930.html#respond Thu, 30 Jul 2020 07:33:4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930 限期拆除通知书》是责令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相对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房屋就一定会被拆除吗?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考察《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否违法,对于违法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可以依法请求撤销,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1.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主体是否有相应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要关注该文书作出的主体,根据房屋的具体位置判断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主体是否有相应职权。除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外,村委会、居委会、执法大队、城管局等组织没有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权力,其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也是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2.《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应该客观、充分地进行调查,在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当事人应当关注其是否载明了事实和法律依据,认定的事实和依据的法律是否正确,若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违法问题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要求撤销《限期拆除通知书》。

3.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之前是否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正当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政府在作出行政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正当程序原则要求在作出对相对人有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这一原则在《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规规章中都有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总之,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房屋并不必然被拆除,若《限期拆除通知书》存在上述违法点,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复议或诉讼及时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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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拆除通知】棚户区改造中,收到限期拆除文件时怎么做?你会选择拆迁维权吗 http://www.bjznjj.com.cn/4540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5409.html#respond Tue, 21 Jul 2020 05:52:16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5409 近几日,在网上看到有许多地方都发布了棚户区改造的消息,这也意味着棚改的脚步并不会就此停止。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但是在棚改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最常见的则是拆迁补偿偏低的问题,这让许多被拆迁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

棚户区改造中,收到限期拆除文件时怎么做?你会选择拆迁维权吗

而且在补偿未协商一致征收方又想快速完成征收工作的情况下,断水、断电、阻断交通则成了常用的逼迁手段,有的征收方则会对被拆迁人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决定书。

对于限期拆除这份文件,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收到这个文件时,多数被拆迁人都会惶恐不安。那么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收到这样一份文件时被拆迁人应该要怎么做呢?

01、首先要知道,实施限期拆除行为,该建筑必须是违法建筑。

也就是说,只有在调查之后,房屋被认定成违法建筑的,相关部门才能作出这样一份文件。换言之,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建筑,是经过了审批且有各种证的,那么就没有被强制拆除的理由。

而且即便是所谓的违法建筑,在拆除程序上也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p>

另外,在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还应当要以书面的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只有经过催告之后,若被征收人还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那么相关部门才能作出强制执行。

棚户区改造中,收到限期拆除文件时怎么做?你会选择拆迁维权吗

02、其次,被征收人要查看作出的主体是否合法。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乡、村庄规划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或是通知书的合法主体是当地规划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不过,除了以上两种主体之外,城管局与国土资源局也可以做出该通知或是决定。

但如果是村委会或是居委会作出此文件,那么这份文件就是违法的。

03、最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征地拆迁中,常常有被征收人存在一个误区,总会认为:反正我的房子已被认定成了违法建筑,我再怎么折腾也阻拦不住他们的强拆行为…..拆了再说,拆了我还是可以维权的…

在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拆除违法建筑之前,相关部门需要告知被征收人相关的权力义务,如果在拆除之前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给被征收人造成室内物品、建筑原材料的损失,那么必须就要依法赔偿。不过这里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虽然被强拆之后,是还可以维权,但是相对于来说维权的难度会大大的增加,这并不利于被征收人。

况且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通知书也并不一定就是合法的,不能仅凭一张纸就可以认定被征收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因此,被征收人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措施提前维权,以免造成没必要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若在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不及时维权,那就只有两种结果,要么等着被行政机关强拆,要么等着被司法强拆。

棚户区改造中,收到限期拆除文件时怎么做?你会选择拆迁维权吗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所以,只要被征收人针对收到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依法申请了复议或是提起了诉讼,那么行政机关就不能直接拆除房屋了,且司法强拆也会被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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