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土地征收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Sat, 26 Sep 2020 09:19:33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青海土地征收】青海全力推进征地工作,西成铁路有望8月开工 http://www.bjznjj.com.cn/4861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615.html#respond Sat, 26 Sep 2020 09:19:29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615 2020年6月11日,青海自然资源厅正式启动新建铁路西宁至成都线(青海段)征地工作。2020年8月4日,海东市决定成立西成铁路征地拆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MR.LIU丨青海全力推进征地工作,西成铁路有望8月开工

与此同时,西成铁路涉及的海东1区3县也都已经着手土地征收工作,并发布了征地公告。随着相关土地征收工作的开展,西成铁路的开工建设也就不远了。

而就在前几天,中铁一院TOD设计研发所中标沿线11座车站站房概念设计,青海3站的站房概念图正式出炉,使得西成铁路的面貌越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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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级层面看,2020年7月22日青海印发《“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西成铁路招投标工作,确保8月初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这份文件等于给西成铁路确定了时间路线图,下一步就期待西成铁路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从更大的范围看,西成铁路也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一部分。伴随着“西南地区群体性崛起”。西宁通过西成铁路、张汶高速等强化与西南地区的联系,也将有助于推动西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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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随着西成铁路和西宁机场三期的批复,青海重大交通项目的推进速度不断加快,而这些重大项目也成为青海“保投资”的重要举措,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投资。

除了前面提到西成铁路,青海省《“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铁路方面提出三项工作内容:

1、编制完成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城际铁路项目建议书,力争批复项目可研。

2、完成西宁至格尔木运行城际列车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工作,同步办理完成相关前置要件,9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年内开工建设。

3、加快推进兰新铁路兰州至西宁段提速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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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这几项铁路项目如果陆续落地,将会强化西宁与成都、兰州、海南州、海西州的交通联系,极大地提升西宁的交通枢纽地位,在全国“强省会战略”如火如荼的今天,更好地实现“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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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农用地征收】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http://www.bjznjj.com.cn/48613.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613.html#respond Sat, 26 Sep 2020 09:13:0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61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调整更新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实际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低限标准。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土地管理、落实节约集约要求以及实现补偿公平性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多角度、多形式广泛宣传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原则、执行依据及其他有关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密切配合,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

二、统筹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过渡衔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不包括法律规定的被征地群众养老保险费、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适用本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国有未利用地原则不予补偿,已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参照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仅补偿安置补助费。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标准公布实施期间,省政府受理且批准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调整更新后的青海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15〕61号)规定执行的,须按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被征地群众社会养老保险相应按本标准计缴。本标准施行后,各地区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等相关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确保征地补偿标准平稳有序过渡。

三、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组织领导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情况发生。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的审核把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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