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信息公开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ue, 17 Nov 2020 16:01:00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http://www.bjznjj.com.cn/50303.html http://www.bjznjj.com.cn/50303.html#respond Tue, 17 Nov 2020 16:00:5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50303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双方因公开信息不对等而产生矛盾的事情经常发生,被拆迁人缺乏更多的公开信息来为自己维权,因此不会轻易答应拆迁。所以被拆迁人不懂相关法律知识而拖延拆迁是最常见的原因。那么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到底有哪些呢?下面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拆迁信息公开的范围

拆迁补偿方案方面,市、县级人民政府除了将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外,还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在拆迁决定方面,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告;在房屋的调查结果方面,房屋拆迁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设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结果向被拆迁人公布;在拆迁补偿情况方面,房屋拆迁部门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拆迁范围内向被拆迁人公布。

二、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补偿与安置政策、房屋拆迁决定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等。

(二)拆迁补偿方案

包括拆迁项目的范围、概况、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签约(搬迁)期限,以及补助、奖励办法及标准等内容。

(三)操作流程

包括拆迁工作的流程,申请产权调换房、征拆安置房的程序,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等内容。

(四)拆迁房源信息

包括产权调换(拆迁安置)房源的地址、数量、选房规则、结算办法等内容,其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应同时公布供应基准价格。

(五)分户评估(现状调查)信息

包括拆迁范围内房屋分户评估的信息,拆迁范围内经过调查测算的房屋现状情况及面积等信息。

(六)补偿安置信息

包括被拆迁人所签协议的房屋补偿总额及装修、搬迁补助或搬家、临时安置或自行过渡、设备拆移、提前搬家奖励、围墙地坪道路等附着物分项补偿金额;所申购产权调换房和拆迁安置房的面积、套数、地址;拆迁范围内经联合确认认定的分户情况。

被拆迁人因特殊情况获得的补助、补贴金额也应同时公开。

(七)工企单位评估和补偿安置的信息

包括房屋评估与补偿金额、设施搬迁费用的评估与补偿金额、停业损失的评估与补偿金额、拆除后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的评估与补偿金额等内容。

因特殊情况获得的补助、补贴金额,以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租赁协议)也应同时公开。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包括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

实施评估的项目应当同时公开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

关于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小编为您总结在此。当您在进行房屋拆迁时,您可以通过拆迁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具体的内容来了解您所知道的信息是否对等,判断您的权益是否受损。所以提醒您,当您在进行房屋拆迁时,就要注意当地政府是否完整的公开信息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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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jznjj.com.cn/50303.html/feed 0 【拆迁信息公开】房屋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 http://www.bjznjj.com.cn/48902.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902.html#respond Thu, 01 Oct 2020 08:43:1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902 关于房屋拆迁信息公开,近年来,房屋拆迁信息是否公开一直是群众议论的话题,因为它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落脚点。而很多群众对于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不是太了解,即便是看过也不大清楚,下面将为您深入解读相关内容,让您的利益得到保障。

条例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要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等。

第一方面,公民可主动申请获取信息。政府信息量大面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政府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方面,提供政府信息禁有偿服务。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条例还明确,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对于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方面,公开信息应便于公众知晓。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四方面,信息不准确有权要求更正。根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根据条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第五方面,信息公开须保守国家秘密条例规定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条例要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条例强调,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六方面,公开工作将定期考核评议。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条例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七方面,信息更新不及时追究刑责。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条例还明确,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以及违反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这4类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下列信息应重点公开。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由上可知,房屋拆迁信息公开,可以在保护国家机密的条件下可以由人民群众主动申请并且是免费的,不得有有偿服务。其中有重点的公开对象,不公开的话,会涉及犯法,这样的话,人民的权益就更进一步的得到了保证,并且定期会有人审核是否信息真正的透明化。如果想进一步的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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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jznjj.com.cn/48902.html/feed 0 【信息公开】最新整理收藏!如何查询征地信息?怎样能知道自己家何时拆迁? http://www.bjznjj.com.cn/44701.html http://www.bjznjj.com.cn/44701.html#respond Wed, 15 Jul 2020 03:18:27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4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十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以下三个平台可查询政府征地文件

一、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

该平台可查询国务院批准用地信息和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征地信息,社会公众也可在该平台查询征地“项目名称”、“批准文号”等信息,也可以分省份进行检索,查询本省市是征地信息。

最新整理收藏!如何查询征地信息?怎样能知道自己家何时拆迁?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厅官网

可以在里面查询到各省市的土地征收的批准情况,比如:拟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调查确认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听证材料等信息,还可以看本地区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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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地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可查询征地信息,以及三旧改造、扶贫、集体土地登记、耕地?;さ认喙匦畔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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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要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以及土地征收的一些情况,当政府部门不履行职责时,我们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过程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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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遇到拆迁,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http://www.bjznjj.com.cn/36300.html http://www.bjznjj.com.cn/36300.html#respond Tue, 02 Jun 2020 06:06:3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6300 导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公民对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广泛的知情权,并具体规定了行政行为知情权的行使方式和救济途径。正确适用条例将会帮助老百姓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合法维权。本文将介绍如何申请政府信息。

遇到拆迁,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一、目前在个别地方房屋征收管理秩序及程序不规范,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尽可能地规避暗箱操作现象,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征收人有权获取征收的政府信息《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较为明确的规定了行政机关负有公告公示职责和义务,但实践中个别行政机关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这种职权和义务,或者是与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制造公告或者是公示的假像,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可以作出如下应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对房屋征收或者土地征收及其他补偿补偿费用和发放使用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乡镇政府主动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包括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的期限应当是有关征收或者是征用土地以补偿费发放使用情况等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不过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除外。

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作为被征收人有权利结合个案情况向政府信息义务公开机关提起申请政府信息。

二、被征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形式要求。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被征收人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申请人采取书面形式确实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形式要求三个方面。在提交申请书的方式选择上,可以直接到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书,也可以选择邮寄送达。

关于后者又存在着挂号信或者快递等具体的方式。根据实践情况推荐使用邮政EMS方式,理由在于:

1、在信件上面既有邮递内容事项,且邮寄人一方保留有相关内容的底单,快递公司也会出具相应的回执,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可以有力的证明送达申请的事实。

2、若发生行政机关拒收的情况,快递公司会作出书面的证明,该证明也会成为诉讼中有利的书证。

三、行政机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针对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这一答复期限明确规定了政府机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责任性条款,防止其拖延时间。如果出现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被征收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如果认为其合法权益在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中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小编提醒广大被征收人,每个房屋征收项目都有不同的特点,要根据征收项目的情况因案而异申请政府信息。在遇到房屋征收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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