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拆迁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Wed, 07 Oct 2020 15:18:08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吗 http://www.bjznjj.com.cn/4882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825.html#respond Wed, 07 Oct 2020 15:18:0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825 一、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吗?

国有土地自建房拆迁时是有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城市国有土地自建房获得的拆迁补偿标准甚至很多时候都要比那些商品房还多,因为自建房大多都是带有院子的,政府部门在丈量自建房面积的时候就要把院子的面积包含进去。除非这套自建房已经被确定成为了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政府有权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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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jznjj.com.cn/48825.html/feed 0 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http://www.bjznjj.com.cn/48198.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198.html#respond Thu, 24 Sep 2020 11:01:3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198 无论是对城镇居民还是对农村居民进行拆迁,都是要做好后期的安置工作的,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出现。但是拆迁土地的属性不同,意味着后面的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不同。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等规定,甲方_________拆迁项目已经海南省建设厅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批准(琼建住房函[20_________]_________号文附件第_________项),已列入海南省20_________年度拆迁计划,并取得《海南省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_________拆许字第_________号),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所在地点,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____

(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____

(五)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

1.乙方情况: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

第四条 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确定;

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补偿金额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房屋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4.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煤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或者初装费,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5.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元。

(三)补偿款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四)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土地】。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土地的确定方法:_________。

(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详见附件4。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四)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

(五)差价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为_________,户型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疽曳健俊颈健渴褂眉追教峁┑牧偈惫芍茏康模Φ痹诘玫桨仓梅亢骭________日内腾出周转房。

(五)【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之日起3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拆迁补助费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将依法实施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8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的;

(二)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三)_________。

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4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不找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属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三)安置土地面积误差参照本条第(二)项处理。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实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自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之第2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违约责任: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1天罚款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1)。

第十八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1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或多或少的纠纷,此时当事人一定要好好的协商处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最好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必要时,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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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集体土地征地、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 http://www.bjznjj.com.cn/48336.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336.html#respond Sat, 19 Sep 2020 13:41:4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336 农村集体内分配的用于耕种,建造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而正常通过拍卖获得使用权并进行房屋建造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这二种不同性质的土地补偿标准是不完全一样的。集体土地征地、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我将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5、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之二: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3、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5、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农用地征收补偿: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2、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3、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因此,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主要包含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二种方式。其计算的依据往往也就是国有土地上本身存在的建筑物为主,再附带一些过渡费和设施移装、困难户补贴。而集体土地征地除了宅基地本身的建筑物补偿外,还包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上就是集体土地征地、国有土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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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jznjj.com.cn/48336.html/feed 0 【国有土地企业拆迁流程】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流程是什么 http://www.bjznjj.com.cn/4842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8425.html#respond Wed, 16 Sep 2020 14:44:4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8425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可以概述为如下几步: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维稳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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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一平米补偿多少钱? http://www.bjznjj.com.cn/4679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6795.html#respond Wed, 29 Jul 2020 11:35:0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6795 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对于自己家的房屋一平米可以得到多少补偿的问题,被征收的农民朋友一直非常关注。在当地部门将征收公告发布之后,征收方会挨家挨户的同被拆迁的农民朋友进行协商,让被拆迁的农民朋友在协议上签字,这时征收方只会让被拆迁人知道一个大概的补偿数额。

就农民朋友而言,大多数人对拆迁法律都不是很了解,有些人觉得补偿的数额差不多就在协议上把字签了,有些人即使认为补偿的数额少,但也不想因为这些而同行政机关发生矛盾,也就同那些没有意见的人一样在协议上签字了。只有一小部分的人,觉得补偿的数额过少,才会选择法律途径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而在通常情况下,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的农民朋友,都会先向律师进行咨询,询问他们所在地的补偿标准是否合法,一平米房屋应该得到多少补偿,而我们的律师在接到电话之后,也不能马上就将一个准确的答复给出来,只能先把当地征收公告的发布时间了解清楚,把当时被拆迁人房屋周围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为被拆迁人房屋评估的价值等弄明白。

哪怕我们把上述所列举的情况全都弄明白,也只能将房屋大概能值多少钱给估算出来。因为各个地区所出台的征收政策都存在不同之处,所以在没有去被拆迁人的所在地进行调查,没有看到被拆迁人所在地征收文件的情况下,我们能够做到的就只是将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时的补偿原则,以及房屋价值的确定方法告诉给大家。

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可得到这些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市、县级行政机关给予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二)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

(三)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市、县级行政机关应该将奖励和补助的方法制定出来,给予被征收人奖励和补助。

房屋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够比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的那天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更低,需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

看到这里,我们应该能够明白,是评估机构根据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来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的。

那么怎样选定评估机构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应该通过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的方式来对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进行选定;倘若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的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房屋征收部门应该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投票或者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来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具体办法。

因此,被征收人通过协商的方式选择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估机构,是极其关键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征收过程往往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评估机构并不是由被征收人通过协商的方式来选定的,在通常情况下征收方会向被征收人提供三个左右的评估机构用来选择,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评估机构是由征收方来确定的,对此被征收人也没有任何办法。另外,征收方负责了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用,收了征收方的钱评估机构自然会给征收方办事,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评估机构都会根据征收方的意思来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评估,很难把公平公正这四个字做到。

长此以往便出现了评估结果对被征收人极其不利的现象。

倘若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应该怎样做?

1、申请复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倘若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对评估的结果存在不同的看法,应该从将评估报告收到的那天起十天之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的申请。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提出复核评估的申请之后,应该再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书面复核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中所存在的问题指出。

第二十一条规定: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该从将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收到的那天起十天内复核评估的结果。在对评估结果复核之后,倘若需要对原评估的结果进行改变,应该将评估报告重新出具出来;倘若不需要对原评估对结果进行改变,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对复核评估的申请人进行告知。

2、提出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或被征收人倘若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存在不同的看法,应该从将复核结果收到的那日起十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等评估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的申请。倘若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对补偿结果仍存在不同的看法,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在经过一层一层的复核鉴定之后,倘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的结果没有异议,那么就需要把评估报告上的字签了,房屋补偿的价值将在评估报告上显示。

不在协议上签字,就会面临强制拆除

倘若被拆迁人在最后仍旧对评估的结果不满意,并且不在评估报告上签字,征收方就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将补偿决定作出,让被征收人在搬迁的期限之内自行搬离。

倘若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仍然不自行搬离,征收方能够向法院提出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申请。

相信大家在把整个过程看完之后,都能将自己房屋征收的补偿价值的来源弄清楚了。当征收方在把补偿决定作出之后,倘若被拆迁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或将行政诉讼提起,那么被拆迁人就会面临房屋被强制拆除的状况,等真到了那时候就很难能得到救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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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浙江金华中院胜诉判决:婺城区政府又被判拆迁违法了! http://www.bjznjj.com.cn/17014.html http://www.bjznjj.com.cn/17014.html#respond Thu, 10 Oct 2019 10:01:1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17014.html

导读:众所周知,在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各类“改造”征收项目中,一旦被征收人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了复议或者诉讼,拆迁就按下了“暂?!奔?。而在浙江省金华市的一起案件中,在许水云案中被判败诉的婺城区政府却在此时直接对涉案房屋实施了拆迁,无疑令人大跌眼镜。而此案同时还涉及拆迁主体的推定问题,即区政府依旧不肯承认拆迁是自己所为。那么,在明律师究竟是如何帮助委托人赢得了胜诉呢?

【基本案情:起诉补偿决定不妨碍人家拆迁?】

委托人俞某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合法拥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两证齐全。因相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委托人的上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4年10月25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对涉案区块的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2015年10月30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婺政征补【2015】第77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送达委托人,委托人不服,诉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然而就在这一节骨眼上的2017年2月21日,在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尚未审理终结时,委托人上述房屋的一、二层被婺城区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强制拆除。气愤的委托人在周涛律师的指导下针对拆迁行为,于2017年10月以婺城区人民政府为被告诉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涉案拆迁行为违法。

为证明拆迁行为实施主体确系婺城区政府,本案委托人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据2房屋所有权证,共同证明委托人对房屋及土地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据3拆迁涉案房屋现场照片8张。从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针对委托人提供的上述三项证据发表的质证意见看,对于土地证、房产证均无异议。但对于证据3的拆迁现场照片异议比较大。这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拍摄拆迁现场照片时,要注意拍摄的清晰度,并尽可能的显示拍摄时间。

【法律分析:如何锁定区政府为拆迁主体?】

在明律师指出,本案中,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1征收公告及征收补偿方案,该公告中确定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证实是被告设立的临时机构——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法庭庭审审查的相关事实也能够证明涉案房屋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拆除工作均是由该指挥部作为委托人委托第三方实施拆除,而没有其他主体参与。被告称征收单位婺城区住建局也参与委托,该事实被告应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来予以证明,否则只能以其自认的指挥部委托的事实予以确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除非市、县人民政府能举证证明房屋确实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相关民事主体违法拆迁,否则应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市、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实施。本案中,涉案房屋系在被告婺城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进行征收过程中发生的,对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的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的行为,首先应推定系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状态及俞某举证的照片内容,能够推定涉案房屋系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组织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因被告婺城区人民政府未举证证明涉案房屋系房屋征收部门或住建局委托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实施拆除,同时金华市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系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因此被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应作为承担本案强制拆除责任的行政主体。

最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针对委托人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其征收补偿维权的主动权也被牢牢握在手中。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由于在征收拆迁中,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无论是房屋征收部门还是具体的征收实施单位,其在拆迁中的职权均来自于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此,本案的胜诉意义将指引广大被征收人在面临房屋被强制拆除时如何确定拆迁主体进而有效提起行政诉讼。自然,在拆迁来临时把照片、录像拍摄好,是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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