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赔偿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Wed, 10 Jun 2020 05:48:35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拆迁,二层楼有补偿吗?可以置换平米数吗? http://www.bjznjj.com.cn/38009.html http://www.bjznjj.com.cn/38009.html#respond Wed, 10 Jun 2020 05:48:34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8009 您好,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目前主要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应遵循合理补偿原则,也就是不得因为征收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宅基地上自建二层楼房遇到征收,会出现什么情形,是否可以争取全面积补偿,以下京平律师结合遇到的实际案例进行简单分析。

农村宅基地拆迁,二层楼有补偿吗?可以置换平米数吗?

1、宅基地自建楼房一般会出现的情形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尤其是老房子,或者老宅基地翻建房屋,多半会存在房屋没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情况,平时居住多年可能都风平浪静,征收来了,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规划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就有可能以房屋无证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要求房主限期自行拆除,更有甚者直接强行拆除。这里面不排除拆违代征收的低成本征收做法,同时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各位房主,如果被通知限期拆房或者收到了其他相关书面通知,及时咨询律师,万万不可一撕了之或者置之不理。无证不代表就是违法建筑,也不代表不能争取合理补偿,违建认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农村宅基地拆迁,二层楼有补偿吗?可以置换平米数吗?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要对宅基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其中房屋、院墙、水井、树木花草等均需要给予补偿。在补偿方式上,条件允许的,可以另行批出宅基地,补偿房屋重建成本;或者纯货币补偿,宅基地地价+房屋的重建成本;或者房屋安置,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比例起算进行安置,不论是哪种补偿方式,均需要遵循合理补偿的大原则,也就是说不得因为征收征收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3、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涉及征收的房屋属于城中村或划入了城市规划区,此类情况下权利人有权主张参照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补偿。如果住宅兼有经营行为,持续经营并办理了相关经营手续,停产停业损失也是需要补偿的。

农村宅基地拆迁,二层楼有补偿吗?可以置换平米数吗?

征收征收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诸多,同时需要考虑历史因素当地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有需要的时候,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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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2020年详解律师农村宅基地:(包括4大谣言,6种情况回收) http://www.bjznjj.com.cn/37802.html http://www.bjznjj.com.cn/37802.html#respond Tue, 09 Jun 2020 08:05:59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7802 农村宅基地确权详解

导读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确立,给农民的利益上一层保障,确保宅基地的乱象被重点整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将导致一部分人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可能会失去原本的房屋所有权,还有一部分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赶紧来看看:

2020年详解律师农村宅基地:(包括4大谣言,6种情况回收)

这8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①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③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④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⑤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⑥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⑦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⑧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2020年详解律师农村宅基地:(包括4大谣言,6种情况回收)

这6种宅基地面临回收

①行政单位征用的情况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行政单位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行政单位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行政单位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②乱建宅基地、一户多宅的情况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③村里五?;б帕舻恼氐那榭?/p>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④被废弃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行政单位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⑤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情况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⑥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的情况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

这4种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1、以前是农村户口,但是之后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后,这类人虽然还在农村生活,但是无法在村里申请宅基地。

2、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外嫁之后并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这类人也无法在原村申请宅基地,外嫁到另一个村集体后,只能在所属村集体中申请宅基地。

3、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者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如果再次去申请宅基地也无法通过。

4、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确定。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民,想要再次申请宅基地,也不会通过。

2020年详解律师农村宅基地:(包括4大谣言,6种情况回收)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行政单位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行政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行政单位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2020年详解律师农村宅基地:(包括4大谣言,6种情况回收)

农村宅基地的4大谣言!别信!

1、继承宅基地不给确权

假的。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出嫁女不能继承宅基地房

谣言。继承权和出嫁以及户口迁移等无关,是法定的权利?!都坛蟹ā返诰盘豕娑?,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

谣言。宅基地归集体所有,虽然个人可以转让但是条件颇为严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所以,宅基地可以随意买卖是谣言。不要轻易购买,因为很难被确权,买了也是白买。

2020年详解律师农村宅基地:(包括4大谣言,6种情况回收)

4、宅基地不让翻盖了

误解。宅基地不是不能翻盖,而是不能随意私自翻盖。翻盖宅基地是有正规流程的,需要提前申请,并确保自己翻盖之后完全符合宅基地建设标准,待村里批准后,才可以翻建。

如果是私自翻建,到时候新房子不给证,而且有时候申请不容易被批下来所以才会被误认为是不可以翻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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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农民应该了解哪些基本的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知识? http://www.bjznjj.com.cn/34326.html http://www.bjznjj.com.cn/34326.html#respond Fri, 22 May 2020 07:37:1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4326

大家都知道,农村土地大部分为集体土地,自然在征收补偿中和城市国有土地也有所不同,然而却有很多人把城市国有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混淆,今天小编对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知识进行总结,告诉大家,农民应该了解哪些基本的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知识?

农民应该了解哪些基本的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知识?

法律相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宅基地征收和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胺挚钩ァ?,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标准价格幅度内确定?;Ь仓妹婊凑帐导是榭隹刂疲咛灞曜加汕卣莸钡嘏┐寰盟?、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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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全国都在征地改造,为何各地补偿标准差这么多? http://www.bjznjj.com.cn/33600.html http://www.bjznjj.com.cn/33600.html#respond Tue, 19 May 2020 06:30:25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3600 在这数十年的发生的案件中,几乎所有的被征地拆迁人遇到征地拆迁的的第一问题就是我的土地被征收国家标准是多少钱?当然被征地拆迁人遇到拆迁的第一反应就是土地被征收了,我能得到多少补偿款,但是被征地拆迁人往往就是随意在网上或者其他渠道查到一些数据,比对自己地区的补偿标准认为很低或者说不合理,经过律师的解答,全国没有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拆迁人心里还是纳闷,不是按照土地的年产值来的吗?难道我的土地产的粮食不如别人那的吗?

全国都在征地改造,为何各地补偿标准差这么多?

(一)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是有关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倍杂?span id="1qpgxloo" class="wpcom_tag_link">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只是给了一个补偿的范围,并且规定了征地征收的一大原则就是不能使被征地拆迁人的生活标准有所降低。

各个省、市、区县处在不同的经济、地域,涉及行政单位的行政性征收土地或者房屋,各个地区都会根据具体的征收项目来制定相应的征收计划和安置补偿方案,具体的补偿标准应当符合我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各个省市发布的事实各项条例的具体通知,各省市制定的土地区位价格、农业土地年产值统计数据等政策文件,综合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因此各个省份的补偿标准都存在差异,应当及时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相关征地政策和行政部门公布的补偿标准。

全国都在征地改造,为何各地补偿标准差这么多?

(二)如何知道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

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当然现实存在的问题是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导致很多当事人根本不清楚自己被征收的土地和房屋应当获得多少补偿,地方拆迁部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征地拆迁程序实施拆迁,补偿款落实不到位、补偿不合理,那么被征地拆迁人应该怎么样查询自己所在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呢?

1、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公开

市县在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或者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一般设置“征地信息专栏方式”公开当地的征地补偿情况,属于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在收到上级有关用地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中“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在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2、有些信息要依申请公开

征地过程中,一些不便于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县应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由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信息公开。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

(5).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全国都在征地改造,为何各地补偿标准差这么多?

3、普通被征地拆迁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建议当事人把握好时机,及时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利益依法提起诉要求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包括村民有时遇到征地补偿款被村里截留,村集体分配不公,都可以申请村务公开,合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土地被征收补偿款更是关系到农民是否能够安居乐业。在我国广大的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地方官员对于农民的宅基地所包含的居住权横加剥夺,对于农民的安居诉求漠然置之,贪污、截留、不充分发放征地补偿款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作为被征地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知道补偿标准,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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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无证房屋不给补偿怎么办?除了“红本”,这些证也管用 http://www.bjznjj.com.cn/32879.html http://www.bjznjj.com.cn/32879.html#respond Thu, 14 May 2020 08:11:50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2879 导读: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然而遇到征收时,农民朋友的处境却各不相同。特别是房屋存在无证、缺证情况的农民朋友,心中总是不踏实。因为,无证、缺证房屋极易被征收方认定为违法建筑,面临遭拆除而不予补偿的窘境。那么,自家房屋到底能否拿到补偿?房屋有什么证件,应当认定为合法建筑进而给予补偿呢?

无证房屋不给补偿怎么办?除了“红本”,这些证也管用

【能不能拿补偿,确定“身份”很重要】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被征收人想要获得补偿,关键在于有没有“身份”。如何确定房屋是否合法、被征收人是否有获得补偿的“身份”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在征地报批前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可见,调查是征收中的法定环节,确定“身份”需要经过征收方详细、严谨地调查。实践中,有的征收方未经调查就擅自认定被征房屋的权属情况,这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极不公平。

如果征收、征地过程中,从未依法进行过类似的调查程序,您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方式救济了。

【了解所在地方政策,关注具体项目补偿方案】

当然,法律规定只是原则与底线,是较为笼统地规范。被征收人想要判断自家房屋能否获得补偿,还需要了解自己所在地方的政策,以及具体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

什么样的房屋能给予补偿、能获得多少补偿,只有方案才能解答您的疑惑。而补偿方案的内容,也会受到地方性规定的影响。遇到征收时,这两者都是被征收人应当重点了解、关注的。

例如,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有如下规定: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实施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上述规定的内容,值得我们参考。它向广大被征收人反映了一个道理,实践中一些征收方对待无证房屋“一刀切”不予补偿的做法,肯定不合理。

当您面临征收时,可以仔细地阅读征收补偿方案。方案的内容一定是详细的,不可能只是简单的一纸通告。不同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其格式、措辞等将有所区别,但其中应当具备的内容大致相同。

一般,征收补偿方案中将列出这些内容:

1.实施该项目的法律依据及批准文件

2.征收范围

3.实施主体与实施单位

4.对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宅基地面积)的认定

5.补偿方式设定

6.各项补偿费用计算方法

7.各项补助费用计算方法

8.奖励金计算方法

9.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位置、价格、交付方式等详情

10.搬迁期限与过渡期限

11.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处置方式

12.被征收人可以行使的救济权利

上述内容仅供大家参考,也许您在实践中所见的补偿方案会更详细、更完善。我们总说“一把尺子量到底”,其实是一个项目一把尺子。您家所涉项目的补偿方案就是您的尺子。能否拿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用这把尺子来对比自家房屋的情况量一量。

当您感到疑惑时,不妨咨询一下律师。长期代理征收纠纷案件的专业人士会积攒下许多有用经验。一套补偿方案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合理。让律师帮助您分析、判断,将更有利于?;つ氖艹トㄒ?。

【除了“红本”,您家或许还有这些证件】

前文中我们提到,由于房屋存在无证、缺证的情况,被征收人的心中很不踏实。以房屋是否有证为标准认定房屋是否合法、是否给予补偿,对被征收人来说很不公平。

许多房屋的建成时间距今已过数十年,房屋无证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所以,征收方在判断房屋权属状况、认定房屋是否给予补偿时,应当充分考虑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房屋的建设时间、时代背景、法律实施情况判断。

集体土地上房屋面临征收时,情况也许比国有土地上房屋更为复杂。

作者曾见到一份集体土地房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补偿方案。

在此,我们就以集体土地上房屋为例,结合上述方案,看看您的房屋有哪些证件,可以主张认定合法、给予补偿。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农民朋友常说的“小红本”。农村村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占有、使用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一般都会获颁“小红本”。这是当前最常见,也是农民房屋应当获得补偿的最有力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这是相较于“小红本”更新一代的权属证书。许多地区的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开展权籍调查后,进行房地一体确权发证,为农民朋友换发包括房屋所有权在内的不动产权证书。

3.土地登记审批表。该表格由原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报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表格中包括申请人情况、申请登记类型、土地及附着物的若干详情??梢源硬嗝娣从吵?,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及房屋的面积、权属、用途等情况的认定。

4.农村个人建房使用土地许可证。该证件出现于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

根据该《条例》及各地方规定,农村社员建房需要宅基地的,向所在生产队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生产大队审核同意,报公社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实需要占用耕地、园地的,必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持有该证件,可以证明农民朋友的房屋建设时,符合当时的法定程序,经过了批准机关认可。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个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这是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也可以作为您主张房屋合法、应当获得补偿的重要依据。

最后,作者要告诉广大被征收人,有许多因素都关系到您能否获得补偿。遇到征收时,仍需要您多分析、多判断。就房屋价值补偿而言,无论房屋是否有证,均应给予适当的补偿。除了“小红本”,您家或许还有其他证件、文件可以证明房屋的权属状况。建议您尽早了解地方政策,仔细阅读补偿方案,同时多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争取让手中的每一样材料都发挥作用,助您获得满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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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宅基地“批男不批女”,女村民的拆迁补偿权益怎么办? http://www.bjznjj.com.cn/31886.html http://www.bjznjj.com.cn/31886.html#respond Mon, 11 May 2020 06:39:01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31886 导读:据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日前报道,北京卫视5月3日播出的《向前一步》节目中,平谷区一未签约户刘先生提出诉求,认为其女儿依法应当分得宅基地安置利益,但涉案项目的“宅基地认定办法”却仅支持儿子获得相应的安置利益,显然违背了《宪法》中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然而刘先生的这一认知却遭到包括现场政府官员、媒体评论员和律师的反驳。那么,农村宅基地在审批、认定时“批男不批女”的“传统习惯”是否合法?女性村民的补偿安置利益又该如何实现呢?笔者为大家浅析相关问题的解决之道……

农村宅基地“批男不批女”,女村民的拆迁补偿权益怎么办?

【要点一:宅基地“批男不批女”无法律依据】

诚如节目中嘉宾所承认的,对于农村宅基地“分男不分女”的习惯做法,法律确无明文规定。宅基地的申请、分配主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一户一宅,户有所居”,二是申请者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じ九娜ɡ屠?,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33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明确强调了在土地承包经营领域的“男女同权”。

据此,节目中部分嘉宾宅基地“批男不批女”系农村多年来形成的传统习惯做法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在某一区域内从来没给女性分过宅基地,并不等于这样做就合法合理,惯常的做法并不一定具有合法性,假话说了一千遍也不会变成真理。

成年后女性村民是否外嫁他村或者进城落户,其个人拥有选择的权利,显然不应被在政策制定时直接“推定”并就此否定其宅基地审批、补偿安置权利。

仅从这一角度来看,涉案项目“男女有别”的所谓“宅基地认定办法”的确存在值得质疑之处,而在农村征地拆迁中长期未能实现“男女同权”也确是事实。

【要点二:宅基地拆迁补偿安置利益与“节约土地资源”不直接相关】

本案的争议焦点事实上并非女性村民能否经分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而在于其能否在拆迁项目中获取与男性村民同等的补偿安置利益。

片中提及的“190平方米定向安置房的购买权利”与另行审批宅基地建房完全不是一回事,女性村民能否获取这一补偿安置利益更是与“宅基地资源稀缺”无关。如片中所言,安置房是楼房,其法律性质更接近于“产权调换”,而非“另行审批宅基地建房”。

笔者认为,若刘先生不认可节目中嘉宾的政策解读和现有的“宅基地认定办法”及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则有权针对最终作出的“拆迁补偿裁决”或者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对上述政策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涉案项目中所谓“六方小组”的认定结果并非先天具有合法性,事实上“评估公司、测绘公司”这些主体依法均不具备认定宅基地的职权,其认定行为很可能系受县政府的委托实施,被拆迁人同样有权对其认定结果依法提出质疑。

笔者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抛开本案的具体补偿利益争议不谈,农村宅基地“批男不批女”的做法显然是严重缺乏法律依据、违背法治精神的不当做法,属于“传统习惯”中不宜被继续保留、认可的部分。而这一情形的纠正一要靠宅基地审批、确权方面规章、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细化,二要靠具体个案中女性村民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执著坚持与维护。如节目中部分嘉宾那样在镜头前理直气壮地强调“大家举个手,宅基地有分给女的的么”这样的说辞,实在是不该出现的,更是不应被主流舆论所接受并认可的。

试问,谁规定得女性村民日后就要“外嫁”呢?对于尚未“外嫁”的女性村民,其补偿权益又该怎样切实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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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儿子能批宅基地女儿却不能?一电视节目案例引发争论_中国政库_澎湃新闻-The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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