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 日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活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规〔2021〕2号,下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的意见,保证其陈述、质证、辩论的权利。
第三条 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的,1/2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条例》或者《实施办法》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组织听证;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规定组织听证。
第四条 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工作由市、区政府组织,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章 听证会参与人员
第五条 听证会参与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员。
第六条 听证会设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记录员1名,由听证组织部门在未参与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工作的人员中指定。听证主持人应当由在听证组织部门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 听证陈述人由房屋征收部门具体承担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担任,人数不超过3名。
第八条 听证参加人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组成,人数为单数。被征收人代表在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中产生,不少于听证参加人总人数的2/3,不多于10人。
被征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按公告的报名期限提供本人属于被征收范围内房屋产权人的有效证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在申请期限内,由被征收人推举被征收人代表。如推举不成的,由听证组织部门通过随机方式选定代表。随机或推举时,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听证组织部门邀请与被征收项目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担任公众代表。公众代表不少于3人。
第九条 听证会应当设置包含新闻媒体人员席位的旁听席。旁听人员不多于10人。
自愿报名申请成为旁听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等资料。旁听人员按照申请人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第三章 听证会程序
第十条 应当组织听证会的,听证组织部门应当自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布听证会公告,听证会公告发布之日距预定的听证会举行日期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听证组织部门应当将听证会公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发布,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听证会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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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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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征收人代表和旁听人员的产生办法和名额;
(六)其他应当为公众知悉的权利和事项。
第十二条 听证组织部门应当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10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听证会举行的相关事项与听证会参与人员、旁听人员的名单,书面通知被征收人代表、旁听人员参加听证,并将听证邀请函送达公众代表。
第十三条 听证参加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在听证会举行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并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组织部门决定。
第十四条 听证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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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ぶ鞒秩诵继な掠伞⑻せ岵斡肴嗽泵ビ胩せ峒吐?。听证参加人有申请回避的,告知其申请回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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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げ渭尤酥手?、提问和发表意见,听证陈述人进行答辩,可以向听证主持人递交有关书面材料;
?。ㄎ澹┨こ率鋈撕吞げ渭尤司吞な孪畹闹饕率岛凸鄣憬斜缏?;
(六)听证参加人、听证陈述人作最后陈述;
?。ㄆ撸┨ぶ鞒秩诵继せ峤崾?。
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应当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不得发表与听证内容无关的意见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不当言论,扰乱听证秩序。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提问,不得妨碍和扰乱听证秩序。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摄像、录音或使用网络传输设备。
第十五条 听证记录员应当就听证会全过程制作书面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听证事项名称、事由;
?。ǘ┨せ岵斡肴嗽钡男彰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职业、职务等基本情况;
?。ㄈ┨せ峋傩械氖奔?、地点;
?。ㄋ模┨じ鞣椒⒈淼囊饧屠碛?;
?。ㄎ澹┢渌柙孛鞯氖孪?。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笔录交由听证会参与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名;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名的,由听证记录员在听证笔录上注明情况。
听证组织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听证会全过程。
第十六条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组织部门应当在10日内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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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げ渭尤颂岢龅闹饕饧蛘呓ㄒ榧捌湟谰荨⒗碛?;
?。ㄋ模┨せ嵴鄣闹饕侍猓?/p>
?。ㄎ澹┒蕴せ岣鞣揭饧姆治鲆约按斫ㄒ椋?/p>
?。┢渌枰得鞯那榭?。
听证报告应当附听证笔录等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征收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听证报告,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八条 听证会有2/3以上听证参加人出席方可举行。出席的听证参加人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听证组织部门可以递补选取听证参加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听证会,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听证组织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发布延期公告,并说明理由。延期后仍无法举行的,听证组织部门可以取消听证。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听证组织部门可以调整听证时间、地点或中止听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显著位置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予以公告。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不报名参加听证,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员缺席或者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豆阒菔凶》亢统窍缃ㄉ杈止赜谟》⒐阒菔泄型恋厣戏课菡魇詹钩シ桨柑す娑ǖ耐ㄖ罚ㄋ虢ü孀帧?020〕9号)同时废止。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请被征收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中自行选定评估机构,并于2025年7月4日前到选定评估机构登记点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书面意见,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房地产证(不动产证)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达征收范围内半数被征收人同意的,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协商选定不成的,将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摇珠或抽签确定。
选定评估机构登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31号广州市织金彩瓷厂第三栋2楼(项目现场办公室),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18142889589。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冲口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1 | 华穗(广东)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暂定三级 |
2 | 深圳德永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3 | 广东明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二级 |
4 | 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5 | 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6 | 广东建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7 | 广东仁合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8 | 广东方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9 |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 二级 |
10 | 广州中资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三级 |
11 | 广东智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12 | 广州连垣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13 | 广东天粤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14 | 广州岭南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15 | 深圳德永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16 | 深圳诚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17 | 深圳市同致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18 | 广东永展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19 |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20 | 广东国汇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二级 |
21 | 广东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22 | 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23 | 广东正森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24 | 广州安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25 | 广东周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二级 |
26 | 广东南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27 | 广东均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28 | 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29 | 广东世纪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30 | 广东金兰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 一级 |
31 | 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32 |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33 | 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34 | 广东广信粤诚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35 |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一级 |
36 | 广州中誉金诚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37 | 广东京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38 | 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39 | 广州威格斯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二级 |
40 | 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41 | 广州泓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42 | 广东扬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43 | 广东上德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44 | 广州嘉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45 | 深圳市国资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46 | 广州顺益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47 | 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48 | 广东致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49 | 广东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50 | 广州穗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51 | 广州市建证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52 | 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53 | 广东嘉永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54 |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55 | 深圳市永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56 | 广州大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暂定三级 |
57 | 仲量联行(北京)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58 | 广州衡正致简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暂定三级 |
59 | 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60 | 广东晟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三级 |
61 | 广东中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三级 |
62 |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63 | 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64 | 广州诚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二级 |
65 |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66 | 广州市衡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67 | 正衡(广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68 | 广东德明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69 | 广东文曲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二级 |
70 | 广东启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71 | 广东中广兴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72 | 广东金太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 | 一级 |
73 | 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74 | 深圳市广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75 | 广州和顺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76 | 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77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78 | 深圳市国誉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79 | 广州市亿信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80 | 深圳市英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81 | 深圳市融泽源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82 | 广州华益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二级 |
83 | 广东开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84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85 | 广州第一太平戴维斯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86 | 广东腾业资产评估及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87 |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88 | 广东千福田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89 | 深圳市国量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90 | 广东粤晟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91 | 广州业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92 | 广东天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93 | 广东粤达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94 | 广东鸿泰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95 | 广东中晟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96 | 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97 | 广东永辉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一级 |
98 | 广州粤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暂定三级 |
99 | 广东中土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 | 广州万城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三级 |
101 | 广东博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102 | 中建银(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103 | 广东国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104 | 广东德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一级 |
105 | 广东天宇公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106 | 深圳云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107 | 广东国政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分支机构 |
108 | 广东万诚中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一级 |
109 | 广东同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 一级 |
110 | 广东勤岚房地产土地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三级 |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坑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1251公顷(16.8765亩)。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均为建设用地。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建设用地1.1251公顷(16.8765亩)。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ㄒ唬┩恋夭钩シ押桶仓貌怪驯曜肌?/p>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5.5万元/亩(折合38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5.5万元/亩(折合382.5万元/公顷)。
?。ǘ┡┐宕迕褡≌钩?。
按《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及《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规定执行。
?。ㄈ┢渌厣细阶盼锖颓嗝绮钩?。
按《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及《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ㄒ唬┗醣野仓?。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ǘ┝粲玫匕仓?。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核定留用地指标。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坑口村城中村改造方案》,本次征地不安排实地留地,按核定留用地指标乘以净用地容积率2.5折算预留权益建设量,相关建设费用由村集体自筹。
?。ㄈ┥缁岜U?。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5.5万/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预存入“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费用合计92.83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六、其他事项
?。ㄒ唬┕媸奔洌?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不少于30日)。
?。ǘ┎钩サ羌瞧谙藓头绞?。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荔湾区汇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墩头塘边一巷3号之一3楼(联系人:潘小姐;电话:13249769855)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ㄈ┮煲榉蠢∏?。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6-1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81033013;邮编:510176)。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1.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征收补偿安置标准
3.关于荔湾区坑口城中村改造项目(广州市荔湾区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低效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荔人社保〔2025〕1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请评估机构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签到: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ǘ┢拦雷手手な楦从〖环荩痈枪拢?;
?。ㄈ┦谌ㄎ惺椋ㄔ环荩忻魇谌ㄊ乱耍ǘù砣饲┱?,加盖公章);
?。ㄋ模┓ǘù砣松矸葜ぃǜ从〖环?,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校对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如不携带以上资料按时参加摇珠,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
公开摇珠时间为: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评估机构报到时间为下午14:30)
公开摇珠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南塘新围街7号1号仓库
现请各属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范围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详见附件1),于2025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回函答复是否参加摇珠,如不回函或不携带相关资料参与摇珠,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回函模板(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地址:1067352899@qq.com,或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南塘新围街7号(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8102782024)。
公告期限:2025年6月30日到7月3日止。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0-81978497)
附件:1.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2.回函(模板)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