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5〕1号)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评估机构将通过公开摇珠的方式确定。
请评估机构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签到:
?。ㄒ唬┯抵凑崭从〖环荩痈枪拢?;
?。ǘ┢拦雷手手な楦从〖环荩痈枪拢?;
?。ㄈ┦谌ㄎ惺椋ㄔ环荩忻魇谌ㄊ乱?,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
?。ㄋ模┓ǘù砣松矸葜ぃǜ从〖环荩痈枪拢?、代理人身份证(校对原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如不携带以上资料按时参加摇珠,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
公开摇珠时间为: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评估机构报到时间为下午14:30)
公开摇珠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南塘新围街7号1号仓库
现请各属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范围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详见附件1),于2025年7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回函答复是否参加摇珠,如不回函或不携带相关资料参与摇珠,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摇珠资格?;睾0澹ㄏ昙郊?)发送至邮箱地址:1067352899@qq.com,或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南塘新围街7号(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8102782024)。
公告期限:2025年6月30日到7月3日止。
特此公告。
?。等耍禾废壬?nbsp;,联系电话:020-81978497)
附件:1.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
2.回函(模板)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