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 杨在明拆迁律师团队 http://www.bjznjj.com.cn 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Thu, 20 Aug 2020 06:57:37 +08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2.9 【征地拆迁】空挂户遇到征地拆迁怎么补偿 http://www.bjznjj.com.cn/47423.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23.html#respond Thu, 20 Aug 2020 06:57:33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23 拆迁过程中,如果空挂户在发布征收公告前并不是被征收地户口的,不享有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还会组织听证,听取民意。更多关于空挂户遇到征地拆迁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空挂户遇到征地拆迁怎么补偿

空挂户说白了就是户口落入在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住址,不在住址内生活,而空挂户如果发征收公告发布前不是被征收地户口的,不享有征收补偿。

空挂户遇到征地拆迁怎么补偿

  二、空挂户有哪些类型

1、长期在外形成空挂户。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使大量人员长期漂流在外面,几年或数十年不回家,或者在外置业定居,但户口未随居住地迁入形成空挂户。这种类型人数多,分布广,普查登记时难以掌握其具体居住地,难以说清从事的具体工作,普查难度大,是比较典型的空挂户。全县常住人口72.3万人,全家外出户数近4.8万户,超过14.3万人,如此多的外出户数,外出人口将会给普查登记带来挑战。

2、城镇“农转非”形成空挂户。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农村户口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成为城镇户口,农村通过买户口实现“农转非”成为潮流。大量涌入的农转非人员城镇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对这种农转非人员的户口大量挂在了假设的第八、第九居委上,成为名副其实的“空挂户”。经过十多年的变迁,急需对此进行户口整顿,按其实际居住地迁移落实户口,保证“农转非”人员户有其名,居有其实。

3、挂靠单位形成的空挂户。按其初始工作地登记入户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常见的登记入户方式。但随着工作单位、工作地点的变迁,其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分离形成空挂户。同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亲朋好友以其名义将户口挂靠在该单位形成空挂户。前者较普遍,数量多,后者数量较少,但情况复杂,是这种类型空挂户的重点。按照户口管理机关的建议,对这种依赖单位而存在的空挂户最好根据实际居住地重新落实户籍所在地。

4、婚姻嫁娶形成的空挂户。由于婚姻嫁娶,户口没有随之迁移形成空挂户。这种空挂户的难点在于远嫁他方,或者长期杳无音讯的情形。

5、“黑人口”形成的空挂户。农村计划外生育相当普遍。现行的生育政策要求计划外生育必须缴纳一笔很大的社会抚养费。先缴后入户的对策使农户为逃避社会抚养费而不入户,造成大量的少年儿童游离于户籍管理之外形成所谓的“黑人口”。黑人口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空挂户”,但户主故意隐瞒、不申报成为历次人口普查的重点和难点。这种类型的普查登记必须寻求政策上的支持,保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户口入户相分离,促使户主愿意申报。

6、“口袋人口”形成的空挂户。这一群体涉及到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他们在毕业后未就业之前,有的将户口仍留在学校,有的迁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有的怀揣着户口,居无定所成为所谓的“口袋户口”。

7、其它类型的空挂户。在征地拆迁补偿中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在不具备独立生活,不具有独立产权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分户;为获取农村养老保证金,农村老年人从现有户籍中分离出来形成空挂户。以前为了规避村提留统筹户籍被人为注销,或者人口死亡之后未及时注销户口形成的空挂户,无不是为了趋利。这些类型的空挂户有必要通过户口整顿,严格按照户籍管理的规定,该注销的应注销,该恢复的应恢复,还其本来面目,保证普查摸底登记时一目了然。

  三、如何应对空挂户

1、广泛宣传发动。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千家万户。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消除各种思想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其积极主动申报,确保普查真实准确。

2、寻求政策支持?;Э诘娜牖в敕只Ы恢隙嗟木美?,对黑人口的普查登记,如果没有政策支持,违背“申报就入户”的政策规定,采取先征收社会抚养费然后才允许上户的对策,很难保证普查登记的质量??梢圆扇〖跎僬魇丈缁岣а训墓睦撸没е髟诖舜纹詹橹谢赡?,愿意申报,主动登记。

3、加强户口清理整顿?;Э谇謇碚偈潜Vと丝谄詹椴恢夭宦┑谋匾侄危彩侨丝谄詹楸鼐幕方?。通过户口清理整顿,摸清人户一致、有人无户、有户无人、暂住户、出租户、重户重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注销死亡户,恢复注销户,落实空挂户,将人口普查建立在“以家庭户为纽带,依靠居住区域为主”的普查方法上来。

4、增加普查登记内容。人口的频繁流动难以保证以地域登记为原则的人口普查不会重漏。在普查登记中可以增加登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代码等相关信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相同的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剔除重复登记,保证普查不重不漏,提高普查登记质量。

小编温馨提示:如果房屋征收部门违反征收方案进行征收,当事人可以予以举报。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空挂户遇到征地拆迁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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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http://www.bjznjj.com.cn/47459.html http://www.bjznjj.com.cn/47459.html#respond Wed, 19 Aug 2020 06:53:09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7459 农村的土地拆迁的补偿项目一般要比城市拆迁补偿的项目多,包括青苗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如果要计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那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p>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拆迁补偿金包括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三、拆迁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而补偿费的标准有二:

(1)按照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系数,此处的补偿系数是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综合考虑被征地的具体条件,并结合以往征地费用标准,予以确定的;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陆续制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该标准是从2009年起逐步公布实施的。

具体适用哪项标准则是可以选择的。

  2、青苗补偿费

这一补偿费的罗列旨在对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因征收土地需要使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实际使用者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按一季的产值或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5、附着物补偿费

这一补偿费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重置费用等,这些附着物不少都是价值不菲的,因此应当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对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应当由省级地方人大通过立法或政府通过制定规章的方式来确定,但在实践中不少补偿标准的制定权限都会下放至市县级政府。

  4、安置补助费

根据国土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方式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和异地移民安置。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对以土地为取得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的生活给予的补助费用,计算公式为:安置补助费=基数*系数。其中的基数即每一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具体数值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系数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5、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旨在对失去生产资料的农业人员,在日后面临生活困难时可得到救济,实践中社会保障费用多数还是按照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用进行计算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综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需要根据当地的自治条例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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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户籍不在当地,合法房屋就不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http://www.bjznjj.com.cn/40245.html http://www.bjznjj.com.cn/40245.html#respond Mon, 22 Jun 2020 05:33:18 +0000 http://www.bjznjj.com.cn/?p=40245 最近,有些网友在微信上咨询为什么合法房屋不能选取安置房,只能获得重置成本价?经过小编与他们沟通,才了解到原来他们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当地征收公告里面的补偿方案规定,被安置人口是在当地有承包地或者是户籍在当地的人,由于他们户籍不在当地所以不能选择安置房补偿,只能拿最低的重置成本价。有房产证的合法房屋被征收竟然不能获得合理补偿,很显然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下面小编就该问题与大家与大家探讨,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首先,我们需要肯定一点,无论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是合法房屋都有权利获得合理补偿。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方应当根据农村村民的意愿提供如下补偿方式:(1)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2)提供安置房;(3)货币补偿。无论哪种方式的补偿,均应当公平、合理。

户籍不在当地,合法房屋就不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其次,为什么会有户籍不在当地就不属于被安置人口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这里的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安置人口发放的,所谓的安置人口是指失地农民也就是在当地有承包地的人口。但是该规定是否适用于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呢?小编认为拆迁房屋和是否有承包地没有关系。另外,我们知道宅基地是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那么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既然办理了合法的房产证,那么就获得了当地村委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其房屋就是合法的,故不能因为其户籍不在当地就不给其合理补偿。 

综上,将是否有承包地或者是户籍作为决定合法房屋能否获得合理补偿的依据是没有法律依据且违法的。

户籍不在当地,合法房屋就不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再次,小编想跟大家分享一下,现在很多地方的拆迁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大行商业开发,因此为了更多的削减成本,回想出各种各样的措施来降低成本,上述案例中可能是这种原因导致的。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实践中有的地方也支持先协调后复议的方式。有的地方的补偿方案赋予了被征收人诉权。因此,面对这种不合理的情况被征收人可以积极的维权,诉诸法律,争取最大权益。

以上是关于合法房屋不能获得合理补偿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您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将根据每个朋友的具体情况,为您提出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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