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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旧城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今年将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其中涉及到的居民近700万户。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有效的稳投资举措,不仅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时还可以改造外部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一举多得。 加大旧城改造那么则意味着许多老百姓将面临着拆迁。想必大家都会知道,无论是民生工程还是商业项目,只要是拆迁,那么多多少少都会出现一些拆迁纠纷,比如因改造程序不合法引起的纠纷,因改造过程中征收方以旧城改造名义强拆老百姓房子等,这些是我们被征收人常见的问题。 此时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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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不会在2020年停止,你知道“棚户区”的标准是什么吗?
近日,多地公布了最新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和计划。有的地方前8个月就已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改造任务,也有的地方在今明两年内要改造630个项目,牵涉老旧房屋28.47万套。显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完全没有被“叫?!钡募O?,改善居住条件也是老百姓的“刚需”与重大利益诉求。棚改了10多年,你知道“棚户区”这一概念的界定标准吗?除了一些描述性的模糊表述外,有没有更为清晰、客观的界定标准存在呢? 【“棚户区”并非什么都能装的筐】 事实上,早在2014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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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棚改不断被取消,老小区业主“有苦难言”,“一夜暴富”梦破灭
过去二十年,中国的人口红利持续爆发潜力,房价日益水涨船高。随着人口红利的不断消失,国家开始对房价进行调控,我们可以发现,一切有利于房价增长的“政策”,都在慢慢的消失,而另一批“新政”也在悄悄崛起。 房子作为中国人民离不开的话题之一,不管房价高低,都在人们的讨论范围之内。自从国家逐渐取消棚改红利之后,我们会发现,房价的涨势出现了缓和,不再是从前的疯涨不停了。但是棚改取消,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以前的棚改一般都是对老旧小区进行拆迁,但是如今棚改被取消,“拆迁户”一去无踪影,那么未来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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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如果你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这些期限是不能错过的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不满意、房屋被违法强拆是常有的事儿,被拆迁人在遇到这些问题时,通常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这期间却又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拆迁维权过程中,每个法律程序都有着严格的法定期限,如果被拆迁人不重视,错过期限,那么维权难度将会增加不少。 所以,为了被拆迁人能够把握住拆迁维权的时机,凯诺律师就简单的整理出了几个比较重要的维权期限。 一、评估结果复核、鉴定期限 房屋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必经的一个法定程序,而且现在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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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所有的违章建筑都是要拆除的吗?建成多久才可以不被随便拆除
违建拆除时限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建相当于一直连续状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违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尤其是当自己的房屋面临强拆时,总有一些被征收人会选择加盖、抢盖,希望能够多获一些补偿款。 当事人心存侥幸认为违章搭建过一段时间是不可以被拆除的,那么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呢? 一、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 不论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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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住手!这些“违建”不可以拆下去了!只因4个原因
经常接到关于“违章建筑”的法律咨询?!拔フ陆ㄖ本3鱿衷谖颐巧肀?,成为一个社会热词。是否应该拆除违建,是应当全面考虑的问题。行政机关在行使拆除违法建筑等涉及公民重大财产利益的职权时,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合法的去判断和处理问题。 第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不可能用一部新的法律去规范以前的行为,这个基本原则受到广泛认可。由于2008年起施行《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以前,适用1990年施行的《城市规划法》。实践中有很多是1990年以前建造的老房子,如果依据《城乡规划法》认定老房子是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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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590号国家号令强调补偿五项原则,这是保护拆迁户利益的有力屏障
国有土地的征收正在全国各地广泛的进行着,但与此同时引发的征收补偿矛盾也是层出不穷。过去由于大多数被拆迁人缺乏对国有土地征收法律的了解,因而导致在房屋拆迁实践中处于被动地位,而最终的结果就是利益受损。显然了解征收法律法规,知己知彼,被拆迁人才能真正拥有话语权,以争取拿到最大的拆迁补偿。 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详细阐述了国有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其中提示、强调的五条拆迁原则,是维护被拆迁人补偿利益强有力盾牌。当遭遇一些不公平的对待时,这些原则也能为广大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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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2020年被拆迁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房屋被强制拆除后怎么打官司?
有些人会咨询,在遭遇强拆后,可不可以打赔偿官司?要怎么打呢?下面,我们根据律师的专业观点,把这个问题梳理清楚,聊一聊“被强拆后怎样打赔偿官司”? 一、强拆的性质是“同一主体发生了两种行政法律关系” 1、当你的建筑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你的身份是行政相对人,即被拆迁人。 当你的建筑被纳入了征收拆迁的范围,正处于征收拆迁的实施过程当中时,你是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在进行磋商谈判评估程序,履行行政法律关系的。 2、如果你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被强拆,发生强拆行政法律关系,你又成了被侵权人。 就在这个法律关系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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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决定】关于征收补偿决定包括的一些内容,你都了解多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痹谑导?很多被征收方在实践中并不重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最终导致房屋被司法强拆。 首先,根据上述条款可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即: (1)征收双方在补偿方案中确定的签约期限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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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2020年征地拆迁怎么赔?补多少才算合理?有什么标准?应注意什么?
随着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涉及拆迁事宜,现在拆迁过程中农民是可以获得一些拆迁款的,这些钱可以保障农民的生活富足,但只有正确、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流程的拆迁才是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农民才能?;ぷ约旱南喙厝ㄒ?,现在无论是政府的商业规划拆迁还是村集体的统一建房拆迁或开发商的个人行为,都要注意其中的陷阱。广大拆迁朋友,在拆迁时一定要注意的几点: 1.空白协议书 在拆迁时,大多数的开发商都会口头承诺拆迁赔偿款等相关事宜,有些农民听到口头的拆迁补偿款被诱惑,然后在空白协议上急急忙忙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