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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拆行为对承租人造成损害的,强拆主体应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都知道,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法律规定应当“先补偿,后拆迁”。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被征收人如果与征收方迟迟不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活动就会拖延很长时间。因此,征收部门为了快速的完成拆迁,往往会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在强拆过程中,不仅会对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同时也会对房屋的承租人造成损害。今天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来谈谈强拆行为对房屋承租人造成损害时,承租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原告某公司诉称,其租用第三人位于某县的房屋用于生产,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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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告官”,绕不过的诉讼时效!
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征地拆迁”案件十几年,“征地拆迁”涉及的诉讼一般都是行政诉讼,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民告官“。中国人有句老话“民不与官斗”,即老百姓不愿意、不敢与官府打官司,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而随着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老百姓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于“民告官”也不像以前那么惧怕了。那么,在“民告官”的诉讼过程中,应当好好掌握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免贻误战机,丧失胜诉机会。 所谓“民告官”,这里的“官”是指具有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具有公权力的,公权力一般都涉及到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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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没有证据证明所作的行政行为合法应撤销
案例前言 近一二十年,由于城镇化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高峰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期。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利益对决、博弈中,法的启蒙,如春风细雨,播撒在每一个维权者的心中。法的力量,如利刃出鞘,捍卫着大多数维权者的利益。 为此,我们隆重推出了律所的研究成果系列。今天分享的智库精选案例之二百零五,以下进入正文部分。 编辑 205行政机关没有证据证明所作的行政行为合法应撤销 ——行政机关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证据材料和规范性文件,视为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标签:逾期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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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改非”房屋,在征收中如何补偿?
怎么算住改非?怎么认定?首先要了解下所谓“住改非”房屋,是大家对把原住房改为生产经营用途房屋的一种通俗叫法,是指未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将住宅房屋改为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行为。“住改非”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经常出现在征收拆迁的过程当中。 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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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为“拆”挣扎的“无名之辈”
今年的冬天和严寒都来得有些猝不及防,而近来很火爆的电影《无名之辈》给了我一个契机, 去细数我平时了解的人与事。全国每年究竟有多少征地拆迁事件,没人统计过,关于被拆迁人的相关报道,也是寥寥无几。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那么一群被拆迁人,他们面对突如其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总会因为其内容而感到非常挣扎并手足无措。 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某土地建筑房屋及围墙,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围墙总长度多少米。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1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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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证据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案例前言 近一二十年,由于城镇化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高峰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期。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利益对决、博弈中,法的启蒙,如春风细雨,播撒在每一个维权者的心中。法的力量,如利刃出鞘,捍卫着大多数维权者的利益。 为此,我们隆重推出了律所的研究成果系列。今天分享的是智库精选案例之二百零三,以下进入正文部分。 编辑 203被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证据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标签:举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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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吗?
违章建筑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对其的处理一直是规划管理实践中的难题。一旦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势必会出现纠纷。那么违章建筑是怎么认定的呢?违章建筑就一定要予以拆除吗? 在讨论违章建筑是否必须拆除的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要明白一个问题:什么是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的,或是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又或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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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案件介入公告
2018年12月15日,拆迁律师团队正式介入河南省安阳市王先生等14户拆迁维权案件。 王先生等人是河南省安阳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各有一处房屋。据王先生等人说,该村属于城中村,周边早已高楼林立,生活、交通十分便利。 2017年拆迁方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通知王先生等人需要征地拆迁。据王先生等人说,从2017年至今,拆迁方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张贴公告,安置补偿政策也一改再改。目前拆迁方以人口户籍登记来认定安置对象,现行的补偿政策也严重降低了王先生等人的现有生活水平。 王先生等人与政府协商多次无果,决定委托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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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案件介入公告
2018年12月26日,拆迁律师团队正式介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林先生拆迁维权案件。 林先生系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某经营板房厂的法定代表人。板房厂用地是林先生缴纳近3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所得,房屋面积共1500多平米,且大部分土地和房屋办理了产权证明。工厂自建立起来,经营得当,每年纯利润可达30余万元。 但因当地修路工程,拆迁方与林先生协商的补偿款金额远低于林先生的合理补偿金额,林先生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方急于开工建设,对林先生的工厂采取了违法停水停电的逼签行为,导致林先生工厂被迫停产,且拆迁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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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决定书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并予以公告
案例前言 近一二十年,由于城镇化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高峰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期。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利益对决、博弈中,法的启蒙,如春风细雨,播撒在每一个维权者的心中。法的力量,如利刃出鞘,捍卫着大多数维权者的利益。 为此,我们隆重推出了律所的研究成果系列。今天分享的是智库精选案例之二百零九,以下进入正文部分。 209补偿决定书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并予以公告 ——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时,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 标签:补偿决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