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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无效】征收补偿协议无效,应适用什么法律规定?
Xx区实施房屋征收,赵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赵先生与x县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如果该补偿协议无效,应适用什么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可以通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的方式达成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因行政协议既具有行政性的特点,又有合同性的特点,故审理行政协议案件既要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也要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认定行政协议是否具有无效情形,既要审查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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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房屋征收中拆除房屋违法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9年6月3日,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赵先生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就赵先生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除补偿和安置问题达成协议,2012年某市政府在没有通知赵先生的情况下对其房屋进行了拆除。赵先生对强制拆除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赵先生签订了《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该协议依法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对《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履行自行采取强制执行的职权。赵先生的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依法征收,该房屋性质属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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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未搬迁的怎么办?
2009年综合改造项目获得国家批准并由某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10年,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张先生所有的位于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因双方就拆迁安置协商无果未达成协议,张先生也未在城东区政府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搬迁。2013年5月20日,某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张先生的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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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不服怎么办
2017年刘先生所在的村实施土地征收,刘先生的20亩耕地也在征收之列。经过和征收部门多次的商谈,补偿的内容还是没有谈妥。之后刘先生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确认征收土地行为违法,法院能立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首先是要有明确的被诉行政行为。征收土地行为是一个系列行政行为,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批复、发布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公告、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发放征收补偿款、强制搬迁等许多各自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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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协议】征收方跟你的许诺都写到补偿协议里了吗?签空白协议的后果很严重
河北石家庄的张某所在的小区处于火车站附近,是石家庄较早的小区之一,当时是石家庄人羡慕的地方,但几十年的发展下来,已经变为老旧小区,而且随着火车站周边的发展,需要进行旧城改造,工作人员年前就开始进行沟通工作,经过做工作之后有的人签了字,有的人由于补偿不满意没签字,也有的是确实见过早几年拆迁的回迁房至今连水电暖都没有做好,居住条件甚至还不如现在。 谈判谈的很好,协议咱也签了字,但是现在回迁却成了老大难,承诺条件不让写,这个保障谁来给? 征收方口头许诺引诱被征收方签订“空白协议” 使用空白协议已经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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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房屋征收未按协议履行,构成违约应予以赔偿
李先生与x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x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征收李先生所有的位于x市××号拥有房产1处,以置换住宅方式补偿,约定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1年。现房屋征收办公室未按照协议履行,未向李先生交付约定房屋,李先生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 x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房屋征收主体,与李先生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该协议未违反自愿原则及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房屋征收办公室未按协议履行,构成违约,对李先生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赔偿的价格应当按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 本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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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征收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2015年周先生所在村委会与镇政府签订《征地协议》,同意将村集体土地15公顷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周先生的承包地在被征收范围内。2017年6月10日,镇政府将周先生的承包地强制征收。2017年7月3日,周先生以柴家门镇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镇政府认为周先生主体资格不适格,应裁定驳回其起诉,理由是周先生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其个人无权决定集体土地的征收,也无权起诉。 周先生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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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代代相传的农村老宅即使没证也不属于违建,法律依据在这里
李某是从小生活在山西太原,他家几代人都生活在这里,一栋房子一个院落,以前属于农村,后来由于太原市的扩大,他们也逐渐成为了城中村,生活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虽然几经听说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的事,但自家的房屋属于老建筑,也没想过转手去卖,所以手里即使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在意,但在近期他们收到通知,说是整理违建工作,他们家如果有证件要提供一下,如果没证件可能要“拆违”,对于连续居住了几代人的老房子,没有证件就是违建吗? 本图仅供参考 法律告诉我们,不是的! 1982年2月13日颁布实施《村镇建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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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中,被拆迁人有哪些权利?
棚改拆迁到底和普通拆迁有什么区别呢?此前律师也多次和大家讨论过这个话题。事实上,棚改拆迁也属于一般征收拆迁的范畴,受到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原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是实打实的民生工程,更加具有紧迫性,因而得到了更多政策性支持。 但在实际的棚改拆迁过程中,却存在很多违法乱象,甚至连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一旦被打上棚户区的标签,很多被拆迁人在潜意识里都会有“我的房子不值钱”的认识;也有些被拆迁人觉得委屈,自己的房子明明不破也不算很旧,为什么会被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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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了解清楚可以避免风险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在当下很火,属于二手房买卖的一种,然而却存在很大问题,容易产生各种纠纷。现在房价飙升,很多购房者想到了去郊区购买农村的房屋,郊区农村房屋转让需要符合集体组织内成员的条件,否则转让交易是无效的。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转让宅基地房屋,哪些情况下属于无效的买卖? 宅基地房屋转让有效吗? 宅基地转让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一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 (2)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 (3)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