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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什么样的评估报告和安置补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下)
随着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的正式实施以及近期自然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毋庸置疑,国家在土地征收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并进一步明确土地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 2019年自然资源部制定并公布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了对于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应当及时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 众所周知,征地批文、征收公告、评估报告、安置补偿协议等是贯穿整个征地拆迁流程中重要的几个文件。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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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什么样的征地批文、征收公告、评估报告等文件是合法有效的? 上
随着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的正式实施以及近期自然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毋庸置疑,国家在土地征收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并进一步明确土地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 2019年自然资源部制定并公布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了对于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应当及时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 众所周知,征地批文、征收公告、评估报告、安置补偿协议等是贯穿整个征地拆迁流程中重要的几个文件。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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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新一轮征收已开始,新基建浪潮下,你必须知道的三大利好!
近来,新基建浪潮席卷全国,有人问,究竟什么是基建? 基建,就是基础设施建设。我们平常说的老基建,主要指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设施等建筑项目,也被称为“铁公基”。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与传统基建相比,新基建的内涵更丰富,涵盖范围更广。4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新基建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涉及7大领域,包括5G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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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谈判】不懂这些“黑话”?拆迁谈判可亏大了
从存款为负,到因拆迁“一夜暴富”,迅速有车、有房、有票子…… 近些年来,各地时有发生的“因拆致富”案例让人艳羡。不少人也因此盼着拆迁,希望通过征收,大大地充实自家的“钱袋子”,改善一家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这样的愿景非常美好。 不过,当征收拆迁来临时,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你知道拆迁方会怎么和你谈补偿吗? 你知道有哪些套路要提防吗? 要知道和拆迁方谈判非常讲究技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踩入雷区。 本文中,作者特别整理了拆迁方最常用的六种话术,每种话术都对应一个征收拆迁中的陷阱,希望能帮助您有效“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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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征地程序或迎重大变化!自然资源部大刀阔斧,调整进行中……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土地管理法》实施政策衔接,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农村征地程序或将迎来重大变化。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土地征收制度或将面临调整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征收土地补偿的基本原则、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在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方面作出多项重大突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其中,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新《土地管理法》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 1、由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批前公告,让被征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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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自流转、买卖】网友问答(5):村委私自买卖、流转土地?
村委私自买卖、流转土地?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如果想要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或者买卖,首先就要征求全体村民的同意,因为村委只是代表,代表大家“说话”、发表意见、争取权益的代表,如果需要土地买卖流转一定要在合法的范围内对土地进行整合,不能私自与开发商勾结。 答案:村委无权不经过任何报批手续等法律程序,村委私自进行土地买卖流转——违法。 总之,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只能受权辅助政府行政机关完成具体的征地拆迁工作,而不能直接作为征收主体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活动。它并不能直接代表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力,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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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网友问题(4):谁发布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村委会是否有权制定发布征地补偿方案? 当然无权,根据法律规定,我要给大家说一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的。 2、要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经公告程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村委会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上传下达的位置,只能辅助完成方案的公告工作,无权作为发布主体进行土地征收公告或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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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网友问题(3):村长是否可以帮您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
村委会有权私自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自己不同意征地补偿条件,作者告诉大家:征地补偿和每一位被征地拆迁农民个人的权利都是息息相关的,村委会无权越过村民本人直接代为签订拆迁协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必须专款专用,不需统一安置的,需要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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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主体】网友问题(2):拆迁公告以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谁说了算?
村委会是否可以作为征收主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 当然没有权利,我告诉大家我国征收的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政府,做为村委会虽然是村民意见的收集箱和集体意见的出口,但它并不能自行代表所有村民的个人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一个村民自治组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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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拆迁赔偿按照“一户一宅”不够怎么办?拆迁律师帮您定义!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权形式,不存在私人拥有土地的情况。当我们说“这块宅基地是我的”,意味着我们对这块土地拥有“用益物权”,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所有权仍归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宅基地上房屋也是大家最重要的寄托,近年来各种确权、流转、拆迁都在紧张进行中,这其中的问题也最多。那么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关于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 答:根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