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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征收补偿协议,后知无征地批文,协议有效还是无效?
导读:通常,一个建设项目申请用地应当先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占用集体土地来进行建设,确实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的,应当先由政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而,由于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审批程序极为繁琐,通常需要较长的审批时间。于是,在许多地方便产生了协议动迁模式,即在征地程序未完成、尚未取得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动迁实施单位与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直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这个过程中动迁无强制性。被征收人在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才得知该征收项目未取得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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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你的宅基地使用权可能被强制收回!你该怎么办?
导读:以湖南浏阳和四川泸县等地为代表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在改革政策支持下试行的“宅基地使用权跨村跨组跨镇流转”和“城乡居民共建共享”两条新道路,将宅基地的可能性发挥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然而,实践中一些地方却出现了宅基地使用权被强制收回的情况,完全与“自愿有偿退出”的表述不相符合。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聂荣律师团队为大家解析这一问题…… ? 【基本案情:居委会一申请,宅基地就没了?】 王女士居住的某某村属于某市区政府确定的城中村。2017年12月22日,该村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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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所涉集体土地被纳入城市规划区,能按590号令走程序吗?
导读:就现阶段而言,“城市”和“农村”土地在法律性质、征收补偿原理上仍然泾渭分明。虽然一些司法判例和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可以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但这仅限于极特定的情况下,且仅是对补偿标准的参照,而不涉及征收程序。 【基本案情:幼儿园遭遇棚户区改造项目】 委托人李先生家在河北省某县某村,他本人就是这个村里长大的,自己在外做了些小买卖后,希望对这个村子有点自己的贡献。他希望村里的每一个孩子从小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李先生在村里租了一块地,修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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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目前阶段,征收拆迁中的先予执行合法吗?
【基本案情:行政征收中的“先予执行”】 2013年10月2日,江汉区政府因地铁6号线工程建设项目,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对应的《征收补偿方案》。吴某、李某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江新村拥有的合法房屋亦在此次征收范围内,房屋面积为287.51平方米。二人聘请评估机构对自己用于商业经营的房屋评估后,向政府索要3000万元的拆迁补偿。而区政府作出的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补偿价格仅为1500万元,双方因补偿数额的巨大差距未能协商一致。后吴某与李某针对区政府作出的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向市政府提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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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胜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该由谁做出?
委托人:杨先生等3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 被申请人: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梁红丽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基本案情:补偿安置方案的拟定与批复程序违法,请求撤销】 委托人杨先生一家居住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某镇某街1号(某村1组)。杨先生有砖木面积房屋119.5平方米,杨某红有砖木面积房屋264平方米、土木面积房屋291平方米,杨某梅有砖木面积房屋65.25平方米。委托人通过信息公开申请得知其宅基地被纳入2013年第8批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并参照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关于眉山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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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征收土地公告宅基地上房屋即遭强拆,你该如何锁定实施主体?
导读:仅有区政府多年前作出的征收土地公告房屋就遭强拆,如此“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人该如何锁定强拆实施主体?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团队将通过一起具体案件为大家浅析这一问题。 【案情简介:宅基地上房屋未签协议就遭强拆】 王女士的丈夫曲先生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某村拥有宅基地上房屋一处。2008年3月17日,崂山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将王女士丈夫曲先生在崂山区某村的宅基地所在地块划入征收范围,土地性质转为国有。王女士、曲先生对此并不知晓,遂王女士、曲先生始终未到国土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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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补偿协议后拒绝搬迁,征收方可以不经法院裁定直接拆房吗?
导读:提起征收,人们总能联想到这样的场景,走过一片被征收的区域,已经无人居住,每栋房屋外墙上都用油漆写着大大的“拆”字??墒?,你是否仔细想过,究竟是谁负责拆除被征收房屋呢?都说政府征收,很多人会习惯性地认为,房屋是政府拆除的。本文引述的案例中,在被征收人未搬迁的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就将房屋拆除。这一情况自然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政府征收并不代表着政府就有权拆房,一些情况下,政府若是拆除房屋,就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 【案例背景:签约后未搬迁,政府有权强拆吗?】 某村的王先生在村集体土地上有住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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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锁定强拆主体却被告知起诉“过期”了?省高院裁定提审!
导读:近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刘博韬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成功地使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获得认可,并且争取到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提审。而通过连环诉讼锁定强拆主体和对起诉期限问题的据理力争,是本案值得广大被征收人学习借鉴之处。 【基本案情:多部门联合拆除房屋,诉讼维权一波三折】 家住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龙泉镇东街村的平先生,在该村拥有一处宅基地。2017年1月18日,不明身份人员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平先生的房屋。这一行为致使房屋灭失、部分财物遗失或损坏。 平先生年事已高,所以强拆发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