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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农村有户口有地有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屋倒了,遇上拆迁怎么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因为其所有权属归属于村集体,所以该部分补偿是直接补偿给村集体的。 而对于被征收人的个人来说,最大的补偿部分则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的补偿上。而地上附着物最大的价值所在便是房屋了。 再者,对于房屋的补偿主要有: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所以,如果土地上的房屋证件、手续都合法齐全,则主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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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补偿】农村老人去世,女儿出嫁后危旧房拆迁,女儿可以得到拆迁款吗?
这个问题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不能单一而论。在明律师从下面来简单为您分析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农村土地征收拆迁的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而危旧房则属于地上附着物最大的补偿价值所在。因此,对于危旧房的拆迁,是必须要给与补偿的。而该部分的补偿则是直接补偿给房屋产权的所有人。 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这里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如何界定成了影响被拆迁人补偿利益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所有人的直接证明就是要有房屋的产权证、土地建设使用证等证明文件。但在农村中,因为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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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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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法律救济途径:协调裁决与复议诉讼
法律救济途径:协调裁决与复议诉讼 通过对上述现状的了解,现在让我们分析一下针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或者补偿标准不服,应该怎么救济。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因市、县人民政府具有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如对补偿标准不服,可以依照申请协调、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径寻求救济,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外,各个地方针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协调裁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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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99号《行政裁定书》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99号《行政裁定书》裁判要旨: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具体措施的依据,直接影响到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实体权益,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市、县人民政府具有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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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合法合规信息公开答复的外在形式
既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上述诸多作用,委托人理应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和结果高度重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二十四条之规定,政府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予以答复。笔者认为,此处“答复”应采取限缩解释,并取“书面答复”之意,概因政府信息内容通常较为丰富、严谨,同时为了保证信息公开行政行为的可查性与严谨性,信息公开答复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书面答复应当包括两项内容:(1)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函;(2)被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实务中,部分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流程存在瑕疵,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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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一纸信息公开答复函的证据价值
信息公开答复函的证据价值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证明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二)证明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具体来说: (一)按照上文所述,政府信息公开是计算起诉期限的起始点?!缎姓咚戏ā返谒氖踔娑ǎ骸肮瘛⒎ㄈ嘶蛘咂渌橹苯酉蛉嗣穹ㄔ禾崞鹚咚系?,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行政机关本应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开的政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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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书面信息公开答复须高度重视
信息公开答复函是值得各位被征收人予以高度重视的官方文件。 从形式上看,它虽然仅是类似“告知书”性质的函件,但是其一方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程度,另一方面也为信息公开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政府口头、电话告知您亲自前往政府部门索取相关信息公开文件,您也应要求政府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函,来保证自己所取得文件的可诉性;若政府以各种方式与理由,不提供信息公开答复函,您应做好相关录音,同时记录并保存好相关录音的获取时间或电话通话记录,以证明您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具体时间;若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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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得到任何答复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一、针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得到任何答复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就属于行政不作为。在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经?;嵊龅较蛳喙匦姓厣昵胝畔⒐?、申请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而迟迟得不到答复的情形。针对这种行政不作为可以以相关行政机关为被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此时应注意收集其向行政机关提出过信息公开,查处违法用地及建设申请的证据。一般通过EMS邮寄的方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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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征收主体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地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针对征收主体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责令交地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在明律师曾多次强调过,这3个东西是征收维权过程中的“命门”所在,若对补偿安置不满,只要尚在救济期限内,被征收人一定要坚决起诉,绝不能含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权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根据《…